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云南師范大學2021年專業會計碩士MPAcc招生簡章公布,包括招生規模、報考條件、學制、學費、報名方式、初試、復試等詳細信息。更多內容請見下文。
云南師范大學的前身是1938年在抗日戰爭烽火中由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南開大學南遷昆明合組成立的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師范學院,現為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100所重點建設高校之一,是與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為云南省一所省屬重點師范大學,是“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50強之一。
是級海峽兩岸交流基地、國務院僑辦華文教育基地、中國面向周邊漢語推廣師資培訓基地。學校年度科研經費規模超過1億元,現有2個博士后流動站,4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種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6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7種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是全國首批招收和培養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24所試點高校之一。
一、招生人數
我校2021年招生人數根據下達的招生計劃數、第一志愿上線人數確定。2020年我校招生計劃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2018人,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384人。2021年招生人數具體以下達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為準。
二、學習形式、學制和教學地點
(一)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專業及研究方向詳見《云南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專業目錄》,詳細情況以專業目錄中的研究方向為準,請考生在報考的時候嚴格區分。
(二)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制均為3年。
(三)泛亞商學院和職業技術教育學院的教學地點在一二·一聯大校區,其余學院的教學地點在呈貢校區。
三、學費及獎助學金
(一)學費
所有納入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費按上級部門審批的標準執行。
2021年云南師范大學全日制專業會計碩士(MPAcc)研究生學費12000元/生?學年。
2021年度執行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當年制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二)獎助學金
按照政策,學校通過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三助崗位、綠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獎助體系,支持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完成學業,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按政策執行。我校獎助學金詳細情況請考生登錄云南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查詢獎助學金政策。網址:http://zsb.ynnu.edu.cn/info/1013/1204.htm
四、報考條件
(一)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之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我校非全日制專業只接收在職定向就業考生的報考。
(三)我校部分專業限制了其他報考條件,詳見《云南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專業目錄》的備注欄。
(四)我校招收港澳臺碩士研究生,詳細情況詳見我校發布的《云南師范大學2021年面向港澳臺招收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五)推免生
1.具有推免資格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2.我校推免生推薦和接收辦法詳見我校網站發布的《云南師范大學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辦法》和《云南師范大學2021年接收推免生辦法》。
(六)請考生仔細閱讀以上報考條件,以及我校公布的專業目錄備注信息,確認完全符合后再進行網上報名。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導致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或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
1.網上預報名時間
2020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網上報名時間
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
3.報名要求
(1)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3)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在復試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6)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7)我校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9)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
1.網上確認(現場確認)的安排以報考點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公布的現場確認公告(通知)為準。
云南省報考點及報名事項(報考點聯系電話、地址、接收報考考生范圍等)將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頻道。
2.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到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2)考生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6)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六、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根據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
七、初試
(一)準考證打印
考生應當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時間
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
2020年1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7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7日下午 業務課二
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請見《準考證》及考點公告。
(三)考試大綱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考試中心統一編制或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自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我校自行組織,我校自命題考試科目考試范圍詳見《云南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范圍》。
八、調劑復試
(一)我校在確定的2021年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線)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復試分數線)及其他學術要求。
我校依據有關政策自主確定并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復試分數線)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劑分數線)。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且初試成績符合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的,可申請調劑到我校該專項計劃錄取。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二)針對一志愿生源不足專業,我校將在學校網站發布調劑公告,包括接收調劑專業、調劑要求和調劑程序等內容。考生可在規定的時間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獲得復試資格的調劑考生將收到我校發送的復試通知短信,按約定時間參加復試。調劑程序、條件、接收專業屆時將公布在我校網站。
(三)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按要求準備相應材料,復試時務必提交。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附件3)為準。
(四)復試前應當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要求考生在復試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
(五)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詳見《云南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加試科目表》。我校的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我校在復試階段會通過面試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同時通過《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八)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九)我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十)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我校參照、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開展。
九、錄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云南省高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我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四)被錄取的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學院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因為生病、懷孕、出國、參軍等原因,經考生本人申請和我校同意后可以辦理休學手續。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五)其他錄取要求,按照當年文件、云南省相關補充規定、云南師范大學相關規定執行。
十、信息公開
(一)按有關政策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我校會通過網站(云南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網址為:http://zsb.ynnu.edu.cn)積極推進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開。
(二)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前,我校會提前在網上公布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規定、招生專業目錄等內容。在復試、錄取階段,我校會按時在網上公布學校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擬錄取考生名單。對破格復試、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進行相應的說明。
(三)我校在網上公布的相關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的信息如有變動,會另行做出公示說明,并對變動的內容公示10個工作日。我校在網上公示有關信息時,會提供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包括聯系部門、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等),保證相關渠道暢通,并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申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
十一、違規處理
(一)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記入《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考生的有關情況將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考生認為所報考招生單位的招生錄取行為有違反本規定或其他相關規定的,可向報考招生單位提出異議、申訴或舉報。招生單位應當進行調查、處理,屬于對政策執行存在異議的,應當及時書面或口頭答復申訴人;屬于對違規違紀行為舉報的,應當組織紀檢監察等機構進行調查,并按《信訪條例》等有關規定作出書面答復。
考生對招生單位作出的書面答復不服的,可向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申請復查。對復查結論不服的,可按相關規定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上一級機關提出復核。
十二、其他
(一)若出臺新政策,我校將按規定作出相應調整,并及時在云南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公布。
(二)其他相關事宜,考生也可致電我校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咨詢。聯系方式詳見《云南師范大學2021年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工作聯系方式》(附件5)。
(三)其他具體事項,請考生登錄云南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查詢,或到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告指定的報考點咨詢,或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閱。
(四)本簡章由云南師范大學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文件中相關條款為準。
十三、學校信息
學校代碼:10681
學校名稱:云南師范大學
學校地址:昆明市呈貢區聚賢街768號
聯系部門:云南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聯 系 人:曾老師 王老師
郵 編:650500
電 話:0871-65910081(兼傳真)
網 站:云南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網 址:http://zsb.y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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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同時招收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相關招生信息點擊2021年云南師范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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