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將于12月26-28日進行。為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考試組織實施,保障廣大考生朋友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希賽網MPAcc頻道整理了云南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詳情如下。
2021年MPAcc會計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將于12月26日—28日進行,本次考試屬教育考試。請參加考試的各位考生堅守“誠信守法光榮、違規舞弊可恥”的理念,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知法、守法,誠信考試、拒絕作弊。為確保考試平穩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提醒如下:
一、考生參加考試應遵守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在本文附件下載打印《云南省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健康監測記錄表》。自12月12日開始,提前申領“云南省健康碼”,定期登錄確保健康碼狀態有效。進行連續14天體溫監測,如實填寫監測記錄表并簽字承諾。考生在考試結束前盡量不要離開云南。
(二)12月12日至25日,考生應注意做好個人防護措施,盡量避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的場所聚集。期間考生如出現發熱、乏力、咳嗽、呼吸困難、腹瀉等病狀,須立即報告報名考區并到醫院及時就醫。未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的考生,須攜帶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三)考生應在首場考試進入考點時上交《云南省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健康監測記錄表》,并在每場考試進入考點時按要求出示有效的云南省健康碼綠碼(彩色打印紙質版),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四)健康碼非綠碼或考前14天內有境外或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根據全國疫情發展情況確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五)考生進入考點和考場時,應聽從考點工作人員指揮,保持適當距離,主動接受進入考點和考場內的體溫檢測,體溫低于37.3℃方可進入考點。考生進入考點內,要隨時注意個人衛生,安檢時配合摘下口罩,進入考場就座后,可以自主決定是否繼續佩戴口罩參加考試。
(六)考試期間考生如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應立即報告監考人員,出現體溫異常(體溫高于37.3℃)的考生應服從考點的統一安排,到隔離備用考場參加考試或就醫。
(七)考生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和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考前準備工作
(一)提前打印準考證。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并認真閱讀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說明及考試須知。
(二)提前查詢考場座號。請在云南考試的考生關注“云南省招考頻道”(https://www.ynzs.cn)網站及微信公眾號(www-ynzk-cn),2020年12月23日,考生請通過上述渠道查詢本人考場、座位等考場安排信息。具體查詢方法見附件2。
(三)考前熟悉考點。考生根據《準考證》上的考點地址,憑準考證、身份證、云南省健康碼等考點要求的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詳見《準考證》報考點說明或提前致電咨詢,咨詢電話見附件3)自行前往查找并熟悉考點。
三、考試須知
(一)帶齊證件材料。考生憑①《準考證》、②有效身份證、③如實填寫監測記錄表并簽字承諾的《云南省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健康監測記錄表》、④有效的“云南健康碼”綠碼(彩色打印紙質版)進入考點,在進入考場時將監測記錄表交至監考員存檔,以上證件和材料不齊均不得進入考點。
(二)考試入場。考試期間嚴格遵守考試時間,考試當天考生須在開考前50分鐘到達考點。開考前40分鐘按要求有序通過安檢進入考場。為方便快速檢查,考生盡量不要攜帶(穿戴)有金屬的物品或衣物。每科開考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點及考場。
(三)攜帶物品須知。(1)考生可攜帶2B鉛筆、黑色鋼筆、黑色碳素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試用品(有特殊規定的除外)。(2)農學門類聯考化學(科目代碼315)可攜帶使用具有對數及冪指數計算功能的科學計算器(不得使用帶字典存儲和編程功能的科學計算器),其他統考及聯考科目考試中不允許使用計算器。(3)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及其它具有接收和傳送功能的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包括手表在內的各種計時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帶、金屬制品等物品進入考場。如有帶入考場請立即交出,考試開始一經查出將按違規處理。(4)身上裝有特殊器械(如醫療器械等)的考生須到體檢醫院開證明(裝有心臟起搏器的考生可不參加安檢,但必須詳細記錄考生情況備查)。(5)考生應注意查看《準考證》上的“報考點說明”和“招生單位說明”。
(四)考試時間。開考信號發出后,考生方可開始答題;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當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我省碩士研究生考試原則上不允許提前交卷,如因特殊情況需提前交卷的,交卷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考生應根據監考員指令交卷出考場,如不服從監考員管理,未到規定交卷時間擅自離開考場,按《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令第33號)第五條(六)“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認定為考試違紀行為,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并記入《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
(五)作答須知。考生須認真核對試卷、答題卡及條形碼信息,按照要求在指定位置正確填涂考生信息,必須在與題號相對應的答題區域內答題,寫在草稿紙或答題卡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凡因不正確填涂個人信息、不按規定粘貼條形碼、未在規定區域作答而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誠信考試
考試中考生如有違紀行為,將按令第33號嚴肅處理,并記入《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如出現“代替他人考試或讓他人代替自己考試、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等涉嫌違法行為的,根據《較高人民法院 較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移交公安、司法機關相關部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處理,請考生珍惜個人的誠信記錄、名譽及前程,誠信考試。
其他要求按《考場規則》執行。
五、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在考試期間設立監督舉報箱和監督舉報電話。監督舉報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一樓大廳(地址:昆明市學府路61號)。監督舉報電話:0871-65154792。
六、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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