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考不可以帶計算器參加考試,根據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考場規則,人員在每場考試前20分鐘憑本人紙質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進入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人員應如實在“考場簽到表”上簽到,經監考人員同意后進入考場,人員必須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證件放在考桌右上角,以備核對。人員應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的管理,積極配合考場工作人員的各項監督和檢查。人員只準攜帶黑色、藍黑簽字筆、鋼筆或圓珠筆、2B鉛筆、削筆刀、橡皮、直尺等進入考場,開考后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人員不得攜帶任何書籍、筆記、紙張、計算器、報刊、手機、電子設備及通訊工具等考試中禁止使用的物品進入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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