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海南省中級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時間2018年10月20日——2019年4月30日,具體詳情見下文。
海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海南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預算部門,中央駐瓊單位,各市縣財政局、洋浦財政局,各會計師事務所、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的要求,為充分掌握我省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及在我省從事會計工作的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信息,我廳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圍
(一)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含初級、中級、高級和正高級,下同)且在我省工作的人員。
(二)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且具有海南省戶籍或在我省居住的待業人員。
(三)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且具有海南省學籍的在校學生。
(四)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在我省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以上人員統稱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
二、信息采集準備材料
(一)個人基本信息佐證材料:個人證件照、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學歷學位證。
(二)其他材料
1. 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且在我省工作的人員需提供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工作證明文件(需按模板填寫,詳見附件1);
2. 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且具有我省學籍的在校學校需提供學籍證明材料(如學生證等)。
3. 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且在我省居住的非海南戶籍的待業人員需提供居住證明。
4. 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在我省從事會計工作人員需提供工作證明(模板詳見附件1)。
以上材料均只需在信息采集填報系統上傳電子版,除單位工作證明外格式為JPG,其中證件照不超過20K,其他資料圖片不超過1M,單位工作證明格式可為JPG或PDF,大小不超過5M。
三、信息采集步驟
(一)個人申請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直接登錄“海南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網上培訓平臺”(以下簡稱“繼續教育平臺”)——點擊主頁“信息采集”欄目——完整填寫信息采集字段,并提交,具體可參照《海南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信息采集操作指南》(詳見附件2)。
(二)財政部門審核
省財政廳和各市縣財政局根據個人申請選擇的行政區域劃分,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平臺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填寫的信息在線審核,做出審核意見。
四、信息采集時間
2018年10月20日——2019年4月30日。
五、其他事項說明
(一)請各市縣財政局高度重視信息采集工作,盡快部署、積極動員、認真組織本地區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會計人員完成信息采集,并按要求在指定時間內完成信息審核,做出審核意見。
(二)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信息采集將作為以下各項工作的依據,請廣大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務必按照我廳要求完成個人信息填寫:
1. 在我省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及學分抵減;
2. 在我省參加中級及以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流動人才資格確認、人才認定審核、高端會計人才選拔、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等;
3. 推薦省內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師資、各項會計類希賽網庫成員等;
4. 其他由省財政廳牽頭或參與的與從事會計工作有關的會計管理工作。
附件:1. 工作證明(模板).docx
海南省財政廳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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