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華東政法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已經公布,通過招生簡章,考生可了解到的招生信息包括該校的招生人數、報考條件、報名時間、報名流程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2024華東大學招生簡章已經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計劃、報考條件、時間、、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華東政法大學2024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華東政法大學是新中國創辦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擁有從學士、碩士到博士的完整培養體系,已培養各類人才10余萬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和市屬重點高等政法大學,2018年被遴選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2021年入選國家級涉外法治研究基地,被譽為“法學教育的東方明珠”。華東政法大學現已發展為一所以法學學科為主,兼有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工學等學科的辦學特色鮮明的多科性大學。學校現有長寧、松江兩個校區,占地面積75萬余平方米,設有22個學院(部),180余個科研機構,擁有法學、公共管理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碩士學位授予權,應用經濟學、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社會學、外國文學、新聞傳播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法律、公共管理、金融、社會、翻譯、新聞與傳播、會計等7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建有24個博士學位授權學科、53個碩士學位二級授權學科,30個本科專業,以及法學、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動站;有1個國家級重點學科、5個省(部)級重點學科、2個上海市、上海市高峰高原學科各1個。學校累計70人次入選國家級人才計劃,61人次獲得國家級獎勵;136人次入選省部級人才計劃,人次獲得省部級獎勵。現有博士生導師167名。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2012年學科評估中,法學一級學科位列全國五強;在教育部學科評估中,法學獲評A級,政治學獲評B級;2018年公布的全國首次專業學位水平評估結果中,法律碩士專業獲評A檔。研究生教育基本形成了以法學為核心,經濟學、管理學共同發展,學術型學位和專業學位協調共進的“一體兩翼”格局。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人數、學制及方式
2024年擬招收碩士研究生約1881名左右(含推薦免試生)。最終招生總人數以上級主管部門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文件為準,擬招收的推免生人數以最后推免生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
所有學術型碩士學位學習方式均為全日制,學制3年。法律(非法學)及法律(法學)碩士專業學位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非全日制兩種,公共管理專業學位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其他專業學位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在全日制專業學位中,法律(非法學)學制3年,法律(法學)涉外律師方向、國際仲裁方向學制為3年,翻譯學制為3年,其他專業學位學制均為2年。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學制均為3年。
三、招生專業
學術型碩士學位有4大學科門類48個學科專業、專業碩士學位有8個專業類別對外招生。所有全日制專業均可接收推薦免試生。2024年我校新增3個交叉學科專業0301J6國家安全法學、0301J7法律與語言、0301J8涉外法治,新增1個目錄內學科030504國外馬克思主義研究,共新增4個二級學科專業招生。2024年招生中,國際金融法律學院的招生專業調整為030107經濟法學專業法律與金融研究方向。具體詳見《華東政法大學2024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生)以及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必須于入學報到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或教育部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A、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滿兩年(2022年9月1日以前畢業)者;B、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同等學力考生報名時必須同時具備:A、通過大學考試(425分以上);B、修過普通高等學校相關專業本科課程,并提供該專業本科八門課程合格成績單(由本科院校教務處蓋章證明)。
(4)已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本報考條件第(一)款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三)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本報考條件第(一)款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四)報名參加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本報考條件第(一)款中第1、2、3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五)報考“退役士兵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上述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以及成人高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我校2024年接收具有推免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五、報名辦法
(一)推免生報名
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并確認資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推免生)可在規定時間內(時間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為準)登錄“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進行推免生預報名。所有推免生還須在規定時間內(時間以教育部通知為準)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http://yz.chsi.com.cn/tm),經我校審核通過后,發送網上復試通知,按照要求參加復試。凡通過復試,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推免生接收辦法參見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官方網站(https://gs.ecupl.edu.cn/)相關信息。
(二)統考生報名
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采用網上報名與網上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進行網上報名與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理。
1.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期間的報名信息是有效數據,不需要重復填報)。考生在規定時間登錄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按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市)報考點,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市)報考點。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勵情況,特別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考試過程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未能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考生在報名時應全面、客觀填寫個人信息,如考生在報名時采取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報考、錄取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錄取資格。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和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和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網上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到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發布。
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同等學力者提供相關材料)、網上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在上海(華東政法大學考點)參加入學考試的非上海市應屆本科考生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戶口簿,非本市戶籍考生還需提供本人2023年連續六個月的上海市社保記錄,具體要求詳見考點公告。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具體要求詳見考點公告。
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3.準網上下載打印
考生應當在考前10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4.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六、考試
(一)初試
1.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初試和復試)。
