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浙江師范大學2024年非全日制MPA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實施細則,其中介紹了招生計劃、復試時間、復試內容、復試成績等,請進入復試的考生做好合理的安排。
為做好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MPA教育中心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組織機構
1.MPA教育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MPA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決策、領導、協調和監督,制定MPA教育中心復試錄取方案并具體組織實施。
2.中心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在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工作,確定MPA專業復試的具體內容、環節模塊和考核標準。
3.組建MPA復試工作督查組,對MPA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巡查、有效監督,對復試組織實施過程中重點環節、重要崗位紀律執行情況進行重點監督。
二、招生計劃: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招生計劃 | 備注 |
125200 | 公共管理碩士 | 230 | 含士兵計劃4個 |
三、復試工作
(一)復試時間
第一志愿復試時間:2024年3月30日-3月31日
(二)復試形式
MPA教育中心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現場復試方式進行,按專業類別統一劃線和組織復試,具體詳見附件。
參加現場復試的考生請根據學校、MPA教育中心發布的復試信息,合理選擇出行方式,做好行程規劃,提前做好復試期間的行程安排、食宿安排,如遇突發情況,請第一時間與中心聯系。
(三)復試內容
1.面試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知識、科研創新能力、外語聽說能力(英語)和綜合素質。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核成績為合格或不合格,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3.筆試:思想政治理論,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四)復試成績
考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兩部分組成,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復試成績總分為200分,其中專業面試為100分,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為50分,思想政治理論筆試為50分(卷面滿分為100分,按50%折算計入復試總分)。
復試成績計算公式:面試成績+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筆試卷面成績×50%。
(五)其他
1.心理測試
考生在3月29日前需完成線上心理測試,須用電腦登錄心理測試網址:http://xlcs.zjnu.edu.cn(登錄名為考生身份證號,密碼統一為YZcs2024,注意區分大小寫,建議登錄后在個人資料中修改密碼)。具體操作詳見心理測試操作指南。
2.體檢
復試體檢統一安排在擬錄取考生報到入學時進行。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考生如因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造成入學后無法正常學習或者按規定予以退學處理等后果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資格審核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
(一)身份證明材料
1.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2.準考證
(二)學歷學位證明材料
1.提供本科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及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獲國外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網報后在中國學信網學歷校驗未通過校驗考生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三)其他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見附件);
2.《資格審查單》(見附件);
3.個人簡況表(見附件);
4.“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5.曾經更改過姓名或身份證號的考生須提供戶口本或公安局開具的證明;
6.MPA考生還需在擬錄取公示期間上交定向就業協議書(見附件)。
中心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對考生進行身份和資格審查,對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律不予復試;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直至取消學歷學位,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錄取工作
(一)按照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權相加后的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總成績相同,且初試成績也相同的情況下,再按初試科目《管理類綜合能力》、《英語二》成績依次從高到低錄取。
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的專業,總成績計算公式:
(二)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對復試工作中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擬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復試成績不及格(滿分200分,復試成績低于120分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不及格(卷面滿分100分,低于60分為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擬錄取為定向就業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定向就業協議。
5.提供虛假信息。
(三)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必須在擬錄取公示期間提交定向就業協議書。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四)若有擬錄取考生放棄或者有追加名額,則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錄取,但已接受其他招生單位“待錄取”的考生,不予錄取。
六、其他
(一)入學后3個月內,MPA教育中心將按照教育部規定對所有報到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對弄虛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經核實將取消學籍,一律通報原單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二)中心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MPA教育中心官網、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信息公開及申訴渠道
1.信息公開網站:
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w.zjnu.edu.cn/
學校電話:0579-82283026,0579-82282319。
郵箱:yzb@zjnu.cn、jwb@zjnu.cn。
2.MPA教育中心公開網站:http://mpa.zjnu.edu.cn/
MPA教育中心電話:0579-82298620
郵箱:mpa@zjnu.cn
八、未盡事宜按照上級部門和學校有關文件執行。
以上內容如有變動,請以最新通知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MPA教育中心網站及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發布的最新信息。
如需查看附件,請見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https://mpa.zjnu.edu.cn/2024/0327/c10158a462660/page.htm
公共管理MPA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