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PMP®認證入選《北京市境外職業資格認可目錄(3.0版)》,持證人員可享納入本市工作居住證辦理范圍、對應具備相應系列(專業)中級職稱等諸多便利。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人才工作局 關于印發《北京市境外職業資格認可目錄(3.0版)》的通知
京人社事業發〔2023〕24號
各區委組織部、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組織人事部、社會事業局,市屬各委、辦、局、總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處,各人民團體人事(干部)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大力推進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和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實施中關村新一輪先行先試改革,深入推進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引才用才機制,助力打造世界一流營商環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境外職業資格認可目錄(3.0版)》(以下簡稱《目錄》,見附件1),支持和鼓勵持有《目錄》內境外職業資格的專業人員來京創新創業。現將《目錄》印發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供國際專業人員來京便利服務
持有《目錄》內境外職業資格、與在京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享受以下便利化服務:
1.中國籍人員可納入本市工作居住證辦理范圍。
2.部分境外職業資格可對應具備相應系列(專業)中級職稱,并可作為申報本市高級職稱的條件;本市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對符合對應條件的人員按照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和聘任程序,擇優聘任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
3.外籍人員可辦理有效期5年以內的多次簽證或居留許可,符合條件的納入辦理永久居留便利通道,可向公安機關口岸簽證部門申請口岸簽證。
4.外籍人員辦理工作許可可不受學歷、學位、工作經歷限制,年齡可放寬至65周歲(高精尖產業領域可放寬至70周歲),符合外國高端人才(A類)條件的,可辦理5年以內的有效證件。
5.境外從業經歷可視同境內從業經歷。
6.鼓勵本市行業部門、企業事業單位在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子女入學、社會保障、評價激勵等方面給予其支持和保障。
二、吸引急需緊缺專業人員來京工作
制定急需緊缺境外職業資格清單,持有清單內急需緊缺境外職業資格、與在京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還可享受以下便利化服務:
1.可對應具備相應系列(專業)副高級職稱,并可作為申報本市正高級職稱的條件;本市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對符合對應條件的人員按照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和聘任程序,擇優聘任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
2.中國籍人員在崗發揮作用突出,經本市用人單位推薦的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3.作出突出貢獻的國際化專業人才,可按照《北京市高層次、急需緊缺、特殊特藝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辦法》認定取得高級職稱,用人單位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事業單位不受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限制,正高級可破格聘用在二、三級專業技術崗位,副高級可破格聘用在五、六級專業技術崗位。
4.外籍人員可辦理人才簽證確認函,享受出入境便利,本人及家屬按高層次人才辦理簽證證件、永久居留。
5.符合條件的納入北京市高層次人才服務范圍,在相關人才項目評選時作為重要參考依據。
6.符合條件的支持申報本市科技計劃項目。
三、放開部分領域執業限制推進資格互認
允許持有《目錄》內境外金融、會計、醫師、教師職業資格的專業人員,按照相關行業部門實施辦法在北京市執業,提供專業服務。探索推進精算師、會計師、工程師等境外職業資格與境內職業資格、職稱互認。
四、建立證書查詢驗證服務渠道
建立境外職業資格證書查詢驗證服務平臺,對《目錄》內境外職業資格證書的真實性提供查詢驗證服務(具體查詢驗證流程見附件2);可憑查詢驗證結果減免相關證書公證認證材料,作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辦理工作居住證、人才引進、工作許可、外籍醫師備案等業務的依據。
五、完善《目錄》動態調整機制
加強《目錄》信用管理體系建設,建立與《目錄》內境外職業資格證書頒發機構及相關認證機構的溝通機制,跟蹤《目錄》內境外職業資格的發證情況、會員水平、從業能力等,并結合情況對不符合要求的境外職業資格及時予以退出。同時,將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適時對《目錄》進行動態調整。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和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境外職業資格認可目錄(2.0版)》(京人社事業發〔2022〕19號)同時廢止。
通知原文鏈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zcwj/202309/t20230901_3241791.html
PMP®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
PMP®報考條件-自助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