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人民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其中包括: 招生計劃、學制及學習方式、報考條件、培養及學位授予、招生及收費等相關內容。報考中國人民大學的考生請注意時間安排。
中國人民大學是中國共產黨創辦的第一所新型正規大學,是一所以人文社會科學為主的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學校是國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2017年首批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名單。
目前學校擁有8個國家重點一級學科,8個國家重點二級學科,在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均居全國第一。在教育部學位評估中心2017年公布的全國一級學科評估結果中,我校獲評A類學科總數為14個。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社會學、新聞傳播學、統計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馬克思主義理論、政治學、哲學、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中國史、中國語言文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學科在全國高校中名列前茅。在教育部首輪“雙一流”建設評價中,學校14個一流學科表現優異,繼續入選第二輪“雙一流”建設學科名單。
我校以“復興棟梁、強國先鋒”為新時代人才培養目標,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的導向,堅持按需招生、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招生原則。2023年,我校共有147個學術學位專業及25個專業學位類別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擬招生約4500人(其中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約1000人)。實際招生規模由學校根據國家正式下達招生計劃數并結合各專業生源狀況最終確定。
一、招生信息發布
我校碩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網上發布,考生可登錄“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網址:http://pgs.ruc.edu.cn)查詢有關信息公告。考生也可通過微信搜索公眾號“中國人民大學研招辦”或“rucyzb”訂閱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眾平臺(訂閱號)發布的信息。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網址:http://yz.chsi.com.cn)進行網上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查詢初試成績,通過“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下載復試通知等材料。
我校將嚴格執行《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已在教育部官網http://www.moe.gov.cn公開)。
二、考試形式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試和復試都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初試由國家統一組織,復試由我校自行組織。初試方式分為全國統一考試(含聯合考試)、單獨考試以及推薦免試。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以開學報到日為準)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且須同時符合(6)所述條件。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且須同時符合(6)所述條件。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6)對按以上(3)或(4)條件報考的考生,還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①報名時英語應達到國家四級水平或其他語種相應級別水平;
②復試時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大學本科主干課程;
③復試時提交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相當于學士學位水平的論文(字數不少于1萬字),或在報刊上發表的三篇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文章。
5.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人員,還須符合《中國人民大學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收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
7.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學士學位在讀學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含聯合考試)的,報考條件詳見報考學院網站上公布的相關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2023年招生簡章。
(三)單獨考試(含援藏計劃)報考條件詳見我校2023年單獨考試碩士生招生簡章及2023年援藏計劃碩士生招生簡章。
(四)推薦免試碩士生的申請條件詳見《中國人民大學2023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工作辦法》。
四、報名程序
(一)推薦免試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根據我校要求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填報志愿、支付報名費、復試確認和待錄取確認等手續。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其他符合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條件(如在部隊榮立二等功等)的人員,應在國家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
(二)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并按照報考點要求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報考點選擇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
報考單獨考試(不含援藏計劃)和我校藝術學院美術學(代碼:130400)專業的考生應選擇中國人民大學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
報考援藏計劃的考生,按照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要求選擇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
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因地制宜、合理確定)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選擇中國人民大學報考點的考生,須具有在京戶籍或者報名當年(1月至9月)在京連續繳納6個月(含)以上社會保險中的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不含補繳;疫情期間緩繳的保險,按北京市緩繳政策執行),有關具體要求詳見報考點公告。
2.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網址:http://pgs.ruc.edu.cn)和“研招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中國人民大學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如實填寫外語能力、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嚴肅處理。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網上確認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6)考生報考時應注意查看招生專業要求,招生專業目錄中凡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均設有備注“僅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的研究方向,請“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在報名時間注意選擇報考專用方向。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8)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應當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我校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9)我校積極為殘疾人參加考試提供必要支持條件和合理便利。殘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的,應于報名階段與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2)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13)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3.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等自行確定并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研招網”并及時查看報考點關于網上確認的通知。
(2)考生網上確認應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上述證件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如發現偽造,報考點將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提供虛假證明信息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錄取資格。
(3)根據報考點要求,提供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證明等相關材料。
(4)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須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報考點在網上確認時核驗。
(5)在校研究生或第二學士學位在讀學生報考,網上確認時應提交在讀學校研究生或第二學士學位培養管理部門同意報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員簽字、聯系方式、部門蓋章的原件),否則不予確認。
(6)考生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別等身份信息必須同報考時填報的身份信息(含報考使用學歷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變更的,須向報考點和我校提供由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相關證明。否則不予確認。
(7)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8)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9)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含初試和復試)及錄取階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10)考生因錯選報考點、報考單位、考試方式導致無法確認,或未在規定時間按照報考點要求確認網上報名信息,報名無效,已支付的報考費不退還。
