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研究生復試是研究生考試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即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后參加的,由報考院校組織進行的第二次考試。為了方便考生,希賽網整理了2021年浙江大學會計碩士(MPAcc)考研復試錄取工作方案,供大家參考。
根據《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0)8號)、《浙江大學關于做好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2021年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將堅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做到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經我院黨政聯席會議審議通過,2021年我院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2021年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組織機構
成立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管理學院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負責受理考生質疑申訴。具體名單及聯系方式如下:
組 長:魏江、朱原
副組長:謝小云、汪蕾、吳為進、竇軍生
成 員:王小毅、裘婷、杜紅、王劍、郭斌、陳俊、陳熹、華中生、周帆、周欣悅、應天煜、朱紀平、陳璞、張國芳
申訴聯系人:吳為進
申訴聯系方式:0571-88206808、wuwj@zju.edu.cn
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管理學院新大樓A923(310058)
二、2021年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名額及復試分數線
1.復試分數線
我院按照2021年碩士生招生目錄公布的復試辦法劃定復試線。初試成績要求外語不低于80分,綜合不低于160分,總分不低于245分。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培養計劃”考生初試成績要求外語不低于50分,綜合不低于100分,總分不低于199分。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初試成績要求外語不低于50分,綜合不低于100分,總分不低于245分。申請退出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可享受按文件規定加分政策,納入報考專業普通招考復試錄取程序。
2.招生名額
三、復試形式和要求
1. 資格審查
考生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線上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須按照要求在釘釘(DingTalk)中上傳以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準考證;應屆生上傳學生證、中國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上傳前置學歷、學位證書和學歷認證報告或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
(2)退役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
(3)軍隊在職干部需提供《軍隊在職干部報考研究生推薦審批表》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
(4)初試前上交承諾書的本科結業考生,嚴格按承諾書內容審核,不符合條件者不能參加復試。
2. 復試紀律
研究生招生考試是教育考試,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考生要確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實,誠信守規參加復試。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影響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經查實,一律按照《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令33號)等規定嚴肅處理。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
3. 復試安排
復試內容:個人面試(含綜合能力考察、英語口語)、政治理論面試(面試參考資料詳見后續通知)
復試形式:釘釘(DingTalk)雙機位視頻形式
復試時間:3月23日(周二)
注:《浙江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視頻復試考生須知》詳見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8&object_id=231427
四、錄取
學院根據招生復試錄取方案,綜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初試和復試成績、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1. 考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兩部分組成。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總成績計算公式:總成績=初試成績/3 *70%+復試成績*30%
2. 錄取: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總成績并列時以初試總成績、管理綜合、英語為依次優先級進行排序。
1)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由個人面試(90%)、政治理論(10%)組成,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2)政治理論面試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3)學院將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現實表現,包括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擬錄取名單經研究生招生處核準后于規定時間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最終錄取名單須經審核批準。
五、政審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黨組織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審查不合格者不予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體檢
考生被擬錄取后,按照相關體檢文件要求,自行去當地二甲及以上醫院體檢并將體檢表于4月15日前寄到擬錄取學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標準參照、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行。如有特殊情況考生須及時與報考學院聯系。
以上未盡事宜由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http://mba.zju.edu.cn/mpacc/admissions_det/3/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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