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小學教師資格證,考生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除學歷要求外,考取小學教師資格證,還需滿足如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戶籍或居住證在報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內地(大陸)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港澳臺居民。
4.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5.具備《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相應學歷。未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并報備案的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小學教育等教育類專業的畢業學歷,不能作為申報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合格學歷。
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專科學歷層次為應屆生)的學生,應在就讀學校所在地考區內報考。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五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三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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