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共管理碩士是為社會培養能處理復雜公共事務的高級人才的專業學位,以下是MPA公共管理碩士的含義解析,包括MPA起源、發展歷程、培養方式、就業前景等詳細信息。
MPA的含義
公共管理碩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縮寫為MPA)是為適應社會公共管理現代化、科學化和專業化的要求而設立的,其培養目標是為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培養德才兼備、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高層次、應用型、復合型的管理人才。要求畢業生成為掌握先進分析方法及技術,熟悉具體公共管理或政策領域的管理者,管理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務人才。
公共管理學是一門運用管理學、政治學、經濟學等多學科理論與方法,專門研究公共組織尤其是政府組織的管理活動及其規律的學科體系。
MPA的起源
公共管理碩士是以公共管理學科及其他相關學科為基礎的研究生教育項目公共管理專業碩士學位,在國外一些發達,公共管理碩士學位,工商管理碩士學位以及法律碩士學位教育已成為文科高層次職業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
MPA作為一種專業學位(公共行政或管理)教育,并且被明確提出來并付諸實施,從現有資料看,最早是在美國,美國的公共行政教育和公務員培訓的發展與美國公共行政發展史密切相關。
在公共行政或管理開啟之前,美國對公務員的選用的傳統做法是:政府可以交給沒有受過專門教育與培訓的普通公民來操作,政府工作人員的作用以政治傾向而非以功績或能力為標準,它導致政府無能,失職,因此不得不實行改革。
1924年,錫拉丘茲大學新成立了馬克斯維爾公民與公共事務學院,同時啟動了美國第一個MPA(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計劃,面向公共行政或管理領域,創辦了綜合性的教育與培訓課程。
繼錫拉丘茲大學首開MPA教育先河之后,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普林斯頓大學伍德威爾遜國際事務學院先后于20世紀30年代,40年代也啟動了MPA教育計劃,開展了MPA的教育培訓,從美國公共服務培訓學校算起,美國的MPA教育已有80年的歷史。
MPA發展歷程
MPA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學科基礎是作為公共部門管理及政府管理研究領域的公共管理學及公共行政學。在百余年的發展歷程中,這個研究領域的視野、范圍、理論和方法論不斷地發生改變,出現不同的研究“范式”,特別是當代(70年代以后)的公共管理學與傳統的公共行政學已大異其趣。
西方公共行政學的淵源來自于政治學、法學和財政學等學科,其思想基礎則是由伍德羅·威爾遜(Woodrow Wilson )和馬克斯·韋伯(Max Weber)等人所奠定的。威爾遜在1887年所發表的“行政(學)之研究”一文是西方公共行政學誕生的象征性標志。這篇文章對公共行政學的對象、性質、方法以及發展方向等問題作出規定,是該學科的綱領性文獻。馬克斯·韋伯(Max Weber)在1911年所寫的論官僚機構或科層制(即建立在文官制度基礎上的政府體制)的論文則對后來公共行政學研究以正式的政府體制為焦點產生了重要影響。
公共行政學的形成也受到了(工商)管理學的強烈影響,即受到本世紀一二十年代的科學管理學派的示范性影響。早期的公共行政學者將泰勒(Fredric W. Talor)的科學管理的原理、方法和技術應用于公共部門,并利用和發揮了法約爾(M.Fayol)等人的管理職能和管理原則的思想。
到了本世紀二三十年代,在美國,由于政府改革、科學管理運動和政治學中的新學科方向的推動,公共行政學作為政治學中的一個獨立學科開始出現。其典型的標志是1926年同時出版的兩本教科書:一是懷特(Leonard D.White)的《行政學研究導論》和威洛比(William F. Willoughby)的《公共行政學原理》。與此同時,公共行政學的制度化建設尤其是研究生教育逐步發展,從20年代末、30年代初開始,出現了第一批公共行政學的研究生教育項目以及公共行政學院。
