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研究生復試是研究生考試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即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后參加的,由報考院校組織進行的第二次考試。為了方便考生,希賽網整理了2021年天津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復試辦法,供大家參考。
按照天津大學的有關規定,管理與經濟學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天津大學2021年公共管理碩士(MPA)考生復試辦法的制定與實施。本辦法經天津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通過并報經天津大學研究生院備案后實施。
一、復試原則
1. 堅持復試的科學性。采用綜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積極探索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使拔尖創新人才能夠脫穎而出。
2. 全面考查,有所側重。在德智體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注重對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的考核,注重對思想政治素質和身心健康狀況的考核。
3. 綜合評價,成績量化。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考核都要有量化結果。
4. 復試工作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復試過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5. 以人為本、服務考生。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招生計劃
非全日制計劃招生190人。
學院有權視復試情況動態調整招生計劃
三、復試條件
1. 筆試成績不低于:總分:186分,英語二單科成績:43分,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單科成績:86分。
2. 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詳見天津大學MPA網站(http://mpa.tju.edu.cn/)的招生信息欄。
四、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通過天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網上交費平臺及時繳費,復試費標準為90元。完成繳費后,考生須在網上下載打印《復試資格審查合格單》并簽字。
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1. 準考證;
2. 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身份證如果丟失,需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證明);
3. 提供學信網下載的《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外學歷提供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報告》;
4. 網上下載并簽字的《復試資格審查合格單》;
5. 網上下載并簽字的《天津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培養方式知情承諾書》。
以上材料須嚴格按照以上順序整理成一個pdf電子版文件,文件名稱:資格審查+姓名+考生編號后四位,與時事政治論文在同一封郵件中,請用網報時的郵箱將材料發送到指定郵箱(具體要求請參照以下復試工作安排)。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五、復試內容
復試主要對考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考核,分為時事政治考核和綜合素質面試兩個方面。
1. 時事政治考核
滿分:200分
考生須按要求提交時事政治的論文1篇。時事政治考核計入復試成績,未按時提交論文或論文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低于論文滿分的60%),不予錄取。
時事政治考核的詳細要求見天津大學MPA網站(http://mpa.tju.edu.cn/)里的“招生信息”欄目。時事政治論文需提交PDF格式,文件名稱:論文+姓名+考生編號后四位,與資格審查材料在同一封郵件中發送到指定郵箱(具體要求請參照以下復試工作安排)。
2. 綜合素質面試
滿分:200分
形式:個人面試,遠程網絡面試。
時間:20分鐘
內容:①政治素質、對國內外重要時事的了解、黨和政策及國內外重要時事的理解程度
②價值取向與職業道德
③對經濟、管理、法律等基礎知識掌握的程度
④工作內容、經驗、業績
⑤邏輯思維與綜合應用知識的能力
⑥判斷、自制力與應變能力
⑦表達與溝通能力
⑧創新意識
⑨舉止禮儀
⑩英語表達能力
綜合素質面試不合格(成績未達到滿分的60%)的考生,不予錄取。
六、錄取分數計算方法
總成績由初試筆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構成。
復試成績=綜合素質成績×90%+時事政治×10%。
總成績=初試筆試成績/1.5×60%+復試成績×40%。
七、復試要求
1. 本次復試采用網絡復試形式,考生須獨立完成此次復試。
2. 視頻復試平臺及硬件等要求詳見《天津大學2021年碩士、博士研究生招生遠程復試考生須知》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103/t20210317_319814.htm。
八、錄取
綜合素質面試和時事政治考核均合格的考生,天津大學將根據錄取名額,分別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給予擬錄取資格。
總成績相同時,按復試成績優先錄取;復試成績相同時,按綜合素質成績優先錄取。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沒有參加復試或者復試總成績不合格(成績未達到滿分的60%)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天津大學2021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復試工作安排
特別提示:
1、身份證如果丟失,需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證明。
2、復試結束后,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3、凡具有參加復試資格的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參加復試,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4、符合認可或備案“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3月22日前向MPA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掃描成pdf格式,以“加分項目+初試分數+姓名”為文件名與資格審查、論文同一封郵件,用考生網報時的郵箱發送至tjumpa2001@163.com。
更多詳細內容見原文。原文鏈接:http://mpa.tju.edu.cn/info/1151/1765.htm
更多復試內容點擊下面圖片↓
公共管理MPA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