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2022年1月自考考前溫馨提示
摘要:本文是廣州市2022年1月自學考試考前溫馨提示,本次考試將于1月8—9日舉行,所有考生進入考點時須提供本人考試首日前48小時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考試,詳情請看下文。
廣州市2022年1月自學考試考前溫馨提示
2022年1月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于1月8—9日舉行,在我市參加廣東省自學考試的考生要做好以下準備:
一、考生自行打印準考證
考生可在考前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https://www.eeagd.edu.cn/selfec)的“考生入口”自行打印準考證,原卡片式準考證不再作為參加考試的憑證。打印準考證時務必嚴格按照要求,登錄系統(tǒng)后點擊【下載準考證】按鈕下載準考證PDF文件,用普通A4紙打印,不得用打印截圖、網(wǎng)頁等方式替代,嚴禁在紙質(zhì)準考證上(包括正面、背面)做任何標記。
二、提供“兩證”、“一表一碼一卡一證明”
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健康信息申報表、粵(穗)康碼、行程卡和考試首日(1月8日)前48小時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考生在每場考試進入考點時,須提供有效身份證原件(不含電子身份證)、打印的準考證,提交考生如實填寫并簽名的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健康申報表,出示手機上的“粵(穗)康碼”綠碼和“行程卡”,出示本人考試首日(1月8日)前48小時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粵(穗)康碼”小程序或醫(yī)院檢測紙質(zhì)證明均可)。無“粵(穗)康碼”綠碼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如果身份證遺失,須攜帶有效期內(nèi)的臨時身份證或帶相片的臨時身份證明、社會保障(市民)卡、駕駛證、護照(僅限外籍人士)、廣東省居住證等。若與考生準考證、考場座位表的信息相符,可安排考生進考場應考。
備注:上述有效身份證件要求僅適用于本次在我市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
三、所有考生進入考點時須提供本人考試首日(1月8日)前48小時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考試。正處于隔離醫(yī)學觀察治療或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健康監(jiān)測)觀察期間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復檢陽性人員、無癥狀感染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以及無“粵康碼”綠碼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四、考場踩點
考點路線:熟悉考點,了解自己的考點分在哪里,提前查好交通方式,如果考點離居住地比較遠,考生可提前預訂考點附近的酒店,避免遲到。
考場教室:考生可通過考點平面示意圖,來確定自己在考場的大致方位。
考試期間,及時了解天氣情況,提前做好出行規(guī)劃。
(圖片來自于廣州天氣微博)
五、按時入場,對號入座
考生進入考點時,須接受體溫測量及身份核驗,建議考生可在考前60分鐘到達考點。
考生需在考前30分鐘內(nèi)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不含電子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
六、本次缺考不計入誠信檔案
考生報考2022年1月自學考試因故未能參加考試的,不納入自學考試誠信報考檔案,可按規(guī)定正常報考下一次自學考試。
因確診、隔離或考點臨時??嫉纫咔榉揽匦枰?,已報考而不能參加本次考試的考生,經(jīng)核實后,可在2022年4月自學考試報考時,免費報考不多于本次本人停考涉及課程數(shù)量,如報考課程數(shù)量少于本次停考涉及課程數(shù)量,差額部分不再予以退費;如報考課程超出本次??忌婕罢n程數(shù)量,超出部分據(jù)實繳納報考費。在廣州地區(qū)參加2022年1月自學考試的考生,存在上述原因未能考試的,請于2022年1月11日-14日,通過下方二維碼進行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七、不違規(guī)作弊
考生須認真閱讀《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guī)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部分自學考試事項貫徹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要求,遵守考場規(guī)則,做到誠信考試。
八、注意事項
1.考生應主動接受防疫檢查和監(jiān)考員按規(guī)定進行的身份驗證、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安全檢查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
2.考生進入考場,除必要的文具外,嚴禁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如手機、對講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電子計算器(可以使用計算器的課程除外)、電子記事本、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照相機、電子攝錄設備、涂改液、修正帶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如有帶通訊工具必須關機或調(diào)至靜音后放在考點指定的地方。在考場內(nèi)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3.考生領到試卷后,如遇試卷、答題紙分發(fā)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應立即舉手向監(jiān)考員報告;未按要求及時檢查或發(fā)現(xiàn)問題未及時向監(jiān)考員報告,作答本人報考課程外試卷的按0分計;出現(xiàn)缺頁的,缺頁部分按0分計;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涉及試題內(nèi)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
4.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考生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課程考試結(jié)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離開考場時,禁止帶走試卷(含問卷、答題紙等)和草稿紙。
原文地址:http://gzzk.gz.gov.cn/zwgk/zwdt/content/post_8006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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