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臨沂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調劑信息已經公布,主要包含調劑專業、調劑要求、調劑程序、調劑時間等信息,需要了解臨沂大學考研調劑信息的考生請仔細閱讀內容詳情,以下信息供大家參考。
臨沂大學2024年考研招生調劑辦法已公布,具體內容請查看正文。
為規范調劑工作程序,提升服務質量,確保擇優選拔,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和《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文件精神,按照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山東省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24〕20號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調劑辦法。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2.堅持“以人為本、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調劑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調劑考生的調出和調入專業需“雙過線”,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我校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
3.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調劑專業接收調劑考生的第一志愿專業范圍等學術要求詳見臨沂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附件1及臨沂大學各招生學院調劑工作實施細則。
4.全國統一命題數學一、二、三之間和英語一、二之間可順向調劑,不可逆向調劑。如英語一的專業可向英語二的專業調劑,反之不能調劑。
5.報考照顧專業指工學照顧專業、中醫學、中西醫結合、中醫碩士、體育學、體育碩士,教育部將根據國家戰略需要、社會發展需求、考生報考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工學照顧專業之間,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中醫碩士之間,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之間調劑,按本類照顧專業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行。
6.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7.調入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參加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且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初試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分數線,總分220;單科26滿分100、50滿分150和100滿分300。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8.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我校自主設定,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我校未明確受理意見,系統自動解除鎖定,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9.調劑辦法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相關文件沖突之處均以國家相關文件為準。
三、調劑復試時間及安排
我校擬在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4日之間進行復試,各學院具體調劑復試時間和具體安排等將在各學院官網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調劑意向學院網站。
四、調劑程序
1.各研究生招生學院根據本單位各學科專業生源、余缺情況,制定本單位調劑工作實施細則,根據已公布的接收調劑考生的第一志愿專業范圍等要求確定公平、公正的調劑考生遴選規則初試科目要求、成績排序原則等,調劑工作實施細則需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方可對外公布。
2.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研究生處網站及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發布接收調劑信息。調劑工作含校內調劑一律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的考生錄取無效。
3.各研究生招生學院下載調劑考生名單,對照學校和學院調劑要求審核考生信息。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不得將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4.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具體復試比例由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此范圍自主確定,并在學院對外公布的調劑工作實施細則中明確。按照調劑工作實施細則擇優遴選調劑考生進入復試名單,經組長簽字確認后報研究生處,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由學院發送調劑復試通知。
5.各研究生招生學院在發送復試通知后逐一落實并征求考生意見,考生需在收到調劑復試通知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回復確認,逾期未完成確認操作,視為自動放棄,各學院按照調劑規則排序進行遞補。
6.我校根據復試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通過全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發布錄取通知,各研究生招生學院在發送錄取通知后逐一落實并征求考生意見,考生務必在接到錄取通知規定時間內網上回復確認信息,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放棄錄取資格名額,由學院從參加同一批次調劑復試且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按錄取總成績排名遞補擬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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