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年新疆大學MEM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包括招生人數、招生類別、報考資格、報名流程、培養目標、培養特色、教學方式、學費學制、錄取規則、初試復試等詳細信息。
新疆大學是全國重點大學,原“211工程”建設高校、西部大開發重點建設高校,2017年,進入全國首批42所一流大學建設高校行列,2018年,列入“部省合建”高校行列。學校現有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藝術學九個學科門類,涵蓋了高級專門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的主要領域。現有2個級重點學科、1個級重點培育學科、13個“十三五”自治區級重點學科(其中高峰學科6個,高原學科7個),2個學科(化學學科、工程學科)進入ESI全球前1%;14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3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8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
新疆大學現有馬克思主義學院、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法學院、人文學院(中國語言學院)、外國語學院、新聞與傳播學院、數學與系統科學學院、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化學化工學院、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地質與礦業工程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機械工程學院、電氣工程學院、建筑工程學院、紡織與服裝學院、旅游學院、國際文化交流學院、軟件學院、應用化學研究所、公共管理碩士教育中心等研究生招生單位。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 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以當年入學之日為限)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滿足我校同等學力學業要求者方可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我校對同等學力考生的學業要求為進修過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本科階段5門主干課程且成績及格,或具有可顯示度的科研成果。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二)報名參加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 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 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 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我校同等學力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4. 報名參加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外的其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5. 我校不接收在校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再次報考碩士研究生。
二、學習方式
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我校部分專業學位招收非全日制,具體專業可查看專業目錄。在滿足報考條件的情況下,考生可自主報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三、招生計劃
2020年招生計劃以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接收推免生規模不超過總招生規模的50%,各專業實際接收推免生人數以最終錄取人數為準(最終錄取推免人數我校將在2019年11月公布)。專業目錄中所列招生計劃為預計招生計劃,后期會根據招生計劃、接收推免人數及報考情況做適當調整。
2020年我校單列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專項計劃”,具體政策按相關規定執行。
四、報名
(一)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
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1. 網上報名要求
網上報名時間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現場確認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需取得該專項計劃的報考資格,詳情可咨詢當地教育行政部門。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 現場確認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新疆大學報考點現場確認工作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規定進行,屆時登錄研究生院網站查看詳情。(新疆大學報考點僅限網上報名時報考點選擇在“新疆大學”的,其它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請咨詢相關報考點)
考生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出具《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以供核驗。
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二)確定考試資格
招生單位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現場確認學歷(學籍)核驗未通過的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不準予考試。
(三)下載準考證
考生應當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五、初試
(一)初試時間
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試科目
各專業初試科目參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
六、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單位按有關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七、復試
(一)劃定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參照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基本要求執行。
報考我校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此類考生,復試時需提供戶籍和就業單位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復試前再次進行報考資格審核,復試考生需攜帶居民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僅網報時學歷審核未通過的考生提供)、學生證(僅應屆生提供)等報名材料原件,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者還須攜帶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報考資格不符者不予復試。
(三)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復試形式為筆試和口試相結合。復試內容主要為外語口語、聽力測試;專業課筆試(復試筆試科目請登錄我校各招生學院網站查看);綜合素質面試等。具體復試時間和地點由我校招生學院另行通知。
(五)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現場確認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參加復試時,須加試(筆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
八、錄取
(一)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補充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五)錄取研究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相關規定及《入學須知》等要求按時來校報到,入住相應校區并接受培養。
(六)錄取的學科專業具有博士一級授予權,研究生可在入學后申請碩博連讀。
九、學制
我校各專業基本學制均為三年。
十、學費及獎助學金
(一)學費
我校根據《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文件精神及自治區制定的新疆地區研究生各專業學費標準收取學費,學費標準請登錄新疆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查詢。
(二)獎助學金
全日制、非全日制相關投入機制、獎助等政策按《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執行。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享受以下獎助學金:
1. 每位碩士研究生(有固定收入者除外)均可享受助學金(6000元/生·年)、研究生獎學金(第一學年普通獎學金,標準為600元/生·月和300元/生·月;第二、第三學年設學業獎學金,分四個不同等級,標準為3000元至8000元/生·年不等。)
2. 優秀研究生可參評以下獎學金:
研究生獎學金、自治區獎學金、“光華教育”獎學金、寶鋼教育獎學金、“小島康譽”獎學金、“世川良一”獎學金等。獎學金2萬元/生,自治區獎學金1萬元/生。
3. 實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聘任制度,并給予相應酬金。
十一、畢業就業
研究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政治思想合格,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完成培養方案所規定的培養內容、環節和要求,通過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者,經所在學院審核,學校批準,準予畢業,并頒發畢業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位。
非定向就業學生畢業后自主擇業,我校負責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定向就業學生畢業后須回原單位工作,我校不負責就業手續辦理。
十二、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相關單位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三、推薦免試生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十四、報考咨詢
新疆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991)8582567
地 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勝利路666號(校本部)
網 址:http://www.xju.edu.cn(新疆大學)
http://gs.xju.edu.cn(新疆大學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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