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年,中共四川省委黨校MPA公共管理碩士復試細則發布,包括復試時間、復試考核內容、復試流程、招生人數、錄取原則等具體信息,報考中共四川省委黨校MPA公共管理碩士的考生請注意。
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和關于研究生招生復試的要求,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進行,復試時間預計在6月上旬開始,具體安排請關注我校網站通知(待后續發布)。參加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的考生請按以下要求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一、認真學習相關文件、通知,了解復試相關安排
考生應認真學習《關于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相關文件。參加復試前務必登錄四川省委黨校研究生部網站(http://yjs.scge.gov.cn/)提前查看《2020年四川省委黨校碩士研究生調劑復試錄取工作辦法》、《2020年四川省委黨校碩士研究生網絡遠程復試考生操作指南》等通知,確保對復試相關政策法規、要求、安排充分知情了解。
二、網絡遠程復試系統軟件
主平臺:移動“云考場”;備用平臺:“會易通”
三、網絡遠程復試相關設備及環境要求
1、網絡遠程復試采用采用“雙機位”視頻監控模式進行復試。
2、建議準備1臺筆記本電腦或臺式機(需帶有高清攝像頭、麥克風、音響功能)作為復試的“主機位”。考生應當正對“主機位”攝像頭。
3、建議準備1部手機(需帶有攝像頭功能)作為復試的“輔機位”,“輔機位”攝像頭從考生后方成45°拍攝,要保證考生及“主機位”屏幕清晰地被復試希賽網看到。
4、主機位與輔機位攝像頭的擺放應保證復試所在場地無死角,輔機位可360度旋轉移動進行整體環境監測。
5、考生應當提前調試好設備以滿足復試要求,保持電量充足,建議準備有線寬帶網、WIFI、4G網絡等至少兩種網絡條件,網絡良好正常并確保資費或流量充足。按復試通知要求,提前下載并熟悉“云考場”及“會易通”平臺軟件,做好調試,并在規定時間內提前進行測試演練。遇技術問題,或復試過程中非正常斷網,應時與我校復試工作人員聯系。
6、復試房間應光線明亮、相對獨立、封閉安靜,干凈整潔,房間內不得有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其他無關物品。復試期間視頻背景必須是真實環境,不允許使用虛擬背景、更換視頻背景。并保證復試過程中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或旁觀。嚴禁在培訓機構、網吧、商場、廣場等場所進行復試。
四、網絡遠程復試考生資料準備要求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
2、初試準考證(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
3、黑色簽字筆和空白A4紙若干。
4、報考要求準備的其他考試用品。
五、網絡遠程復試注意事項
1、考生須簽訂《四川省委黨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2、考生應提前準備好符合要求的各種材料的電子檔,按我校規定時間通過指定的途徑上傳考生本人資格審核相關材料,詳見2020年四川省委黨校碩士研究生調劑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3、考生應當根據復試通知合理安排個人日程,確保可以正常參加復試。如有問題,請提前與復試工作人員聯系。
4、考生進行復試準備如有困難需要提供幫助的,請及時與復試工作人員聯系。
5、我校復試采取三隨機原則:導師隨機、考生復試順序隨機、試題抽取隨機,考生按規定的時間提前做好抽簽準備。
6、我校通過四川省委黨校研究生部網站、“四川省委黨校研招網”微信公眾號發布的復試相關信息,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網絡遠程復試考場紀律
1、考生憑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初試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提前登錄復試平臺,等待復試工作人員進行復試安排。
2、考生應當自覺服從復試工作人員管理,嚴格遵從工作人員關于候教室、答辯室進場、離場、打開視頻、復試房間環境查驗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妨礙相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復試的秩序。復試期間不允許采用任何方式變聲、更改人像,除識別查驗外攝像頭應全程固定,不得移動。
3、復試過程中,考生應當保持手機暢通,并將手機調整為震動或靜音狀態,除與復試工作人員聯系外不得接打電話。
4、復試過程中,若發生如軟硬件故障等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通過電話與復試工作人員取得聯系,聽從指揮,解決問題。
5、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并將記入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
6、復試過程中,考生音頻視頻必須全程開啟,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攝像頭,保證頭肩部及雙手出現在視頻畫面正中間。不得佩戴口罩,保證面部清晰可見,頭發不可遮擋耳朵,不得戴耳機、耳飾。
7、復試過程中,考生除網絡遠程復試軟件平臺外不得使用其他無關復試的軟件,不得進行網絡搜索、查詢等與復試無關的操作。
8、復試過程中,考生嚴禁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夾帶、旁窺等動作。
9、復試全程禁止錄音、錄像、截屏,禁止發布、傳播復試相關內容,一經查實,將追究相關責任。
10、復試結束后,考生應當按照復試工作人員要求退出復試會場,不得在復試會場逗留。
11、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入學3個月內,我校視情況進行再次復查,復查內容包括:復試資格、筆試及面試。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1、未按規定參加考前培訓、演練,致無法正常參加復試。
2、在規定復試時間逾期不到,且未及時與復試工作人員聯系。
3、考生不遵守復試考場紀律,不服從復試工作人員管理,致復試無法正常進行。
4、復試過程中考生無故失聯,且未及時與復試工作人員聯系。
5、復試過程中考生網絡連續3次無故中斷,且未及時與復試工作人員聯系。
6、復試過程中考生出現故障,經技術人員指導后,仍無法使用移動“云考場”、移動“云考場”應急考場、“會易通”平臺進行復試的。
以上視為考生放棄復試資格的情形,及其余未盡之處,由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最終解釋。
公共管理MPA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