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政法大學發布了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包括報考條件、報名時間、考試時間以及學制學費等內容。請有意報考中國政法大學MPA的考生注意查看!
以下是中國政法大學2023年MPA公共管理碩士招生簡章,供各位研考生查看。更多MPA招生簡章信息,請點擊2023年全國MPA招生簡章匯總進行查看。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法治建設、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方式、專業及招生計劃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試由國家統一組織,復試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我校 2023 年招收碩士研究生方式分為推薦免試和普通招考(即初試方式為全國統一考試[含聯合考試]或單獨考試)。接收推薦免試生的申請條件、申請程序、復試考核及錄取要求等另見我校《關于 2023 年接收推薦免試生申請攻讀碩士研究生的通知》。推薦免試和普通招考專業目錄、擬招生人數詳見《2023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其中招生人數僅供報考時參考,錄取時將根據教育部最終下達招生計劃,綜合考慮學校生源狀況和發展需要,適當調整。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2023 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 2 年(從畢業后到 2023年入學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復試前須有 2 篇在公開刊物上發表的所報考學科文章。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名前須取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獲國(境)外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須在參加我校復試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報考部分專業和單獨考試的特別要求
1.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報考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須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 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報考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須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 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以及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在報名時需在備注中注明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
3.報考工商管理碩士(MBA)和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的考生,還須符合下列學歷條件之一:大學本科畢業后有 3 年以上(含 3 年)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 5 年以上(含 5 年)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含 2 年)。
4.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必須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且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報考專業僅限刑事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報考學習方式僅限全日制。
5.報考?援藏計劃?的考生,還須符合西藏自治區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報考專業僅限:民商經濟法學院訴訟法學、民商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知識產權法學,刑事司法學院刑法學和數據法治研究院數據法學。預計招生計劃 10 個,最終以教育部下達的計劃數為準。報考學習方式僅限全日制。
(三)其他
1.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須符合(一)、(二)中各項報考條件的要求。其他報考資格及招生計劃詳見教育部相關通知。報考學習方式僅限全日制。
2.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符合(一)、(二)中各項報考條件的要求,并有《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義務兵退出現役登記表》(或《士官退出現役登記表》)。招生計劃以教育部下達的計劃數為準。報考學習方式僅限全日制。
3.部分學院或專業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高職高專學歷畢業生、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詳見專業目錄中“備注”。
四、報名流程
考生須仔細閱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相關通知公告,并如實、準確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由于不按公告要求報名、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誤填報考信息、或故意填報虛假信息等原因,導致不能網上確認、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普通招考報名流程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報名參加普通招考,否則將取消其推免生錄取資格。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網上預報名時間為 2022 年 9 月 24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報名網站: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
教育網址:yz.chsi.cn 公網網址:yz.chsi.com.cn
3.考點選擇: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單獨考試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考生須按報考點要求辦理網上確認手續及參加考試。
4.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5.其他符合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條件(如在部隊榮立二等功等)的人員,應在國家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
6.符合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網上報名時須在備注中注明?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僅限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此政策。
7.符合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
8.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的,應于報名階段與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二)網上確認
網上報名成功后,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網上報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時間及地點:以考生所選考點通知或公告為準。逾期不再補辦。
2.網上確認須提交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截至初試考試日期仍有效)、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要求每學期均注冊;獲得高職高專、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提供學歷證書;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提供學位證書)、網上報名編號、所選考點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未通過網上學歷(或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在我校規定的時間內提供學歷(或學籍)認證報告;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提交《入伍批準書》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檔案部門公章)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4.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三)注意事項
在職人員:報名時不必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與工作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本人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導致考生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五、資格審查與準考證發放
我校在報名、復試、錄取及入學等各階段將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多次嚴格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考試、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生可在考試前規定的時間內(考前十天左右)登錄教育部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考試(初試、復試、調劑復試)
我校初試和復試的自命題考試科目均不指定參考書目,只提供命題范圍。
(一)初試
1.初試時間: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
2.初試地點:詳見所選考點的通知公告。
3.初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報考援藏計劃考生的初試科目為:112 援藏計劃思想政治理論、230 援藏計劃英語、790 基礎課、890專業基礎課;報考其他專項計劃、單獨考試的考生初試科目均與所報考專業的普通考生初試科目相同。
4.命題范圍:(1)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政治、英語、管理類綜合、法律碩士業務課等)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統一編制考試大綱、統一命題。(2)我校自主命題的初試科目命題范圍見原文附錄 2,不指定參考書目。
(二)復試
學校依據教育部劃定的全國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錄取政策,結合本年度各專業(或研究方向)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和考生初試成績,制定并公布我校各專業(或研究方向)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復試分數線)。