二戰后,隨著政治學領域中所謂的“行為主義革命”的興起,二三十年代形成的公共行政學傳統因其內在的缺陷而受到來自各方面的批評。例如,羅伯特·達爾(Robert A.Dahl)在“公共行政學中的三個問題”(1947)一文中對傳統公共行政學忽視規范價值等方面的批評;赫伯特·西蒙(Herbert A.Simon)在《行政行為》一書中對傳統行政學所提出的行政(管理)原則所作的批評。盡管這樣,傳統的公共行政學的支配地位一直持續到60年代末期。
60年代末、70年代初,伴隨著行為主義政治學的衰落以及“后行為主義”的“新革命”的出現,公共部門或政府管理研究領域出現了新的“范式”——政策科學(政策分析)以及“新公共行政學”,傳統的公共行政學主導地位終結。“新公共行政學”是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批青年行政學者對傳統行政學提出挑戰而形成的“新”理論。它強調公共行政學以公平與民主作為目的及理論基礎,主張政治與行政、事實與價值關聯;重視人性和行政倫理研究,倡導民主主義的行政模式以及靈活多樣的行政體制研究。然而,由于“新公共行政學”缺乏概念和理論上的連貫性,并未最終生根立足,未能最終立足而取代傳統的公共行政學“范式”。
取代傳統公共行政學而成為公共部門尤其是政府部門研究領域新范式的是政策科學。政策科學力圖克服傳統行政學的一系列弊端,要求將科學知識、方法與公共決策過程密切聯系起來,提倡一種以政策實踐、政策系統及過程作為研究對象,以端正人類社會發展方向,改善公共政策系統,提高政策質量為目標的公共部門或政府研究領域的新“范式”。政策科學提倡跨學科、未來研究,提倡以問題為焦點而不是以學科為焦點的知識產生方式,并以行動取向,體現理論與實踐、知識與行動的高度統一。這種新范式吸引了大批的研究者,在70~80年代極為盛行,導致傳統的公共行政學院的衰落,許多著名大學將原來的公共行政學研究所或學院改名為公共政策研究所或學院,或新開辦公共政策研究所或學院(研究生院);即使保留公共行政學名稱的研究所或學院也大量增設公共政策方面的課程或在公共行政學課程中大量增加公共政策方面的內容。
80年代中后期,在西方公共管理實踐以及當代社會科學發展的整體化趨勢的推動下,公共部門及政府部門研究領域出現了新的突破,即(“新”)公共管理學“范式”開始出現。它不僅是一種新的公共部門尤其是政府管理理論,而且也是一種新的政府管理模式。作為一種更廣泛和綜合的知識框架,公共管理學突破了傳統行政學的學科界限,把當代經濟學、管理學、政策分析、政治學和社會學等學科的知識和方法融合到公共部門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的研究之中。例如,它從現代經濟學中吸取“經濟人”假設、市場競爭、成本—效益分析、交易成本等當作自己的理論和方法的組成部分。它直接利用了當代(工商)管理學的成就,將績效管理、組織發展、人力資源開發、顧客至上、合同雇傭制、績效工資制等管理理論、方法和技術應用于公共部門管理的理論和實踐之中;它把政策科學或政策分析對于公共政策、政策系統和過程的研究成果以及政策分析的方法和技術溶合于公共管理的理論之中。
由此可見,在百余年的發展歷程中,公共部門尤其是政府管理研究領域經歷了三次“范式”的變化——即從傳統的公共行政學到政策科學再到公共管理學的三次突破。應該說,這一領域的名稱并不是國家統一的,有各種各樣的名稱,如“公共行政學”(Public Administration)、“公共事務(學)”(Public Affairs)、“政策科學”或“公共政策”(Policy Sciences,Public Policy)、 “公共管理學”( Public Management)等等。但在不同時期常用的名稱有所不同:60年代以前一般稱為“公共行政學”,七八十年代流行“政策科學”或“公共政策”,80年代中期以后又出現“公共管理學”這一名稱。
MPA培養方式
培養目標:在美國,包括哈佛大學、普林斯頓大學、哥倫比亞大學等眾多高校均開設MPA專業的頂尖項目。MPA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是一種通才教育(generalist education),它的目標是培養在公共組織特別是政府機構從事公共事務管理或公共服務的管理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人才以及(高級)職員。MPA 研究生教育項目要為學生提供這一項職業所需的知識和技能。例如,普林斯頓大學威爾遜公共事務與國際事務學院MPA項目的培養目標是未來的通才——那些能運用各種知識和方法處理復雜公共問題的高級人才。
