山東省教師資格考試是統考。截止目前為止,全國31個省份(自治區、直轄市)全部納入了教師資格統考。教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考,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制定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組織筆試和面試試題,并建立試題庫。
教師資格考試全國統考科目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幼兒園),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
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小學),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初級中學和普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3個科目:
科目一均為《綜合素質》(中學);科目二均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
普通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個學科。
教師資格考試全國統考面試內容
面試主要考核考生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試大綱,請登錄“中國教育考試網-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欄目”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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