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南財經政法大學2023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其中包括: 招生計劃、學制及學習方式、報考條件、培養及學位授予、招生及收費等相關內容。報考河南財經政法大學的考生請注意時間安排。
招 生 概 況
一、招生人數
2023 年我校擬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 1000 余人,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900余人,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100 余人。各專業實際招生人數(含普通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將根據 2023 年國家招生計劃及各專業報考情況進行增減動態調整。
二、招生類別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與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三、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學位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四、報考條件
第一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2023 年 9 月 1 日)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 2 年(從畢業后到 2023 年 9 月 1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均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相同或相近專業研究生。原則上不接受同等學力跨專業報考(審計(025700)、法律(非法學)(035101)、農業(095100)、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會計(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除外)。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并出具相應的書面材料。
第二條 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035101)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 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二)報名參加法律(法學)(03510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 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可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第(一)、(二)、(三)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四)報名參加物流工程與管理(125604)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原則上為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及相近專業,或有計算機、數學等專業背景。
第三條 同等學力、成人教育、自學考試或網絡教育、軍隊院校、國外學歷、“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等考生均應主動提交學歷認證報告。
第四條 原則上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第五條 現役軍人報考我校時,應當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當事先與我校聯系。現役軍人報名時須出具加蓋團以上政治部門公章的《同意 XXX 同志報考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全日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說明》。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無法考試(含初試和復試)、錄取、入學及其他問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報名事宜
請考生在報名前認真閱讀《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了解報考流程,明確自身責任。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參照所在省市或報考點公告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報考費繳納方式按照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方式執行,詳見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網上公告。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流程:
預報名時間: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報名時間: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公告以及我校招生簡章和目錄進行報名,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及學習情況,提供真實材料,并牢記網上報名編號。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的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待初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6)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形式、時間、地點等信息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及報考點公告為準。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六、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否則不準予考試。學籍學歷資格以教育部學籍學歷庫為準,“不匹配”、“非唯一匹配”的學籍學歷、身份證號等有誤考生不予準考、復試、擬錄取。
七、考試安排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一)初試:
1.初試時間: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12 月 26 日,各初試科目考試時間詳見“研招網”。
2.考前十天左右,考生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準考證打印時間以“研招網”通知為準。《準考證》使用 A4 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3.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二)復試:
1.復試辦法、時間、地點、方式、科目和成績等將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公布。全部復試工作一般在錄取當年 4 月底前完成。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復試時,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3.我校不接受破格復試申請。
八、調劑
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九、體檢
考生在擬錄取后按教育部規定的體檢標準進行體格檢查,不符合教育部規定體檢標準的考生不予錄取。
十、錄取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根據本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請假。無故逾期 2 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自學考試及網絡教育本科生在 2023 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新生報到后,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復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在全校范圍內公開。
十一、違規處理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出現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我校將對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二、畢業就業
(一)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我校及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二)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參照軍隊相關部門規定執行。
十三、學制學費
學制:
(一)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及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125601))學制均為 3 年。
(二)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學制為 2 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學制為 2.5年;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學制為 2.5 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學制為 3 年;全日制工程管理碩士(125601)學制為 2.5 年,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碩士(125601)
學制為 3 年。
學費標準: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 8000 元/生/學年。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除以下單列專業)學費標準為 8000 元/生/學年。
十四、培養校區
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在文北校區培養(鄭州市文化路 80 號),其他各專業(類別)碩士研究生在鄭東校區培養(鄭州市金水東路 180 號)。
十五、獎助政策
(一)國家助學金:
1.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獲得資助的研究生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個人人事檔案正式轉入我校,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合格并獲得學籍。
2.我校碩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 6000 元,分 10 個月平均發放。
(二)學業獎學金:
1.學業獎學金等級:一等 12000 元/生/學年,二等 8000 元/生/學年,三等4000 元/生/學年。
2.名額分配:學校將依據省財政撥款情況制定學業獎學金的覆蓋范圍。
(三)國家獎學金:
1.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20000 元/生/學年。
2.名額分配:省教育廳依據各高校在校研究生人數分配名額。
(四)其他獎勵:
三好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優秀科研獎等。
(五)“三助”崗位:
1.研究生“三助”工作指學校從在校研究生中聘請助研、助教和助管。
2.津貼標準為:獲得“三助”崗位的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 500 元。
十六、其他事宜
( 一 ) 請 考 生 及 時 關 注 河 南 財 經 政 法 大 學 研 究 生 處 網 站 ( 網 址 :http://yjs.huel.edu.cn),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類信息均在此網站公布。
(二)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與教育部及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規定有不符之處,均按教育部及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三)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詢電話為 0371-859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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