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華南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其中包括: 招生計劃、學制及學習方式、報考條件、培養及學位授予、招生及收費等相關內容。報考華南理工大學的考生請注意時間安排。
華南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試采用推薦免試和全國統一考試兩種選拔方式。
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我校2023年在工學、理學等9個學科門類招收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在23個專業學位類別招收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在7個專業學位類別招收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原則上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
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及各專業招生計劃數見《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計劃數包含推薦免試生人數及相關專項計劃。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2項目管理以及單獨考試招生專業(方向)外,我校其他招生專業均接收推薦免試生。各專業錄取的推薦免試生將于10月中下旬在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公布。各專業招生計劃可根據教育部最終下達計劃數與生源情況進行適當微調。
我校部分學院部分專業在完成推薦免試生接收后,剩余招生計劃統考階段在指定學院接受考生報名,復試錄取由指定學院統一組織,入學后統一回相應學院培養,具體以招生專業目錄相關說明為準。
我校學術學位碩士已在招生專業目錄中明確按一級或二級學科招生,專業學位碩士已明確按類別或領域招生,入學后將按此培養、授予學位。
二、報考條件
(一)全國統一考試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已經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即確認前登錄http://www.chsi.com.cn/,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結果為本科結業)可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同時滿足以下條件者,可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a.取得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成績8門以上(須由大學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本科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
b.公開發表過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為前3名),或獲得地級市或廳級以上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科研成果獎勵(須為主要完成人)。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3.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學籍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報考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2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除滿足條件1、3以及招生院系提出的其他要求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獲碩士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獲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且有突出的工作業績(相關證明、業績報告等)。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5.報考035101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除滿足條件1、2、3外,考生報考前所學專業(學信網學籍或學歷所注冊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6.報考035102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除滿足條件1、2、3外,報考前所學專業(學信網學籍或學歷所注冊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以及已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7.報考105100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的考生,除滿足條件1、2、3外,本科畢業于5年及以上學制的臨床醫學、麻醉學、精神醫學、醫學影像學、放射醫學、兒科學等專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被錄取為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均須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入學前已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考生不得報考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
8.報考我校組織的單獨考試的考生,除滿足條件1、3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從事與我校招生專業及研究方向相關的工作不少于4年,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
我校接受單獨考試報考的學院和專業為:法學院“030107經濟法學”專業在職單考班、電力學院“085801電氣工程”專業在職單考班。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我校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
考生在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包括《入伍批準書》和服役部隊簽發的《退出現役證》)。
10.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計劃的考生,除符合我校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外,還須提交生源所在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的《報考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其他要求將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另行公布招生簡章。
(二)推薦免試
推薦免試是指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對部分高等學校按規定推薦的本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其他符合相關規定的考生,經確認其免初試資格,由招生單位直接進行復試考核的選拔方式。推薦免試生的報名、復試錄取工作將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另行安排。
三、全國統一考試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一)網上報名要求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或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要求
考生網上報名后,還須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及要求根據考生所選擇的報考點及報考點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要求執行。
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考生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報名前應處理好與所在單位的關系。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的糾紛而造成不能調檔、復試、錄取的后果,責任考生自負。我校將在復試錄取階段審核考生報考資格。
四、全國統一考試初試
(一)初試科目
初試科目設置見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二)準考證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應提前一天前往考點熟悉考場安排等情況,并于考試當天憑網上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按時參加初試和復試。
(三)初試時間與地點
初試時間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6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不超過14:3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我校“命題設計”“建筑設計”“城市規劃設計”“園林規劃設計”等“5xx”科目代碼的科目,考試時間為六小時(含考生午餐時間,期間不得離開考場)。考生應根據準考證上標注的要求攜帶有關作圖工具等參加以上科目考試。
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成績公布
初試成績屆時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考生自行在網上查詢、打印本人初試成績單(我校不再另寄發成績通知單)。
五、全國統一考試復試
作為教育部授權自主劃定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高校,我校將根據生源和招生計劃等總體情況,按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劃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校分數線)。各招生院系可根據報考本單位考生的實際情況,在不低于學校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確定具體招生學科(專業、方向)的成績要求(學院分數線)和其他學術要求,總分與單科須同時滿足要求者方可參加復試。
學校將于2023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復試要求。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自行下載打印《復試通知書》。復試時間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具體說明如下:
(一)各招生院系根據上線生源情況,按一定的比例進行差額復試。生源充足情況下,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復試內容一般包括專業課考核、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面試等。具體復試內容和方式、復試成績占錄取總成績的權重等信息見各院系公布的復試錄取細則。
本科就讀專業與報考專業差異較大者,學院(系)可在復試時進行加試,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具體加試方式及要求以相應學院復試方案為準。
(三)管理類聯考各專業(包括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會計、125601工程管理、125602項目管理、125603工業工程與管理、125604物流工程與管理)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四)復試階段將進行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報考資格審查不通過的,不予參加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包括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大學成績單,非應屆本科生還需提交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生證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考生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提前按要求進行學歷或學籍認證(https://www.chsi.com.cn/),具體認證辦法可在該網站查詢。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復試時交復試院系存檔。
(五)125100工商管理專業部分方向采取提前批與普通批兩種復試錄取形式。
(六)同等學力考生還需另外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成績均不得低于60分,否則不予錄取。報考035101法律(非法學)、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2項目管理專業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七)不按規定時間參加復試或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八)招生院(系)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九)所有擬錄取的全日制考生均需進行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十)未特別說明的專業,考生在復試后必須確定導師,經師生雙向選擇成功才可錄取。
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七、錄取
我校根據考生的初試、復試成績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科研表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等,在招生計劃范圍內經導師、考生雙向選擇后確定擬錄取名單。
非定向就業類別考生的人事關系、檔案等需調入我校,戶口根據本人意愿自行確定是否調入我校;除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國家專項計劃外,定向就業類別考生的戶口、人事關系、檔案等皆不得轉入我校。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
同時招收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學習方式的招生專業(包括法律碩士、社會工作碩士、工商管理碩士),除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國家專項計劃外,全日制招生專業只招收非定向就業類別考生,不招收定向就業類別考生。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八、學費、學制、獎助和住宿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等有關文件要求,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各專業及學位類別的學費標準及學制見附件。
學校對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設有“助研崗位獎學金”,覆蓋面100%。同時,教育部設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表現優異的研究生。此外,學校還設有各類企業捐贈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可通過申請“生源地國家信用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擔任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研管)崗位等方式獲得資助完成學業。
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按相關規定和標準繳納學費,不享受各類獎助金。
全日制研究生由學校根據三個校區宿舍床位情況統籌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九、信息公開與監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將通過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發布。考生應及時上網了解招生相關信息。
學校有關部門全程監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況。如有異議,考生可向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也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或學校紀委提出。
聯系電話:020-87113401
圖文傳真:020-87112151
信訪電話:020-87113401(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020-87110195(學校紀委辦公室)
官方網址:https://yz.scut.edu.cn/
微信公眾號:華南理工大學研招辦(scutyzb)
通信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華南理工大學篤行樓(2號樓)北座102室 (郵政編碼:510640)
本簡章由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為準。對招生工作中存在疑義者應在招生年度內通過咨詢或者信訪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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