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自考00249國際私法真題及答案
摘要:2022年4月自考考試已經結束,很多考生正在密切關注本次考試的答案。目前2022年4月自考00249國際私法真題及答案已公布,希賽小編為廣大考生整理了2022年4月自考00249國際私法真題及答案,供各位考生參考。
2022年4月自考00249國際私法真題及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 20小題,每小題1分,共20分。在每小題列出的備選項中只有一項是最符合題自要求的,請將其選出。
1.在國際私法范圍問題上,普通法系國家的國際私法學家大多認為國際私法就是
A.國際統一實體規范
B.沖突法
C.程序法
D.自然法
2.薩維尼在1849年《現代羅馬法體系》一書中提出了著名的
A.法則區別說
B.國際禮讓說
C.法律關系本座說
D.本地法說
3.“親子間的法律關系,依父之本國法;如無父時,依母之本國法”。這是一條
A.單邊沖突規范
B.雙邊沖突規范
C.重疊適用的沖突規范
D.選擇適用的沖突規范
4.法律規避是指當事人故意制造.種連接因素 ,使對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適用,以避開本應適用的
A.沖突規范
B.國際慣例
C.準據法
D.內國法
5.根據我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及其司法解釋.關于外國法律的查明問題,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行政機關無查明外國法律的義務
B.查明過程中,法院應當聽取各方當事人對應當適用的外國法律的內容及其理解與適用的意見
C.無法通過中外法律專家提供的方式獲得外國法律的,法院應認定為不能查明
D.不能查明的,應視為相關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無法律依據
6. 1995年《意大利國際私法制度改革法》第16條第I款規定:“違反公共政策(公共秩序)的外國法不予適用。”這一規定屬于公共秩序保留立法中的
A.直接限制的立法方式
B.間接限制的立法方式
C.合并限制的立法方式
D.以上三項均不是
7.外國人在內國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過
A.單邊沖突規范間接規定
B.雙邊沖突規范間接規定
C.國際慣例規定
D.國內立法和國際條約直接加以規定
8.1982年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瑞典王國政府關于相互保護投資的協定》第2條第2款規定:“締約任何一方的投資者在締約另一方境內的投資所享受的待遇,不應低于第三國投資者的投資所享受的待遇。”這是一種
A.國民待遇
B.最惠國待遇
C.非歧視待遇
D.普遍優惠待遇
9.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為了肅清帝國主義在華特權,對于外國人在華企業的國籍的認定,采取
A.復合標準說
B.法人住所地說
C.登記國說
D.法人資本實際控制說
10.關于代理內部關系的法律適用, 1978年海牙《代理法律適用公約》規定,在當事人沒有進行有效的法律選擇時,應該首先適用
A.代理人主要活動地同時又是本人營業地或慣常居所地國家的法律
B.代理人為代理行為地法
C.代理人慣常居所地法
D.代理關系成立時的代理人營業地法
11.當代英國沖突法的權威學者,在侵權領域提出“自體法"理論的學者是
A.戴賽
B.莫里斯
C.戚希爾
D.諾斯
12.侵權行為自體法主要是指
A.當事人雙方一致選擇的法律
B.受侵權損害人選擇的法律
C.與侵權案件有最密切聯系的法律
D.首先是當事人自主選擇的法律,其次才是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系的法律
13. 2017年10月,香港A公司向大連海事法院起訴,根據其對我國B公司貨輪“明宇號”享有的貸款抵押權求償。經法院調查,“明宇號'是我國B公司從希臘租用的一艘在巴拿馬登記并懸掛巴拿馬國旗的光船。在大連海事法院在處理該案時,應適用的法律是
A.香港法
B.希臘法
C.巴拿馬法
D.中國法
14.根據中國《海商法》的規定,有關船舶發生油污損害的請求權,在任何情況下時效不得超過從造成損害的事故發生之日起的一定時間,該時間為
A.2年
B.3年.
C.6年
D.8年
15.某甲國公民經常居住地在甲國,在中國收養了長期居住于北京的中國兒童,并將其帶回甲國生活。根據中國關于收養關系法律適用的規定,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A.收養的條件和手續應同時符合甲國法和中國法
B.收養的條件和手續符合中國法即可
C.收養效力糾紛沂至中國法院的,應適用中國法
D.收養關系解除的糾紛訴至中國法院的,應適用甲國法
16.西班牙人加西亞在中國法院對中國公民王小明提起了侵權之訴,由于工作繁忙,加西亞委托他人代理訴訟,請問下列哪種情形不符合我國法律規定
A.委托西班牙駐中國大使館官員布萊尼為訴訟代理人
B.委托西班牙公民里奇為訴訟代理人
C.委托中國律師王元為代理律師
D.委托西班牙律師潘塔尼為代理律師
17.如果外國法院請求我國人民法院進行司法協助,但其中有關事項有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安全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對該事項不予執行的依據是
A.反致制度
B.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C.法律規避制度
D.司法豁免制度
18.國際私法上對外國法人的認許是指
A.認可外國法人為內國法人
B.認可外國法人在內國從事的民商事活動
C.認可外國法人在內國有財產豁免權
D.認可外國法人在內國有權從事反對其政府的活動
19.甲國某航空公司在中國設有代表處,其一架飛機從中國境內出發,經停甲國后前往乙國,在乙國發生空難。關于乘客向航空公司索賠的訴訟管轄和法律適用,根據中國相關法律,下列表述不準確的是
A.中國法院對該糾紛具有管轄權
B.中國法律并不限制乙國法院對該糾紛行使管轄
C.即使甲國法院受理了該糾紛,中國法院仍有權就同一訴訟行使管轄權
D.如中國法院受理該糾紛,應適用受害人本國法確定損害賠償數額
20.關于仲裁協議的法律效力,不準確的說法是
A.仲裁裁決得以強制執行的依據
B.決定仲裁實體法適用的依據
C.仲裁機構得以行使管轄權的依據
D.排除法院管轄權的依據
