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已經公布,通過招生簡章,考生可了解到的招生信息包括該校的招生人數、報考條件、報名時間、報名流程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2024嘉興學院招生簡章已經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計劃、報考條件、時間、、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嘉興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學校概況
嘉興學院是一所辦學已有百余年歷史的省屬高校,中國工程院院士陸軍擔任校長。學校辦學所在地——嘉興,地處東南沿海、長三角中心腹地,東接、北鄰蘇州、西連杭州、南瀕杭州灣,區位優勢獨特,產業發達、經濟繁榮,是中國革命紅船起航地、江南文化發源地、世界互聯網大會永久會址地、省全面接軌上海示范區。
學校現有教職工1660余人,全職院士3人,柔性聘用院士9人,擁有國家級特聘專家、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中宣部“宣傳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理論界人才入選者、省“錢江學者”特聘教授等一批高層次人才。有省級重點創新團隊2個,省級教學團隊4個;入選省“鯤鵬行動”計劃專家1人,教師榮獲首屆全國高校教師教學創新大賽一等獎。
學校擁有省級7個,化學、工程學、材料科學、臨床醫學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擁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1個、國家級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3個、國家級臨床重點專科1個,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院士專家站等省級科研平臺15個。近五年學校教師承擔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520余項,其中國家級項目110余項;獲省部級(含一級協會)科研獎勵70余項,其中全國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二等獎各1項。
學校以中國革命紅船起航地高校的政治擔當,自覺傳承紅色基因、守牢紅色根脈,學校“紅船先鋒營”文化品牌獲全國高校校園文化建設優秀成果一等獎,“省身文化”品牌獲全國高校校園文化建設優秀成果獎,《紅船精神“五化”育人體系的構建與實踐》獲高等教育(本科)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浙江省教學成果獎特等獎,原創紅色話劇《初心》多次被央視《新聞聯播》《焦點訪談》等報道。學校充分發揮地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核心區優勢、與有色行業聯系緊密優勢,主動對接長三角地區產業、企業發展需求,深入推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助力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
學校正牢記囑托,大力弘揚偉大建黨精神、紅船精神,秉承“方正為人 勤慎治學”校訓,踐行“求是求真求正”校風,守正創新、追求卓越,大力實施“1358”戰略,不斷提升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和國際交流合作能力,全力以赴創建嘉興大學,建設有特色、善創新的一流應用型綜合性大學。
二、培養目標
我收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三、基本學制
我校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3年,年限為2.5~5年。研究生提前修完本專業培養方案所規定的全部課程和必修環節,取得相應的學分,成績優秀,科研工作突出,達到規定的要求可申請提前。
四、招生計劃
2024年我校擬招收碩士研究生190人(含推薦免試生、“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等),其中全日制171人、非全日制19人。招生專業及計劃詳見《嘉興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各專業最終招生人數將根據2024年國家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數、推免生實際錄取情況以及統考生源情況作相應增減調整。
2024年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擬為3人,最終以國家正式下達的計劃數為準。
我校列入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全日制學科專業均接收推免生,實際接收推免生人數以最后推免服務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
五、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或教育部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達到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具有所報考專業6門本科主干課程合格成績單(需有進修學校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6.滿足招生學院及專業所列特殊要求(詳見當年招生專業目錄)。
(二)原則上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人員。報名時,非全日制考生,報考類別請選擇“定向就業”,否則影響考試和錄取。
(三)推薦免試。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并參加復試。在規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其他符合免初試資格(如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員等)的考生,應在國家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
六、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2)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復試前將認證報告交至我校招生學院核驗。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招生學院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進行復核。
(6)符合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7)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網上報名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0)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二)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5.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三)報考資格審查
所有報考我校考生須仔細我校當年招生章程及招生專業目錄,詳細了解各專業的報考條件、考試科目、學制、備注等信息。我校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復試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七、考試
(一)初試
1.打印準: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2.初試時間、內容與地點
(1)初試時間: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試時間以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2)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4日上午業務課一
12月24日下午業務課二
12月25日上午業務課二(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
(3)初試地點:考生網上確認的報考點指定的考試地點。
3.考試大綱及命題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一編制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自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我校組織,相關考試大綱將在校研究生招生網和各招生學院網站上公布。
(二)復試
1.復試基本要求
參加復試的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教育部確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個別專業視上線生源情況,復試實際可能會高于國家分數線的成績基本要求。
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該計劃接收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2.復試形式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的形式主要有筆試、和綜合素質考察等。對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由招生學院自行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3.具體復試辦法和工作安排在復試前通過學校研究生招生網和各學院網站公布。
八、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相關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九、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
十、錄取
(一)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我校將把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擬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三)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四)經我校錄取的研究生新生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報到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憑有關證明事先向所在學院請假,請假期限為兩周;否則,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五)新生報到入學后,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違規處理
考生應誠信參加考試,自覺遵守考試管理各項規定。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單位應當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二、及獎助政策
(一)學費標準
學習方式 | 專業類別 | 收費標準 |
全日制 |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 | 8000元/(生·學年) |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 10000元/(生·學年) | |
非全日制 | 會計碩士(MPAcc) | 全程收費8萬元 |
以上收費標準若有調整,均以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為準。
學校向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開辟“綠色通道”,確因家庭經濟困難而無法按時繳納學費的研究生,允許其通過“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
(二)獎助政策
1.為激勵研究生學習、潛心科研,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設有各類獎助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專項獎學金),同時設置有研究生“三助一輔”崗位,提供“三助一輔”崗位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還可以通過申請助學貸款、經濟困難補助等方式得到資助。
2.學校設立有研究生出國資助、優秀學位論文培育、創新成果獎勵專項經費。
3.各類獎助學金申請資格、資助額度和發放辦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文件為準,具體情況請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
十三、住宿情況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他類型研究生原則上不安排住宿,如確有住宿需求,可在報到入學后提交申請,學校依據住宿情況最終確定。
十四、聯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辦聯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嘉興市廣穹路899號興政樓243室
郵編:314001
電話:0573—83656666
電子郵箱:yjs@zjxu.edu.cn
研招網址:http://yzw.zjxu.edu.cn/
(二)各學院聯系方式,詳見:https://yzw.zjxu.edu.cn/xylj.htm
十五、其他
(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須全脫產學習。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一般采用集中(業余時間)面授與自學相結合,不脫產學習,具體安排見相關學院網站的后續通知。
(二)考生應隨時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的相關通知,如有變動,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的相關信息為準。
(三)本招生章程如與國家相關政策不符或國家調整招生政策的,以國家政策為準。
(四)根據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規定,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業務課考前輔導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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