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正在火熱備考中,看過大綱的考生都知道,大綱今年有所變化,那《經濟法》考試大綱有哪些變化呢?針對大綱帶來的變化,考生們要如何備考呢?小編為大家帶來2022年中級會計《經濟法》大綱變化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財政部已于2022年3月9日公布了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大綱,相比去年,個別章節變化較大,主要是新增了一些內容,下面就對2022年中級會計《經濟法》大綱變化內容進行一個對比解讀,以便幫助大家更有針對性地備考。
2022年大綱與2021年大綱章節對比
第一章 總論
【新增】經濟糾紛概念和解決途徑;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調整】第一節法律體系節名調整并重新編寫。
第三節經濟糾紛解決途徑節名調整并重新調整。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調整】公司的登記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公司解散和清算。
【刪除】第十節違反《公司法》的法律責任
第三章 合伙企業法律制度
【刪除】第五節違反《合伙企業法》的法律責任
第四章物權法律制度——新增的一章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新增】保證合同
【刪除】承攬合同和建設工程合同
【調整】將保全措施的內容獨立為新的一節,將“合同的擔保”整合至第四章物權法律制度,調整“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刪除原第六章增值稅法律制度
刪除原第七章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
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
【新增】1.《票據法》增加“票據的概念”“票據法的概念”“本票概述”“支票概述”“涉外票據的概念與法律適用”
2.《證券法》增加“證券發行的分類”
3.新增《信托法律制度》—節
【刪除】 “保險監管機構”
【調整】1.《證券法》調整投資者保護中的“股東代理權征集制度”
2.《保險法》將原“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合并為“保險中介人”
第七章 財政法律制度
【新增】1.《預算法》增加預算體制;增加“預算收支范圍”下的“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2.《政府采購法》增加“政府采購的概念、政府采購原則”,“政府采購程序”中新增“一般性程序”
【刪除】1.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2.刪除“預算年度”“預算體系”;刪除“預算編制的程序”;刪除“預算監督”中“各級政府專門機構對預算的監督”;
3.刪除“評審結束程序、中標、成交結果的拘束力及履行驗收”
【調整】國有資產管理法律內部層級變、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法律制度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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