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簡稱通信考試)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領導下的國家級考試,其目的是,科學、公正地對全國通信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認定和專業技術水平測試。
根據原人事部、信息產業部文件(國人部發[2006]10號),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分初級、中級和高級三個級別層次。初級、中級職業水平采用考試的方式評價;高級職業水平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評價,具體辦法另行制定。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中級職業水平考試在全國實施后,各地區、各部門不再進行通信工程相應專業和級別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因此,這種考試既是職業資格考試,又是職稱資格考試。
1、考試科目
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職業水平考試設《通信專業綜合能力》和《通信專業實務》2個科目,《通信專業綜合能力》科目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通信專業實務》科目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
2、考試目的
《通信專業綜合能力》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的考試,檢驗通信專業初級人員掌握通信專業法規、現代通信技術和業務的程度以及計算機和外語應用的水平,考察其承擔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綜合能力。
《通信專業實務》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的考試,檢驗通信專業初級人員掌握通信專業業務流程的情況及業務技術熟練程度,考察其承擔和解決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實際問題的基本能力。
3、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合格證書
通信考試合格,由各地人社部門統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證書》,同時隨同證書一起頒發一張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專業技術人員合格登記表》,該表由當地人社部門蓋章,提供給用人單位或人才機構存入考生個人檔案。證書上的管理號是合格者的全國統一編號,用于查詢證書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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