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發布了關于做好護士執業注冊審批權限下放有關工作的通知,內蒙古護士執業注冊審批權限逐級下方,護士執業注冊時限壓縮至12日。
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做好護士執業注冊審批權限下放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衛生健康委,委直屬各醫院,內蒙古醫科大學各附屬醫院:
為深入貫徹《護士條例》、《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及《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衛醫發〔2019〕37號),落實好《衛生健康委關于做好下放護士執業注冊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衛醫發〔2019〕37號)要求,現就做好我區護士執業注冊審批權限下放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冊機關
護士執業醫療衛生機構由旗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設立或備案的,護士執業注冊(含首次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注銷注冊等,下同)下放至旗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護士執業醫療衛生機構由盟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護士執業注冊仍由盟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辦理;護士執業醫療衛生機構由自治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護士執業注冊委托所在地盟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
二、注冊對象
符合《護士條例》、《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規定,在我區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護理崗位從事護理工作的護士。
三、注冊程序
(一)首次注冊。申請執業注冊的護士,提交以下材料: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附件1);
2.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3.學歷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4.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5.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或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授權同意的其他合法機構出具的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附件2);
6.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從事護理工作的有效證明;
7.6個月內小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張;
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在區內二級以上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的證明。
(二)延續注冊。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原注冊主管部門申請延續注冊。提交以下材料: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3.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或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授權同意的其他合法機構出具的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
(三)變更注冊。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應當向擬執業機構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注冊。提交以下材料: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四)注銷注冊。護士執業注冊后符合《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情形的,護士個人或者其所在的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報告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注銷注冊。提交以下材料:
1.《護士執業證書》注銷注冊申請表(附件3);
2.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五)重新注冊。護士有《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情形的,擬在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時,應當重新申請執業注冊。護士申請重新注冊的,除按照首次注冊要求提交材料外,中斷護理執業活動超過3年的,還應當提交在區內二級以上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的證明。
(六)《護士執業證書》補發。護士不慎遺失或損壞2008年5月12日后換發或執業注冊的新版《護士執業證書》,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補發。提交以下材料:
1.《護士執業證書》補發申請表(附件4);
2.6個月內小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張;
3.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損壞的《護士執業證書》應當交回作廢。
(七)護士執業注冊信息修改。護士取得《護士執業證書》后,個人信息發生變化或注冊信息有誤(因資格信息有誤導致注冊信息有誤的,應當向護士資格考試主管部門申請修改資格信息)時,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執業注冊信息修改。提交以下材料:
1.《護士執業證書》信息修改申請表(附件5);
2.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3.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4.6個月內小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張;
5.屬于個人身份信息發生變化的,申請人提供戶籍所在地旗縣級以上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屬于錄入錯誤的,執業注冊所在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出具證明材料。
四、注冊時限
護士執業注冊時限壓縮至12日。
五、有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下放護士執業注冊審批是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是加強護士執業管理、不斷優化服務的具體體現,也是方便群眾辦事、增強群眾獲得感的務實之舉。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下放護士執業注冊審批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做好下放護士執業注冊審批權限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等相關工作。
(二)優化辦事服務。盟市、旗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根據本通知要求,按照護士執業注冊管理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盡快制定完善本地區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規定。按照“便捷高效、開放共享、公開透明、便民惠民”的原則,進一步簡化審批環節、優化辦事流程。借助信息化手段實現網上在線提交申請材料、審核審批、變更有關信息等服務;允許申請人通過郵寄的方式提交申請材料、接收審批結果,實現“一次辦”或“不見面”審批。全面實施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積極探索由電子化注冊“線上+線下”辦理模式向“一網通辦、全程網辦”模式轉變。鼓勵開展“一站式”審批服務,實現“一窗”分類辦理,方便群眾辦事。
(三)強化執業監管。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堅持服務與監管并重,切實履行好監管職責。要在綜合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監管、信用監管、“互聯網+監管”、不良執業行為記錄管理、行業監管等方式實施監管的同時,學習借鑒先進經驗做法,進一步創新監管方式,提高事中事后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切實把該管的事情管好、管到位。利用護士電子化注冊系統,實施護士執業動態追蹤管理,實現護士執業注冊在線全程監管。全面整合各類信用監管平臺,完善護士執業信用監管機制,著力提升監管效能。主動公開政務信息,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共同維護良好的行業秩序和社會秩序。
(四)做好宣傳培訓。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要通過網絡、報刊、電視、廣播等新媒體和傳統媒體等多途徑、多形式開展護士執業注冊相關政策宣傳解讀,加強對廣大護士的培訓教育,增強其依法依規執業的意識,提高社會公眾知曉率。及時更新公布相關事項的服務指南和辦理流程,為管理相對人提供清晰指引和最大便利。切實做好下放事項承接以及業務人員培訓等工作,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銜接,平穩過渡。
請各盟市衛生健康委于2019年6月10日前,將下放護士執業注冊審批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工作措施報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聯 系 人: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處寶 潔、楊 帆
聯系電話:0471—6946631、6946143(傳真)
2019年5月14日
原文鏈接:http://wjw.nmg.gov.cn/zfxxgk/fdzzgknr/wjzt/202106/t20210615_1620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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