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江蘇省關于做好委托下放部分醫療機構護士執業注冊權限有關工作的通知蘇衛辦醫政〔2016〕38號,除衛健委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單位,其護士執業注冊工作仍由衛健委負責外,其他醫療機構護士注冊工作委托各設區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實施。
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關于做好委托下放部分醫療機構護士執業注冊權限有關工作的通知
蘇衛辦醫政〔2016〕38號
各市及昆山、泰興、沭陽縣(市)衛生計生委,省管有關醫院: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蘇政發〔2016〕117號)精神,現就做好委托下放部分醫療機構護士執業注冊許可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發文之日起,我委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單位,其護士執業注冊工作仍由我委負責,其他原由我委負責的醫療機構護士注冊(包括首次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注銷注冊)工作委托各設區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實施。
二、由我委負責注冊的醫療機構,完成本單位審核、信息錄入后,相關材料直接報送我委復審,由我委負責制證、發證和注冊工作。
三、各設區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可刻制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用章(規范名稱為“江蘇省護士執業注冊專用章(××市)”),須使用《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辦理護士執業注冊,并于2017年3月31日前將本市護士執業注冊專用章印模報我委備案。
四、注冊的材料要求仍按《關于印發〈江蘇省護士執業注冊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蘇衛醫〔2008〕54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各設區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按照《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原衛生部令第59號),結合本地實際,按照依法、簡化、方便、高效的原則,制定本市護士執業注冊的辦事流程,并在本單位門戶網站予以公布,做到組織嚴密、程序明晰、責任落實、管理到位。要按照《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審核醫療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健康體檢證明等有關資料,材料不全的,應履行一次性告知義務。要嚴格按有關規定時限辦理護士注冊相關手續,提高辦事效率,縮短辦理時限,切實改進工作作風。
江蘇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
2016年12月7日
原文鏈接:http://wjw.jiangsu.gov.cn/art/2016/12/9/art_7316_4426819.html
執業護士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