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時間定于8月8月27-29日,其中專業階段考試設置6門科目,本文為大家整理了專業階段考試科目《經濟法》的重要知識點,希望能幫助大家備考。
202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時間定于8月8月27-29日,專業階段考試設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6個科目,本文為大家整理了《經濟法》科目的重要知識點:物的種類,希望能幫助大家備考。更多內容敬請關注希賽網注冊會計師頻道。
一、物的特征
(1)有體性
我國物權法上的物僅指有體物,行為、權利、智力成果(包括電腦程序)等均不屬于物權客體。但某些權利經法律特別規定可以成為物權的客體,如以股權、票據權利等出質構成權利質權。
(2)可支配性
物應具有可支配性,能為人力所支配并滿足人的需要,不能為人力所支配或者不為人所需之物,不屬于《民法典》上的物。
(3)在人的身體之外
人是權利主體,不能成為物權的客體。但人體器官如果脫離人的身體,則可以成為物權的客體。
二、物的種類
1.流通物、限制流通物與禁止流通物
流通物是指可以自由進入市場流通之物,限制流通物是指被法律限制市場流通之物,禁止流通物是指法律規定禁止流通之物。
2.動產與不動產
不動產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著物,物權變動以登記為原則。
3.消耗物與非消耗物
消耗物只能一次性使用或者讓與(如糧食),非消耗物則相反。
4.主物與從物
主物與從物兩者在物理上互相獨立,但在經濟用途上存在主從關系:A物脫離B物,不損害A物的獨立用途,則A物為主物;B物脫離A物,喪失其本來的用途,則B物為從物。
5.原物與孳息
孳息是指由物或權益而產生的收益,孳息是獨立于原物的物,原物、孳息屬于兩個物。孳息分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根據自然規律產生的物,法定孳息是原物根據法律規定由一定法律關系產生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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