我校采用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復試將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養、綜合能力和外國語聽說水平、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等綜合素質進行考核。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科目及命題范圍見原文附錄 3。復試具體要求詳見《復試工作辦法》(復試前另行通知)。
(三)加試
除報考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外,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中,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高職高專學歷畢業生、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取得復試資格后,參加復試時須加試(筆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在復試前另行通知。
(四)調劑復試
我校公布復試分數線及接收調劑政策后,未能參加第一志愿學校(或專業)復試或復試未錄取的考生,如符合調劑要求,可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申請調劑復試。
(五)考風考紀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 1 至 3 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
考試作弊構成犯罪者,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等相關規定,依法受到嚴厲懲處。
我校對初試或復試中作弊的考生還將給予如下處理:
將考生的有關情況及《考試違紀處理決定書》寄送考生學習或工作單位,并建議存入考生個人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就業或工作調動的重要參考依據;從下一年度起,連續 3 年禁止報考我校各類研究生。
七、健康檢查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執行。
八、錄取
根據考生所報考第一志愿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復試成績或專業課面試成績未達到 60 分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單科成績未達到 60 分者,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錄取資格無效;考生考試誠信狀況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應屆本科畢業生、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九、學習方式、就業方式
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指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碩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指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碩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其基本學制內(基本學制見本章程第十條規定),學校根據相關管理規定安排住宿,超出基本學制的,學校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學生自行安排住宿,食宿費用自理,課程設置、學習時間安排等咨詢相關學院。學校不負責支付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各類工資、補貼、醫療費用等費用,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醫療保險由學生自行解決。
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在被錄取前須與我校及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畢業后按定向就業合同就業,學習期間人事檔案和戶口均不能轉入我校;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在入學前應將人事檔案調入我校,可將戶口遷入我校,畢業后與用人單位經雙向選擇就業。
定向就業生應按定向合同就業,如遇特殊原因確需改派的,需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定向生履約管理的通知》(京教學〔2017〕4 號)及有關規定執行。
網上報名時,考生必須明確選擇學習方式和就業方式,報名后不得更改,復試后按照報名信息錄取。注意事項:
1.報考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僅限“定向就業”;報考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可以選擇?定向就業?或?非定向就業?,考生報名時任選。
2.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應用心理 3 個專業學位可招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其他專業只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3.推薦免試生、少數民族骨干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援藏計劃、單獨考試僅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招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十、學制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中,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法學)、社會工作、翻譯、金融、國際商務、新聞與傳播、審計、漢語國際教育等 10 個專業學位的學制為 2 年外,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 3 年。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中,應用心理、工商管理兩個專業學位的學制為 2年,公共管理的學制為 3 年。
十一、學費、獎助學金和助學貸款
(一)學費標準(人民幣)
1.學術學位研究生(全日制):8 千元/年。
2.專業學位研究生(全日制):
法律碩士:1.5 萬元/年。
公共管理(MPA):1.5 萬元/年。
工商管理(MBA):6.45 萬元/年。
社會工作:1.5 萬元/年。
翻譯碩士(MTI):4 萬元/年。
金融專業學位:6.9 萬元/年。
國際商務專業學位:5.4 萬元/年。
新聞與傳播專業學位:2 萬元/年。
審計專業學位:3.9 萬元/年。
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位:1.5 萬元/年。
3.中歐法學院各專業(全日制):5 萬元/年。
4.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應用心理專業學位:9 萬元/年。
公共管理專業學位(MPA):共 5.5 萬元,分 2 年交清,每年 2.75 萬元。
工商管理專業學位(MBA):9.9 萬元/年。
5.國際法學院國際法學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方向學費參閱國際法學院有關說明或向學院咨詢。
6.如遇國家或學校相關政策調整,按照新收費標準執行。
(二)獎助學金
學校根據有關規定,為全日制碩士生提供助學金、獎學金等。非全日制碩士生均不享受助學金、獎學金等。如遇國家或學校相關政策調整,獎助學金及助學貸款等將按照新政策及規定執行(以下均指全日制碩士生)。
1.新生獎學金:全日制碩士一年級新生,成績優秀的可以獲得?新生獎學金?,新生獎學金覆蓋比例、金額等具體政策,查詢我校學生工作部及各招生學院網站。
2.全日制在校碩士生可根據學習成績和綜合表現參評學業獎學金。
3.人事檔案不調入我校的?定向就業?碩士生,不享受獎學金。
4.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的非在職考生(以報名登記表及定向協議為準)可參評獎學金。
5.學校設置助教、助管等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學生通過勤工助學來獲得生活補貼。
6.有關獎助學金的詳細信息,請查詢學生工作部網站?研究生工作-獎助學金?欄目(xsc.cupl.edu.cn)或研究生院網站(yjsy.cupl.edu.cn)及各招生學院網站。
(三)助學貸款
查詢學生工作部網站?資助管理-規章制度?欄目(xsc.cupl.edu.cn)。
十二、畢業和學位授予
學習期滿,符合我校碩士研究生畢業條件者可獲得畢業證書,符合我校碩士學位授予條件者可獲得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注明學習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十三、信息發布和其他事項
(一)招生信息發布網站及微信公眾號
我校發布各類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關通知的網站為?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網址:yjsy.cupl.edu.cn。官方微信公眾號?zgzfdx_yjszs?(?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
(二)各招生學院網站
見學校主頁?教學機構?和?科學研究?,網址分別為:
http://www.cupl.edu.cn/jxjg1.htm;
https://www.cupl.edu.cn/kxyj1.htm。
(三)有關材料發放
初試成績、復試通知、復試成績以及其他通知均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不寄發書面通知;錄取通知書由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寄發。
(四)禁辦考研輔導班
學校嚴禁校內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活動,嚴禁校內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舉辦考研輔導活動的場所和設施,嚴禁社會培訓機構進入校園以張貼簡章、廣告等各種方式進行考研輔導培訓宣傳和組織活動。在校生不得舉辦或參與助考作弊、虛假宣傳等涉考違規違法活動。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學校將根據相關規定嚴肅查處。
(五)招生政策調整
如果國家或學校在本招生年度調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臺新政策,將按最新政策及規定執行,本章程將做相應調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及時予以公布。
(六)現役軍人
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按軍隊相關部門規定辦理。
(七)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 25 號中國政法大學研招辦
辦公地點:西土城路 25 號教學圖書綜合樓 810 室(海淀校區)
郵政編碼:100088
聯系電話:010-58908070
圖文傳真:010-58908071
電子信箱:zfyz@cupl.edu.cn
官方網站:yjsy.cupl.edu.cn
官方微信公眾號:zgzfdx_yjszs
十四、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歸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所有。
原文鏈接:中國政法大學2023年碩士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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