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廣州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已經公布,通過招生簡章,考生可了解到的招生信息包括該校的招生人數、報考條件、報名時間、報名流程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2024廣州大學招生簡章已經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計劃、報考條件、時間、、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廣州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代碼:11078)
我校2024年24個學院面向全國擬招收3500名碩士研究生(含推免生),其中學術型800名,專業型2700名,歡迎廣大考生、推免生報讀我校研究生(實際招生名額以教育部下達指標為準)。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生)及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2024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或教育部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2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我校只有以下專業招收同等學力考生報考:0301法學、035101法律(非法學)、035102法律(法學)、1252公共管理、0830環境科學與工程、085701環境工程、0703化學、045106學科教學(化學)、1251工商管理、1254旅游管理、125601工程管理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教育管理專業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或獲得碩士或博士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我校具有開展推薦和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資格,推薦和接收辦法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須是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并參加復試。在規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
應屆本科畢業生可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的全日制班均可接受推免生。
其他符合免初試資格(如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員等)的考生,應在國家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合理確定)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具體以當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的公告為準。
(一)網上報名。所有參加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報名網絡技術服務工作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負責。
1.網上報名時間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辦,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初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我校的調劑辦法、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
(2)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網上確認期間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6)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身份及定向少數民族地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招生單位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
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六十二條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7)報考“退役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招生單位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進行復核。
(8)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網上報名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1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二)網上確認。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繳納報考費和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1.網上確認時間
具體時間以網報系統中各報考點的公告為準。逾期不再補辦。
2. 網上確認要求
(1)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將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
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將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五、初試
(一)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5日進行。考試時間以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六、復試
(一)我校要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如有必要,可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我校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三)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由我校自主確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注意:
1.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2.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五)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六)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考生網報時應如實填寫民族身份,網上確認后不得更改。
(七)教育部確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根據“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初試成績要求。
我校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七、調劑
我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以及學校學科建設和發展需要,制訂調劑工作辦法,并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和學校研究生院網頁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八、體檢
考生被擬錄取后,按照教育部相關體檢文件要求,自行去當地二甲及以上醫院體檢,在規定時間內并將體檢表寄到招生學院。學校將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我校的體檢要求。
九、招收類型
招收類型分為全日制與非全日制,我校招生專業詳見《廣州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研招網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招生人數僅供參考,最終錄取人數以教育部實際下達招生計劃為準。我校只有以下專業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045101教育管理、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400旅游管理、125601工程管理。