(11)在職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五、考試資格審查及準考證發放
我校和報考點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考試。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請考生注意下載留存電子版和紙質版準考證復試時備用)。
六、考試程序
(一)初試
1.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2.初試方式均為筆試。考生初試使用文具要求在《準考證》上做具體規定。自命題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應按《準考證》上要求提前自行準備,帶入考場后,應接受監考人員檢查。
3.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4.初試地點:
考生須按照報考點要求,在報考點指定的考場參加初試。具體考試地點請屆時參見《準考證》上說明。
5.初試科目:請通過“研招網”和“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查詢我校2023年碩士專業目錄。
6.初試成績查詢:
考生于初試結束后,關注“研招網”和“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招生網”關于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查詢的通知,并在規定的時間自行查詢。
7.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考生應當遵守我校和報考點的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和規定,否則不得參加考試(含初試和復試)。
9.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卷、不指定參考書目。
(二)復試
1.我校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體差額復試比例和初試、復試成績所占權重由招生院系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狀況在復試前確定,并提前公布。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信息發布
考生可于2023年2月下旬登錄“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查詢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要求,并登錄報考學院網站查詢復試名單和復試辦法。請進入復試的考生登錄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站(http://pgs.ruc.edu.cn)自行支付復試費并下載復試通知。
3.復試時間
2023年3月上旬,請考生屆時參見復試通知或報考學院網站。
4.復試地點
具體復試地點將根據2023年3月疫情防控形勢另行安排,請考生屆時參見復試通知或報考學院網站。考生應當遵守我校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和規定,否則不得參加復試考核。
5.復試基本要求
我校是經教育部批準的34所自行確定本校復試分數線的高校之一。我校將結合年度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報考生源情況,以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自行確定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對應屆畢業生和非應屆畢業生實行統一的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對報考全國統一考試(含聯合考試)、單獨考試(含援藏計劃)以及各類專項計劃考生提出應試科目總分要求和單科分數要求。
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可享受相應的加分政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6.復試內容
復試將結合學科特點和培養要求,通過筆試、面試、案例分析、實踐操作等靈活多樣的方式突出對考生專業素質、外語能力、實踐能力、創新精神、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等方面的考核。
(1)報考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復試一般包含以下內容:
①專業課和綜合素質考核
②外語能力考核(含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③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復試的具體考核形式、科目組成、分值及合格標準由招生院系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確定并在復試前另行通知。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招生院系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報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復試內容以報考學院公布的相關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2023年招生簡章為準。
7.復試時須提交的材料
考生復試時須根據我校要求向報考學院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證、《本科課程學習成績登記表》、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須提交學生證等材料,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于入學報到時補交),對不符合有關規定者,我校不予復試、錄取。
考生復試時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個人獎懲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應屆畢業生復試時還要承諾已如實填寫在校期間獎懲情況,以及承諾在校期間各科成績合格,能夠在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以開學報到日為準)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復試時須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學院在復試時核驗。
8.我校認為必要時,可再次組織復試。
(三)調劑
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學校的一個專業。待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應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充分了解我校(含各院、系)的調劑辦法等招生信息,并按照調劑公告要求填報調劑志愿。
達到教育部規定的復試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以聯系其他招生單位進行調劑復試及錄取。
七、錄取程序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結合考生的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及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科研成果、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對于全日制、非全日制的界定和管理,按《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將通知擬錄取考生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體檢安排另行通知。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在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以開學報到日為準),應屆畢業生如不能提交畢業證書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證書的,取消錄取資格。
對符合要求的擬錄取考生,我校將于2023年6月下旬開始發放錄取通知書。
八、學習年限、學習形式、培養校區和住宿情況
我校辦學地點包含北京中關村校區、通州校區和蘇州校區。國際學院和國際文化交流學院專業學位碩士生培養地點在蘇州校區,其他專業學位和所有學術學位碩士生培養地點在北京中關村校區。
我校碩士生基本學習年限為2年或3年,可為全日制學生安排住宿,不為非全日制學生安排宿舍。各專業基本學習年限和學習形式詳見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九、學費標準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8000元/生·學年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詳見有關學院網站上公布的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十、獎助辦法
我校通過設立獎學金、助學金、三助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獎助體系,支持碩士研究生完成學業,提高碩士研究生待遇水平。考生可訪問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grs.ruc.edu.cn),在“規章制度”下“在校培養”專欄查閱學業獎學金介紹和“三助”(助研、助崗、助教)管理實施細則。
十一、信息公示
我校將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報名、初試、復試(含調劑)和錄取等各個工作階段,通過“研招網”和“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及時組織信息公示。
十二、其他
(一)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全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 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我校不允許學生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
(三)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就讀專業培養方案的規定內容,按照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被頒發相應的學歷證書,并被授予碩士學位。
(四)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五)2023年,我校哲學院、經濟學院、應用經濟學院、財政金融學院、統計學院、商學院、信息資源管理學院、社會與人口學院、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農林經濟管理一級學科實行碩博直通研究生培養模式,詳情請咨詢相關學院。
(六)對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七)入學報到時,我校將根據上級部門的規定對新生的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復查未通過者,將被取消研究生入學資格。
(八)考生應當遵守我校以及報考點關于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和規定,不遵守相關規定并造成惡劣影響的,我校將取消考生報考資格。
十三、聯系方式
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pgs.ruc.edu.cn。
研招辦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59號崇德東樓四層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100872)。
研究生院咨詢電話:010-62515340。
中國人民大學查號臺:010-62511301。
各院系咨詢電話可查詢研究生招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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