2.考試時間為2023年12月23—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考試地點由報名點另行通知。
4.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和兩門業務課。其中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一)或俄語或日語)、數學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制訂并由教育部統一命題,其余的業務課由學校自行命題(學校提供考試范圍或知識點),除統考英、俄、日外其它外國語種由學校自行命題。
5.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科目中除公共管理、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外(初試科目為外國語(英語(二))、管理類綜合能力),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和兩門業務課。其中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一)或英語(二)或俄語或日語)、數學使用全國統考試卷,法律碩士專業基礎(法學或非法學)、法律碩士綜合(法學或非法學),管理類綜合能力、經濟類綜合能力等業務課的命題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承辦,其余業務課由學校自行命題。
各專業具體考試科目詳見本年度招生專業目錄,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滿分各10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各150分(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200分)。
(二)復試
1.學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2.學校復試錄取辦法和各學院(培養單位)復試實施細則一般在3月中旬公布,復試采取差額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創新能力、學術能力和專業素養等。
復試期間,考生應仔細、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和考生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學校招生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3.以同等學力資格(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除法律碩士(非法學)、公共管理碩士外),在復試時須加試兩門所報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具體加試科目在復試前通知。
4.參加“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七、調劑
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復試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額限制無法參加復試的考生,可以申請調劑。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均以初試結束后教育部發出的當年錄取工作通知的規定為準。屆時,考生可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八、體格檢查
招生體檢跟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在新生報到后于新生復查期間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再依據相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或者進行其他學籍處理。
九、培養費
(一)學術型專業
法學、應用經濟學、公共管理、外國語言文學、新聞學和社會學等學科培養費為0.8萬/年;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等學科培養費為0.7萬/年。
(二)專業學位
全日制專業學位中,法律(非法學)培養費為1.8萬/年;法律(法學)培養費為2.25萬/年;翻譯培養費為2.6萬元/年;新聞與傳播培養費為3萬元/年;社會工作培養費為1.5萬元/年;金融培養費為5.4萬元/年;會計培養費為6.9萬元/年。
非全日制專業學位中,法律(法學)、法律(非法學)培養費均為2.5萬元/年;公共管理培養費為3.3萬元/年。
十、錄取
(一)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以及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錄取前,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學時其人事檔案必須轉入學校,戶口可按需要同時遷移;定向就業的考生需單位、學校和考生三方簽署定向培養合同,入學時其人事檔案、戶口等關系不轉入學校。
(三)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的考生,入學時其人事檔案、戶口等關系不轉入學校,在讀期間學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國家助學金和學業獎學金。畢業時,學校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十一、資助體系
(一)學校建立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等制度;同時,完善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崗位津貼資助力度,資助研究生完成學業(非全日制研究生及定向就業研究生不適用)。
(二)碩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0.6萬/年。
根據學生學習成績和科研成果評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資助標準為2萬/人,具體名額由上級主管部門確定。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覆蓋面為100%,實行動態管理,每學年評定一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一、二、三等獎比例依次為10%、20%和70%,學術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資助標準為分別為1.2萬/年、0.8萬/年、0.2萬/年;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資助標準為分別為0.6萬/年、0.4萬/年、0.1萬/年。學校同時為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設立專業實踐獎學金。
學校設立碩士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根據其專業類別按當年入學考試初、復試總成績排序依次確定新生學業獎學金等級。獎助標準按照學業獎學金的標準確定。
十二、就業
定向就業研究生畢業后均回原定向單位就業。
非定向就業研究生畢業時與用人單位采取“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學校負責辦理相關就業派遣手續。
十三、其他
(一)所有全日制專業均可接收推薦免試生。接收推免生的名額約占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45%,推免生獎助標準參照本簡章第十一條的規定。歡迎全國重點大學的優秀推免生申請我校。
(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考生,且錄取時必須簽訂定向培養協議。請考生報考時注意選擇報考類別為定向。
(三)非全日制法律碩士采用分散授課方式,利用雙休日授課,授課地點擬安排在長寧校區,如有調整按學校公布通知為準;公共管理采用雙休日與集中授課相結合方式,授課地點以學院通知為準。
(四)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設置多個研究方向。擬開設法律與金融、公共法律服務實務、國際法與涉外法治、國際金融與法律實務、國際經貿法律實務、紀檢監察實務、教育法律實務、經濟法律實務、律師實務、民商法實務(卓越法治人才實驗班)、民商法實務、商事法律實務、涉外法治、衛生健康法律實務、刑事法律實務、知識產權法律實務、智能法實務等多個研究方向,考生錄取后經雙向選擇至各相關學院培養,另外學校也將根據國家、社會對法碩需求,動態調整研究方向。
目前學校有法律學院、經濟法學院、國際金融法律學院、國際法學院、刑事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中國法治戰略研究院、涉外法治學院、紀檢監察學院、律師學院、公共法律服務學院等學院開展法律碩士培養工作。上述方向考生網上報名時不用選報,最終各學院培養方向以錄取后考生選擇和學院公布為準。
法律碩士法學 涉外律師方向、國際仲裁方向在學校國際法學院招收和培養,涉外律師方向學制為3年,國際仲裁方向學制為3年,考生直接填報,涉外律師方向招生計劃暫定15名,國際仲裁方向招生計劃暫定20名。最終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下達計劃為準。
(五)學校于暑假舉辦優秀大學生夏令營活動,開展優秀營員選拔考核工作,并給予優秀營員相應報考激勵政策,有關信息可瀏覽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網址:https://gs.ecupl.edu.cn/)。
(六)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現已更名為“政府管理學院”,2024年研招報名時啟用,報考該學院時請選擇“政府管理學院”。
考取上述學院碩士研究生,符合條件的可參加與英國利茲大學的雙碩士項目,具體可關注學院相關網站https://zzgg.ecupl.edu.cn/5024/list.htm。
(七)學校試行碩博連讀長學制培養方式,有關碩博連讀選拔辦法請關注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網上相關信息。
(八)學校現有長寧、松江兩個校區,根據實際情況對就讀校區進行統籌安排。如有新增辦學地點,以入學報到通知為準。學校實行校內住宿的基礎上,鼓勵學生走讀。
(九)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嚴禁學校任何部門和人員包括在校生、擬錄取考生舉辦或參與舉辦考試招生輔導活動。
(十)如國家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學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予以公布,請考生隨時關注學校網上發布的相關招生信息。
(十二)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長寧區萬航渡路1575號小白樓102室
聯系部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00042
咨詢郵箱:hzyjszs@e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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