錫拉丘茲大學(Syracuse University)馬克斯韋爾公民與公共事務學院MPA項目的培養方案是這樣規定的:MPA 學位是公共管理領域的職業學位,它主要(而非絕對)是為那些打算去各級政府機構和相關的非營利組織中的公共服務就職者而準備的。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的口號是“為21世紀準備領導人”,它的MPP項目的培養目標是:培養公共部門的政策分析者和管理者;通過一個嚴格的二年制訓練計劃,為未來的公共部門和非營利部門的管理者準備其職業所必需的廣泛技巧和概念框架。
學制:MPA是一種應用型而非學術型的研究生學位,是一種職業研究生教育項目。在西方尤其是美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教育學制較短,一般在兩年以內(有二年、一年半、一年、甚至6~8個月)。MPA及MPP的類型有全日制(full-time)、在職(mid-career)或業余(part-time)以及公共管理與他專業如法律、商業管理的聯合學位。學制的長短與這些類型有關。全日制的MPA及MPP項目一般為一年半至二年。例如,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的MPP的學制、哥倫比亞大學MPA的學制、密歇根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的MPP的學制都為兩年; 錫拉丘茲大學馬克斯韋爾學院MPA的學制為一年至一年半。在職培訓類型的MPA項目學制短一些,往往在一年以內。只要修滿規定的學分,在職培訓也授予MPA學位。
學習形式:MPA項目的培養方式一般是校內課程學習與校外調研、實習相結合,課程學習占去大部分時間,大約2/3時間,問題研討和實習約占1/3時間。
MPA就業前景
公共管理碩士MPA是為適應社會公共管理現代化、科學化和專業化的要求而設立的,其培養目標是為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培養德才兼備、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高層次、應用型、復合型的管理人才。
MPA畢業生的實際就業情況與各校所提出的培養目標及去向相符。這些MPA學位獲得者的就業背景十分廣闊, 主要是在公共組織或公共部門從事公共服務工作,也有一定比例在私人部門(公司、企業)的行政管理部門就業。地方、州、聯邦政府機構,非營利的公共組織(各種協會、基金會、工會等),思想庫或咨詢公司,公司企業的人事、行政部門是MPA畢業生就業的四個主要機構。
公共管理專業在專業學科中屬于管理學類中的公共管理類,其中公共管理類共16個專業,公共管理專業在公共管理類專業中排名第2,在整個管理學大類中排名第19位。在公共管理類專業中,就業前景比較好的專業有: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勞動關系,公共關系學,勞動與社會保障,土地資源管理,文化產業管理,航運管理,公共事業管理等。
學生畢業后可在文教、體育、衛生、社區、老年事業、社會保障等公共事業單位的行政管理部門,老年產業單位,高校、科研單位、政府機關工作。能夠從事的崗位主要有客戶經理、人事專員、人力資源專員、工程物管部經理、行政專員、人事主管、行業業務主管、行政主管、行政人事助理、大客戶經理、銷售經理等。
MPA專業學位是通過統考,“嚴進嚴出”的學習方式,非全日制學員的培養標準、考試錄取難度等同全日制統招研究生,所獲碩士學位證書與全日制統招生所獲得的碩士學位證書不存在任何實質性區別,該學位證書在網站可查詢。受同等承認,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MPA已在國外發展達半個世紀之久,就業前景十分廣闊。在一些發達,公共管理碩士與工商管理碩士、法律碩士已構成文科類職業學位教育的三大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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