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從業測試包含8個科目,《投資銀行業務》不是必考科目。
1、一般業務水平評價測試科目設定兩門,名稱分別為《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這兩個科目都是必考科目,通過這兩個科目方可拿到一般從業考試證書。
2、專項業務水平評價測試設相應考試科目1門。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和證券投資顧問勝任能力考試的考試科目分別對應為《投資銀行業務》、《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包含《投資銀行業務》在內的三個專項業務水平評價測試科目均不是必考科目,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意向任意報考合適的科目。
3、高級管理人員水平評價測試的考試科目均設1門,分別為《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證券評級業務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和《證券公司合規管理人員勝任能力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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