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由哪個部門管理?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取得條件是什么?希賽小編為大家帶來全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簡介。
執業藥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藥學服務的單位中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執業藥師英文譯為:LicensedPharmacist。
藥監局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同負責全國執業藥師資格制度的政策制定,并按照職位分工對該制度的實施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與監督管理。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藥監局負責組織擬定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建立試題庫、組織命審題工作,提出考試合格標準建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組織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會同藥監局對考試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并確定合格標準。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日期原則上為每年10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分為藥學、中藥學兩個專業類別。
藥學類考試科目為: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四個科目。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為: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四個科目。
考試以四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藥監局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用印,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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