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市財政局發布關于加強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和開展會計人員信息跨省調轉工作的通知,信息采集工作由會計人員在線填報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財政會計管理部門審核確認,無需會計人員到現場辦理。詳情如下: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加強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和開展會計人員信息跨省調轉工作的通知
京財會〔2021〕2201號
全市各單位、各區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和開通會計人員信息跨省調轉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21﹞23號)要求,結合我市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現就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和會計人員信息跨省調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集對象
(一)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會計人員(不包括在京的中央單位會計人員);
(二)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中級、高級和正高級)的人員;
(三)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從事的會計工作包括:
1.出納;
2.稽核;
3.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的核算;
4.收入、費用(支出)的核算;
5.財務成果(政府預算執行結果)的核算;
6.財務會計報告(決算報告)編制;
7.會計監督;
8.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
9.其他會計工作。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財務總監)的人員,屬于會計人員。
二、采集原則
會計人員按以下原則選擇地區進行信息采集:
(一)從事會計工作人員按工作單位所在區進行采集;
(二)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未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按戶籍或居住地所在區進行采集;
(三)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在校學生按學校所在區進行信息采集。
三、采集流程
信息采集工作由會計人員在線填報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財政會計管理部門審核確認,無需會計人員到現場辦理。具體流程為:
(一)會計人員登錄“北京市財政局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http://fwxt.czj.beijing.gov.cn/kjcyrygl/)進行注冊登錄、信息填報、材料上傳、確認提交;
(二)所屬區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完成信息采集。
四、準備材料
(一)個人近期白底電子版證件照(尺寸像素114*156,格式為jpg/jpeg,小于20KB);
(二)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或照片(格式為jpg/jpeg,小于50KB);
(三)專業技術資格(較高)證書掃描件或照片(格式為jpg/jpeg,小于50KB);
(四)從事會計工作證明掃描件或照片(需單位蓋章,格式為jpg/jpeg,小于50KB,工作證明格式可參照系統模板);
(五)在校學生證明掃描件或照片(如:學生證等,格式為jpg/jpeg,小于50KB)。
五、會計人員信息跨省調轉
(一)會計人員信息跨省調轉全程網上辦理。會計人員因工作地、居住地發生變動等需要跨省調出會計人員信息的,由會計人員登錄我市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網上提交調出申請,由所屬區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調出信息上傳全國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經調入地確認后調出我市。
(二)會計人員調入我市的,登錄我市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網上提交調入申請,由所屬區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通過全國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接收調入信息,導入我市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
六、相關要求
(一)會計人員須按全國會計人員系統管理要求,采集填寫基本信息,填寫時要務必真實、準確、有效并對其真實性負責。信息采集完畢后,如個人信息發生變化的,請及時登錄系統進行更新,以免影響本人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高級和正高級會計師評審、高端會計人才選拔培養、繼續教育學習登記等相關事項的。
(二)我市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上線運行以來,未在該系統中完成信息采集的會計人員應盡快完成;已經在該系統中完成信息采集的無需重新采集;新增會計人員,應在從事會計工作后盡快進行信息采集。
(三)用人單位應履行主體責任,指導、督促會計人員及時、準確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相關材料,完成本單位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
(四)會計人員信息的采集、管理是一項日常性會計管理工作,事關廣大會計人員切實利益。各區財政部門要把信息采集工作納入“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高度重視,統籌安排,扎實推進。各區財政部門工作人員應及時審核確認會計人員上傳的所有資料,對上傳資料不符合要求的,填報信息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應及時反饋并要求會計人員重新上傳。
附件:北京市財政局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會計人員調轉業務操作手冊
北京市財政局
2021年11月8日
原文鏈接:http://czj.beijing.gov.cn/zwxx/tztg/202111/t20211110_2533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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