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陜西理工大學2024年會計碩士(MPAcc)研究生招生簡章已發布,包括學制學費、報考條件等內容,請報考陜西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的考生注意。
一、招生計劃
我校2024年預計招收全日制學術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800余名(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50余名。報考時各學科、類別招生人數僅供參考,最終錄取人數以上級部門下達給我校的招生計劃為準。
二、學習方式
我校碩士研究生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在我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全日制研究生需全脫產在校學習(要求將全部學籍及人事檔案調至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根據學校教學安排進行學習。
三、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之日(具體時間以錄取當年開學報到時間為準)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人員,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均不得跨專業報考。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需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5.按照教育碩士指導委員會相關要求,對報考教育碩士的生源限制為:
(1)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招生對象一般為大學本科畢業生或具有三年以上第一線教學經歷的基礎教育和中等職業技術教育的專任教師。
(2)教育碩士各專業領域生源不得為大專(及以上)各類高校教師及工作人員。
6.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考生,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可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
7.全日制類別的所有考生擬錄取后都須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將個人學籍、人事檔案全部轉入我校。在職報考全日制類別的考生必須在復試資格審查時提供單位人事部門簽字蓋章的“在職工作人員攻讀研究生學歷學位審批登記表”原件(模板在研究生院主頁-下載專區),并在學校指定時間內將全部學籍、人事檔案轉入我校,不能保證全日制脫產在校學習或按時轉入檔案的,我校將不允許參加復試或不予錄取。
8.所有跨專業報考的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除外。
9.報考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復試資格審查時提交《陜西理工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書》原件(模板在研究生院主頁-下載專區),各學院須對此類考生的定向就業協議書進行核驗,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則上不予錄取。
10.報考我校會計(1253)、教育(0451)、電子信息(0854)、機械(0855)、電氣工程(085801)、化學(0703)的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輔修過報考專業的本科6門以上主干課程且成績優良;
(2)有相關科研經驗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報考專業領域核心期刊發表文章一篇。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有關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詳見《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以及考生所選擇的報考點、報考單位相關要求。
五、初試
初試具體時間以教育部公布信息為準。我校初試各科目考試方式均為筆試。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請見《準考證》。
六、復試
我校基礎復試分數線按國家A區復試基本要求執行,各專業復試線由相關專業所在學院劃定。其他復試時間、地點、內容等以當年學校復試通知為準。
七、調劑
考生初試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學校的一個專業。待初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填報調劑志愿。
八、體檢
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九、錄取
我校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科研成果、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上級部門審定。最終錄取名單以教育部審核通過名單為準。
十、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一、學制、學費及獎助體系
(一)學制
所有學科專業(全日制及非全日制) 學制均為3年。
(二)學費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學術型:8000元/生/年;
專業學位:會計12000元/生/年,其他專業學位10000元/生/年。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均為12000元/生/年。
(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獎助體系
獎助學金類別及覆蓋面具體見下表:
國家獎學金 | 20000元 | 按條件評選 |
助學金 | 6000元 | 全覆蓋100%(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 |
學業獎學金 | 1000-5000元 | 按條件評選 |
天漢助研獎學金 | 3500-7000元(研一) | 按條件評選 |
1000-5000元(研二、研三) | 與學業獎學金配套 | |
學業單項獎學金(含優秀科研成果、創新創業競賽等) | 最高可至12000元 | 按條件評選 |
創新基金 | 2500-5000元 | 按條件評選 |
助研、助教、助管 | 按崗位考核 | 按條件評選 |
四)住宿
學校有專門的的研究生公寓樓,配備空調、洗衣機、飲水機、咖啡機等生活設施。住宿一般為3-4人一間,住宿費為1000元/生/年。學校原則上不安排非全日制研究生住宿,對確有住宿需求的,學校將根據宿舍空余情況和學生申請情況進行適當安排。
原文鏈接:https://yjs.snut.edu.cn/info/1005/60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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