二、多項選擇題: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2分,共10分。在每小題列出的備選項中至少有兩項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選出,錯選、多選或少選均無分。
21.中國人姜某(女)與甲國人曾某(男)2015年在乙國依照乙國法律登記結婚,婚后二人定居在北京。依《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關于其夫妻關系的法律適用,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A.婚后姜某是否應改從其丈夫姓氏的問題,適用甲國法
B.雙方是否應當同居的問題,適用中國法
C.婚姻對他們婚前財產的效力問題,適用乙國法
D.婚姻存續期間雙方取得的財產的處分問題,雙方可選擇適用甲國法
E.婚姻存續期間雙方取得的財產的處分問題,雙方可選擇適用中國法
22.我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17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信托適用的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
A.原告住所地法律
B.信托財產所在地法律
C.被告住所地法律
D.信托關系發生地法律
E.法院地法律
23.在專利的法律適用上,主要有以下幾種不同的理論和實踐
A.專利授予國法說
B.行為地法說
C.被請求保護國法說
D.專利首次使用地國法說
E.綜合適用法律說
24.中國甲公司與美國乙公司在上海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合同中有關法律適用的條文規定,本合同適用美國法律。下列選項中正確有
A.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本案應適用我國《民法典》中有關合同的法律規定
B.當事人可以選擇美國法作為處理合同爭議的法律
C.如合同選擇適用美國法律,只能是美國的實體法,不包括美國的沖突法
D.如合同選擇適用美國法律,既包括美國的實體法,也包括美國沖突法
E.當事人可以選擇中國法律作為處理合同爭議的法律
25.司法協助的中央機關,是指一國根據本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而指定或建立的在司法協助中起聯系或轉遞作用的機關。中國與外國締結的雙邊司法協助條約指定何者為中央機關有以下幾種情形
A.指定司法部為中國方面的中央機關
B.同時指定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為中國方面的中央機關
C.同時指定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為中國方面的中央機關
D.同時指定外交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為中國方面的中央機關
E.同時指定司法部外交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為中國方面的中央機關
三、名詞解釋題:本大題共4小題,每小題3分,共12分。
26.沖突規范
27.國民待遇
28.單一破產制
29.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
四、簡答題:本大題共4小題,每小題6分,共24分。
30.簡述國際私法的淵源。
31.簡述胡伯提出的國際禮讓說包括哪些主張?
32.簡述識別沖突產生的原因。
33.簡述確定法人國籍的標準。
五、論述題:本大題10分。
34.論述1989年海牙《死者遺產繼承法律適用公約》的主要內容。
六、案例分析題: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12分,共24分。
35.本案原告佩多菜齊亞是一個在意大利有住所的意大利人。1953 年,他與一個意大利女子結了婚。1958 年,他在墨西哥法院獲得離婚判決,與那個意大利女子離了婚,當時他的住所在委內瑞往,1964 年,銀多菜齊亞又在英國與一個丹麥有住所的丹麥女子舉行了結婚儀式,這時,他的住所在意大利,后來,佩多萊齊亞請求英國法院宣告他1964年與丹麥女子的婚姻無效。其理由是,他1953年與意大利女子締結的婚姻仍然有效,因為意大利法對他在墨西哥法院取得離婚判決是不予承認的,也就是說,他缺乏結婚能力。原告還聲稱,依他在墨西哥取得離婚判決時的住所地法——委內瑞拉法,墨西哥法院的離婚判決是有效的。英國法院根據結婚能力依當事人的住所地法這一沖突規范,選擇了1964年佩多菜齊亞與丹麥女子結婚時的住所地法即意大利法來決定他1953年與意大利女子的婚姻的效力。按照意大利法,它拒絕承認任何離婚。因此,佩多萊齊亞1953年與意大利女子的婚姻并沒有效解除,從而缺乏婚姻能力。于是,英國法院宣告原告與丹麥女子的婚姻無效。
問:(1)本案中的主要問題和先決問題分別是什么?
(2)國際上關于先決問題的準據法的確定有哪些主張?
36.法國的ABC公司與住所地在杭州的浙江汽車配件廠簽訂了一份汽車配件銷售合同。合同約定,由浙江汽配廠向法國ABC公司提供汽車配件,因合同履行而產生的爭議由德國H法院審理,適用法國法律。
合同還約定,由浙江汽車配件廠按2010年價格術語CIF租用中國遠洋運輸公司船舶,在中國平安保險公司投保海洋貨物運輸險,上海為裝運港,巴黎是目的港。中國和法國均為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締約國。
后雙方因浙江汽配廠向ABC公司提供不合格產品發生糾紛。2016年5月,ABC公司依合同約定在德國H法院提起訴訟,浙江汽配廠未出庭。法院于2016年12月作出判決,要求浙江汽配廠賠償ABC公司經濟損失80萬多美元。
2017年5月,浙江汽配廠在上海某法院提起訴訟,要求ABC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2017年9月,ABC公司向浙江某法院提出承認與執行德國H法院判決的中請,浙江汽配廠提出抗辯,請求法院拒絕承認與執行該判決,理由是德國H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
問:(1)在我國承認與執行外國法院判決的管轄法院有哪些?
(2)浙江汽配廠的抗辯是否成立?為什么?
(3)本案中,上海市某中院對浙江汽配廠提起的訴訟是否有管轄權?為什么?
(4)假定上海市某中院受理了浙江汽配廠的訴訟,法院該如何確定準據?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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