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2年中級會計正在火熱備考中,看過大綱的考生都知道,大綱今年有所變化,那經濟法考試大綱有哪些變化呢?針對大綱帶來的變化,考生們要如何備考呢?小編為大家帶來2022年中級會計經濟法考試大綱變化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2022年中級會計經濟法考試大綱變化是近年來變化最大的一年,可謂進行了大的結構調整及內容調整。下面就對2022年中級會計《經濟法》大綱變化進行一個全面的解讀,以便幫助大家更好、更有針對性地備考!
考生需要重點關注新增的內容,物權法律制度和信托法律制度。點擊查看:“2022年全國中級會計考試大綱”
2022年大綱章節 | 主要變化 |
第一章 總論 | 【新增】經濟糾紛概念和解決途徑;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調整】第一節法律體系節名調整并重新編寫。 第三節經濟糾紛解決途徑節名調整并重新調整。 |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 【調整】公司的登記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公司解散和清算 【刪除】第十節 違反《公司法》的法律責任 |
第三章 合伙企業法律制度 | 【刪除】第五節 違反《合伙企業法》的法律責任 |
第四章 物權法律制度 | 新增的一章 |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 【新增】保證合同 【刪除】承攬合同和建設工程合同 【調整】將保全措施的內容獨立為新的一節,將“合同的擔保”整合至第四章物權法律制度,調整“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
無 | 刷除原第六章 增值稅法律制度 |
無 | 刪除原第七章 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 |
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 | 【新增】1.《票據法》增加“票據的概念”“票據法的概念”“本票概述”“支票概述”“涉外票據的概念與法律適用” 2.《證券法》增加“證券發行的分類” 3.新增《信托法律制度》一節 【刪除】“保險監管機構” 【調整】1.《證券法》調整投資者保護中的“股東代理權征集制度” 2.《保險法》將原“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合并為“保險中介人” |
第七章 財政法律制度 | 【新增】1.《預算法》增加預算體制;增加“預算收支范圍”下的“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2.《政府采購法》增加“政府采購的概念、政府采購原則”,“政府采購程序”中新增“一般性程序” 【刪除】1.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2.刪除“預算年度”“預算體系”;刪除“預算編制的程序”;冊別除“預算監督”中“各級政府專門機構對預算的監督”; 3.刪除“評審結束程序、中標、成交結果的拘束力及履行驗收” 【調整】國有資產管理法律內部層級變、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法律制度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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