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摘要:2023年河北專升本考試招生信息公布,專升本的招生對象有哪些呢?學生要怎么進行資格審核呢?考試科目有哪些呢?學生考試的時候需要注意一些什么呢?具體請見下文。
2023年河北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為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嚴格規范管理,確保專升本考試招生各項工作安全平穩有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一)應屆高職(專科)畢業生。河北省內按國家招生計劃招收入學的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高職(專科)畢業生(含2023年春季畢業的高職(專科)擴招生)。
(二)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我省普通高校高職(專科)畢業生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3年內,未落實就業單位的,可以按照應屆高職(專科)畢業生待遇報考且只能報考一次。
(三)退役大學生士兵。應征入伍地為河北省,滿足以下兩種情形之一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入伍時為普通高職(專科)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復學完成高職(專科)學業的2023年普通應屆畢業生;退役前已取得國家承認的普通全日制高職(專科)學歷的2022年度退役大學生士兵及2023年春季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其中,符合條件的2023年春季退役大學生士兵可根據自己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參加2023年或2024年普通專升本,且僅可參加一次。對錄取后未報到、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試專升本政策。
二、招生院校及計劃
(一)招生院校。各有關高校要嚴格按照《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加強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學〔2022〕18號)要求編制招生計劃,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培養目標,研究制定本校2023年普通專升本招生章程。招生章程中應明確辦學性質、招生專業、招生計劃、錄取規則、學費標準、學籍管理等內容。其中,學費標準要按照升入學校相同本科專業同年級(三年級)學生學費標準執行。招生章程(一式六份)須于2022年12月30日前報省教育廳,電子版發至郵箱hbsjytxsczs@126.com。經省教育廳審核后由招生院校向社會公布。
(二)繼續實施“專升本專項計劃”。繼續面向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職(專科)畢業生設立專項計劃,采取計劃單列、自愿報名、統一考試、單獨錄取的辦法。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2023年應屆高職(專科)畢業生可根據自己意愿選擇報考“專升本專項計劃”。
(三)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根據應征入伍退役大學生士兵規模足額安排招生計劃。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參加我省2023年普通專升本免試招生,原則上報考的本科專業應與就讀的高職(專科)專業大體對應。考生免于參加公共文化考試,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綜合(職業適應性)考查,依據考查結果,結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間成績、服役期間表現等情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免于公共文化考試和專業綜合(職業適應性)考查。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各類考生均應按照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程序和要求進行報名(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也需進行報名)。為保證本科階段的培養質量,根據專業相通性原則,考生報考的本科專業原則上應與專科專業大體對應(相同或相近),藝術類(聲樂、器樂、舞蹈、表演相關專業)、體育類、醫學類及護理學、助產學專業不得跨科類或跨專業報考。按照教育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規范醫學類專業辦學的通知》(教高〔2014〕7號)和國家《護士條例》有關要求,報考醫學類專業(臨床醫學、中醫學、針灸推拿學)及護理學、助產學專業的考生,原學專業應與報考專業保持相同。
(二)資格審核。各專科生源院校負責審核本校報考我省2023年普通專升本考試學生的基本信息、學籍信息、照片信息、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等信息,要求學生核對確認本人所填報信息,確保考生報考信息真實準確。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應屆高職(專科)畢業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含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三類考生須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即獲得相應考生身份的報考資格。具體審核程序及辦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
四、考試和錄取
(一)考試。考生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專升本考試,內容包括公共文化和專業綜合(職業適應性)兩部分。公共文化考試內容為高等數學、英語、政治;專業綜合(職業適應性)考查內容為專業基礎課、專業綜合課。考試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原則上應于4月底前完成相關考試,具體事項及考試辦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
(二)錄取。按照國家考試招生規定的程序、要求,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統一錄取。按照上線考生考試總成績根據考生志愿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高校擇優錄取。
五、學籍學歷管理
(一)入學報到及學籍注冊。被錄取的普通專升本學生應按錄取高校的要求持有關證件按時到校報到。被錄取的考生應在專升本報到入學前取得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因故不能如期畢業的,取消其專升本入學資格。各高校要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在新生入校后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前置學歷等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不予學籍注冊。專升本學生報到入學后,本科在學期間不允許轉學或轉專業。
(二)畢業證書及學歷注冊。普通專升本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須標注“在本校××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頒發畢業證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招生院校要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考試招生工作的統籌研究、部署、協調等事宜,科學制定招生章程,嚴格執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各專科生源院校要加強考生報名及資格審核工作,建立責任倒查機制,將責任落實到人,加強對考生的考前教育,引導考生正確備考、誠信考試。
(二)嚴肅招生紀律。各招生院校要進一步規范招考行為,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切實維護招生錄取公平公正公開。學校紀檢部門要全程參與考試錄取,加強對報名、考試、錄取全過程監督,重點督查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對違規違紀的相關人員,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處理,追究直接責任人和領導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考生在報名及考試過程中如發現有違規違紀行為,視情節輕重,將依據相關管理規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
(三)精準疫情防控。各地各院校要認真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有關要求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舉措,結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勢,進一步細化完善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應急組考預案,做好各項組考防疫工作。
(四)妥善應急處突。要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設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完善涉考、涉疫、涉災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要加強對輿情和應急事件的研判預警,對潛在的風險做到及早發現,提前做好應對準備。
(五)加強宣傳引導。各有關高校要認真做好2023年普通專升本政策的宣傳解讀,特別是要加大對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應屆高職(專科)畢業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相關報考政策的宣傳力度,全面準確解讀政策,確保考生知悉專升本相關政策和考試招生工作安排,及時回應考生關切,解釋疑惑,凝聚共識,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原文鏈接:https://www.hee.gov.cn/col/1410097726928/2022/12/11/1670749717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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