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如下:
(一)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所在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錄取
我校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學校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將不予錄取。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
全日制專業可以選擇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形式;非全日制專業只可選擇定向就業(在職)一種形式。定向就業的研究生以下簡稱定向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業,在學期間不轉工資、戶籍關系及人事檔案,可享有已簽協議的定向單位規定的工資、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業的研究生須將人事檔案調入我校,畢業后按學校推薦、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入學前未將人事檔案等相關材料轉入我校者將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復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須在全校范圍內公開。
十一、公費定向教育碩士計劃
我校是省內公費定向培養教育碩士研究生的單位之一,在我校教育碩士的部分招生領域中開設公費定向培養計劃,考生在報名時需選擇相應的教育碩士的領域。本計劃的復試和錄取操作辦法在后續相應環節公布。
十二、違規處理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三、其他
(一)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
(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考生務必認真、詳盡、準確填寫本人的各項信息,特別是聯系方式,要在錄取前保證不變,以免影響復試錄取等工作。
(四)由于學院搬遷、培養、等原因,具體培養、住宿所在校區由學校統籌安排。
(五)以上各條款如有變動,以教育部公布的有關規定為準。
十四、申訴及舉報渠道
(一)廣州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20-39366238
郵箱:yzb@gzhu.edu.cn
聯系人:倫老師、陳老師
(二)廣州大學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紀檢監察室
聯系電話:020—39366042
郵箱:gzdxjjb@126.com
通訊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廣州大學城外環西路230號
郵政編碼:510006
廣州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獎助學金及標準
一、獎助學金
研究生助學金 |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元/生.學年) |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元/生.學年) | ||
元/月 | 發放月份 | 合計(元/生.學年) | ||
800 | 12個月 | 9600 | 一等獎12000 二等獎8000 三等獎2000 | 20000 |
備注:以上各條款如有變動,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
1.研究生助學金享受群體是所有全日制非定向(檔案關系轉入學校)學習的研究生,覆蓋面100%,助學金按每年按12個月發放(入學當年發放4個月,畢業當年發放6個月,達到9600元/生.學年,高于廣東省6000元/生.學年的標準。
2.推免生等優質生源第一學年可優先參評一等學業獎學金。
3.學校鼓勵研究生兼任教學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簡稱三助)工作,給研究生提供實習和鍛煉的機會。學校設有各級各類助學崗位,其中三助崗位酬金每小時20元(隨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動態調整,每月不超過40個小時,受聘研究生按勞取酬。經濟困難的研究生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以順利完成學業。
4.學校實施研究生創新能力培養項目資助計劃。設立“廣州大學研究生基礎創新項目資助計劃”,資助研究生開展基礎科研項目研究,每年資助約50項,每項資助1萬—2萬元;設立“廣州大學研究生‘廣州研究’項目資助計劃”,資助研究生開展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現實問題研究,每年資助約50項項目,每項資助0.5萬元。
5.學校實施博士生、碩士生赴海外聯合培養計劃。每年資助部分博士生、碩士生到國外高校或科研院所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資助額度為10萬元人民幣/年.人,碩士研究生資助額度為7萬元人民幣/年.人。
6.2024年網絡空間安全學院電子信息碩士研究生(方濱興院士班)繼續招生約100人。
7.2024年將招收與南方海洋科學與工程廣東省實驗室(廣州)、廣東省科學院、廣東省農業科學院、廣東省教育廳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東莞、佛山、中山等)、重點企業、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南海水產研究所、清遠基地等科(產)教融合聯合培養項目;與嶺南學院、韶關學院、嘉應學院、韓山師范學院聯合培養教育碩士項目;粵港澳大灣區聯合培養項目等。計劃招收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約400人。
8.2024年將繼續招收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教育碩士專項計劃約100人。
二、學費標準
研究生類別 | 培養類型(學制) | 學費(元/生.學年) | |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 | 所有專業 | 全日制(3年) | 8000 |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 金融碩士 | 全日制(2年) | 28000 |
應用統計碩士 | 全日制(2年) | 18000 | |
法律碩士 | 全日制(3年) | 18000 | |
社會工作碩士 | 全日制(2年) | 14000 | |
教育碩士(現代教育技術、學前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小學教育、特殊教育、學科教學(語文)) | 全日制(3年) | 15000 | |
教育碩士(學科教學(思政)、學科教學(數學)、學科教學(物理)、學科教學(化學)、學科教學(生物)、學科教學(英語)、學科教學(地理)) | 全日制(2年) | 15000 | |
教育碩士(教育管理) | 非全日制(3年) | 18000 | |
碩士 | 全日制(3年) | 15000 | |
國際中文教育碩士 | 全日制(2年) | 18000 | |
應用心理碩士 | 全日制(3年) | 18000 | |
翻譯碩士 | 全日制(2年) | 22000 | |
新聞與傳播碩士 | 全日制(3年) | 18000 | |
建筑碩士 | 全日制(3年) | 12000 | |
城鄉規劃碩士 | 全日制(3年) | 12000 | |
電子信息碩士 | 全日制(3年) | 15000 | |
機械碩士 | 全日制(3年) | 12000 | |
材料與化工碩士 | 全日制(3年) | 10000 | |
資源與環境碩士 | 全日制(3年) | 10000 | |
能源動力碩士 | 全日制(3年) | 12000 | |
土木水利碩士 | 全日制(3年) | 15000 | |
生物與碩士 | 全日制(3年) | 12000 | |
交通運輸碩士 | 全日制(3年) | 12000 | |
風景園林碩士 | 全日制(3年) | 12000 | |
工商管理碩士 | 全日制(2年) | 28000 | |
非全日制(3年) | 50000 | ||
會計碩士 | 全日制(2年) | 28000 | |
工程管理碩士 | 非全日制(2年) | 35000 | |
公共管理碩士 | 非全日制(3年) | 26000 | |
旅游管理碩士 | 非全日制(3年) | 30000 | |
音樂碩士 | 全日制(3年) | 28000 | |
舞蹈碩士 | 全日制(3年) | 28000 | |
戲劇與影視碩士 | 全日制(3年) | 28000 | |
美術與書法碩士 | 全日制(3年) | 28000 |
備注:以上收費方案最終以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教育廳和廣東省財政廳的批復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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