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發布《自治區2023年上半年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工作公告》,此次教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將于2023年1月13日至16日進行,有關報名安排說明如下。
自治區2023年上半年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工作公告
自治區2023年上半年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將于3月11日進行。報名工作將于2023年1月13日至16日進行,根據教育部教育考試院《關于202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相關事項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號)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相關規定,現將我區本次考試(筆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筆試)時間
時間 | 3月11日(星期六) | ||
| 上午9:00—11:00 | 下午13:00—15:00 | 下午16:00—18:00 |
幼 兒 園 | 綜合素質(幼兒園)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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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學 | 綜合素質(小學)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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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中學)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中職文化課 | |||
中職專業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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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實習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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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試(筆試)科目代碼列表
序號 | 科目名稱 | 科目 | 備注 |
(一) | 幼兒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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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綜合素質(幼兒園)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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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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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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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綜合素質(小學) | 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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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綜合素質(小學)(音體美專業) | 201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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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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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音體美專業) | 202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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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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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綜合素質(中學)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綜合素質(中學)(音體美專業) | 301A | 初中、高中相同 |
3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4 | 教育知識與能力(音體美專業) | 302A | 初中、高中相同 |
5 |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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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數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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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英語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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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物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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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化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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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生物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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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道德與法治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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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歷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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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地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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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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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體育與健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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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美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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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信息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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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歷史與社會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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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科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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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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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綜合素質(中學)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綜合素質(中學)(音體美專業) | 301A | 初中、高中相同 |
3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4 | 教育知識與能力(音體美專業) | 302A | 初中、高中相同 |
5 |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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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數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4 |
|
7 | 英語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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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物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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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化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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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生物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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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思想政治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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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歷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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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地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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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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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體育與健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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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美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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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信息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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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通用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8 |
三、報名對象及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并符合以下條件可報名參加我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戶籍或持有疆內有效期內居住證(不含臨時居住證、暫住證);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在自治區學習、工作、生活的港澳臺居民;疆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含專升本學生)、畢業年度的專科生、在讀研究生。
(二)符合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具體請咨詢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三)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1.申請參加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師范類畢業生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非師范類畢業生應當具備大專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參加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師范類畢業生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非師范類畢業生應當具備大專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參加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參加高級中學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參加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或以上學歷并應具備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6.疆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三年級及以上在校生和戶籍在新疆的外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三年級及以上在校生可以報考。其中大專在校生須在畢業學年度方可報考(即三年制大專僅可在三年級報考,兩年制大專僅可在二年級報考)。在校生學籍及學歷信息,由考生自行通過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查詢確認后報考。
(四)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教師函〔2020〕5號)和《教育部關于推進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通知》(教師函〔2022〕1號)精神,符合免試認定改革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可通過參加就讀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認定本學科教師資格;也可自愿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考生可向就讀學校咨詢相關政策,并根據自身情況自行決定是否報考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報名一經審核確認并完成繳費,概不退費。
(五)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四、報名工作相關要求
(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注冊時間:2023年1月9日10:00—16日19:30
報名時間:2023年1月13日10:00—16日19:30
審核時間:2023年1月13日10:00—17日19:30
繳費截止時間:2023年1月18日24:00
2.報名網站。考生于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s://ntce.neea.edu.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網站公布了考試政策文件、報名流程及相關要求,請考生及時查看并熟悉。報名時間截止后,報名系統將關閉,逾期不再受理報考。
3.網上注冊。符合筆試報名條件的考生須提前在網上進行注冊和填報個人信息(報名注冊開放日期為2023年1月9日),再進行網上報名。此次新增報名注冊核驗考生手機號要求,每個手機號只能注冊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驗證,如手機未能正常接收到驗證短信,請撥打400-7797-255咨詢。
4.報名審核。筆試報名不進行現場資格審核,考生網上提交審核后,各地教育考試機構將在24小時內完成考生填報信息規范性審核。報名期間,考生信息是否通過審核無短信通知,考生須在審核期內隨時登錄網報系統,在“筆試報名信息”處查驗審核狀態。審核未通過的考生,須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根據未通過原因修改個人信息,并再次按照報名流程重新選擇報考類別、報考科目繼續提交等待審核,超過審核期限未提交修改信息的,視為放棄報名。審核通過后,考生提交的所有信息一律不能更改,如未通過審核且原因不明,考生可咨詢報考考區教育考試機構。
5.照片格式。本人近6個月以內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證件照。照片中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許戴帽子、頭巾、發帶、墨鏡等。照片格式為jpg/jpeg,不大于200kb(如照片過大,建議使用圖像處理工具將照片進行剪裁壓縮后上傳)。
(二)考區選擇。根據自治區和兵團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安排,2023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共設17個考區(附件1),考生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公布信息為準。戶籍或居住證在新疆(含兵團)的已畢業人員,分別在戶籍所在地、居住證所在地報考;高校在校生可選擇戶籍所在地或學校所在地報考,對于在高校封閉管理且不能外出參加考試的高校在校生,可以選擇在就讀高校報考。
請考生嚴格按要求選擇對應的考區報考。考生須對本人所填報的信息準確性負責,由于填報信息錯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禁止培訓機構或學校團體替代考生報名。
(三)網上繳費。審核通過的考生須于網上繳費截止日期前登錄報名系統,按照系統提示在線支付考試費。繳費成功后報名完成。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員會《關于我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收費標準的復函》規定,筆試考試費標準為55元/人·科次。
(四)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前,務必認真閱讀《2023年上半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公告》,了解具體報名要求,自行確定是否符合報名條件,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能報考。因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報考的考生,造成無法面試或教師資格不予認定等后果,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如考生忘記報名系統登錄密碼,可通過報名時所填手機號碼使用短信方式找回密碼,考生在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期間切勿更換手機號碼。
3.非首次報名且需保留筆試單科合格成績的考生,在重新注冊時需要特別注意檢查姓名、證件號碼、照片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避免出現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導致筆試單科成績無法保留。
4.禁止培訓機構或學校團體替代考生報名。考生須如實填報注冊、個人、考試相關信息,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規范性負責。如因委托培訓機構或他人代理報名造成報名信息錯誤及考生個人姓名、照片、身份證號、在讀學校名稱(在校生)、聯系電話等信息填報錯誤,導致考生無法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及面試)或影響教師資格認定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5.在校生報名時必須規范填寫就讀學校名稱及學校代碼(國標統一代碼),不可填寫簡稱或不規范名稱,因就讀學校名稱填寫不規范造成無法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其他事宜
(一)報名期間遇到問題可向報名考區教育考試機構致電咨詢(見下表);注冊短信異常咨詢電話:400-7797-255;報名網站系統問題咨詢電話:010-82345677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考試不舉辦培訓,不指定教材。考生可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下載《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
(三)面試及教師資格認定相關政策問題請咨詢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聯系電話:0991-4362086。
本公告內容,僅在本次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期間適用。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考試院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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