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復試基本要求
(一)復試分數要求
在2024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區線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我校可自主確定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正義的規定。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或研究方向復試、錄取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二)復試對象
復試對象為取得我校復試資格的考生,即統考聯考達到我校最低復試分數線的一志愿考生(含各種專項計劃)、推薦免試生(含支教生)和調劑考生。復試名單在四川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布,未在名單之內的考生不能參加復試。
(三)復試時間及方式
1.復試時間:一志愿復試3月下旬開始,培養單位根據學科特點、生源情況自行確定復試起止時間,但需將具體的復試安排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合格后方可進行,4月7日10:00前須將復試結果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調劑考生復試4月中旬開始,4月15日10:00前須將復試結果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復試方式:線下。考生在復試過程中不得暴露自己的身份信息;復試時需著裝得體,禁止佩戴耳機、禁止使用具有通信、錄音、錄像等功能的電子通訊設備參加復試;復試過程中、復試結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泄復試內容,如發現私自將復試相關內容在網絡、個人、群體之間傳播,將追究其法律責任,并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考生總成績構成及內容
考生總成績為初試成績、初試加分與復試成績之和,如招生章程約定與此計算方式有異,則按招生章程約定執行。
(一)初試成績達到我校對外公布的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二)初試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按最高項加分。
1.“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3年內參加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3年內參考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若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不再享受初試加分。
3.“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3年內參加考試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初試總分加15分;報考其他類別專業,初試總分加10分。
(三)復試成績為專業測試成績、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綜合能力面試成績及學術論文加分之和。
1.專業測試成績滿分200分,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滿分20分,綜合能力面試成績滿分80分。專業測試內容嚴格按照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特別是藝術、體育類按照研究方向招生的專業),成績低于120分者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低于12分者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綜合能力面試成績低于48分者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學術論文加分: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學術專著、專利等成果(署名第一)公開發表每項加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加5分;SCI、CSSCI收錄期刊論文每篇加10分(上述加分可累加,但總分不超過10分)。培養單位參照上述標準認定考生學術論文加分項成果,必要的資料須留存一年以上備查。
(四)加試
1.2022年7月前畢業的專科、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自學考試屆時可本科畢業生、網絡教育屆時可本科畢業生和成人教育屆時可本科畢業生以及跨專業考生應在復試時加試兩門(筆試)。加試科目內容嚴格按照招生章程執行,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滿分100分(不計入總分),任意1門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或未加試者,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考生是否跨專業加試,由培養單位學術分委員會根據招生章程和考生學科實情確定。
(五)專業學位復試成績要求若與以上有異,培養單位須提前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然后遵照相應教指委的要求執行,并提前公開告知考生。
五、復試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流程
1.考生攜帶資格審查材料和填好信息的“考生復試須知”到各培養單位報到。
2.各培養單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打印①《考生情況表》和②《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核對無誤后現場簽字提交。
3.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按照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各培養單位按照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措施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二)資格審查材料清單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2.應屆本科生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本科成績單;
3.往屆生(含本科結業生、高職高專畢業生)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上查不到學歷的考生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有國外學歷的考生或中外合作辦學只獲得國外學歷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本/專科成績單;
4.報考我校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自學考試屆時可畢業本科生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須提供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6.手寫簽名的《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報到時培養單位提供);
7.培養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根據四川省相關文件,復試考生需交納復試費120元/生(加試費80元/生)。3月31日起登錄http://jccxsjf.sicnu.edu.cn/payment/—在“學工號”選項輸入考生編號—輸入初始密碼“123”—按要求修改密碼—繳費。體檢費以醫院收費為準。復試開始前各培養單位需核對繳費名單或憑證。
六、復試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工作流程
1.復試前一周內,培養單位登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http://202.115.196.157)下載復試考生數據,完成復試準備工作,并按要求反饋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復試開始前5個工作日內,培養單位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上報復試安排和招生工作小組、督查小組和復試小組成員、學術分委員會名單等。復試安排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后統一對外公布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各培養單位再從此網站轉載。
3.培養單位在復試開始前3個工作日內需自行公布下列信息:①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公布的本單位復試安排。②各學科(專業)或研究方向招生計劃。③本單位咨詢信訪投訴電話、通訊地址、電子郵箱等。
4.培養單位在復試開始后5天內將考生復試結果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中提交,經審核通過后自行下載復試公示表。
5.培養單位于復試開始后第5個工作日前將《四川師范大學2024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情況匯總表(上報)》紙質版(系統下載打印后簽字蓋章)和各項密封材料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6.培養單位提醒復試通過的調劑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報考四川師范大學的調劑考生),規定時間內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確定“待錄取”狀態。
(二)工作要求
各培養單位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規范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公平公正,不得錄取復試不合格者。具體要求如下:
1.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各培養單位可調高教育部或學校劃定的復試分數線,但需提前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且提前公開告知考生。復試前在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且提前告知考生按照研究方向招生的學科(專業),可以按照研究方向劃定復試分數線進行復試。
2.按一級學科招生的學科(專業),考生如在復試前申請調整研究方向參加復試,合格后按擇優錄取原則,可在該研究方向被擬錄取;若在原報考研究方向復試完畢后再申請調整研究方向(復試前)的考生,可由培養單位學術分委員會根據考生情況,決定是否同意其參加申請調整的研究方向復試,復試合格后按擇優錄取原則,可在該研究方向被擬錄取。
3.學生思想品德考核應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要注重對考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以全面考查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等培養潛質為主,外語復試試題難易程度以大學普通本科畢業生外語水平達到的基本要求為準。
4.各復試小組長就復試的考查重點、提問技巧等,對小組成員進行業務指導,保證復試質量。針對一些專業技能較強的學科(專業)或研究方向,可要求考生提供近期音頻、視頻影像等資料作為重要評分依據。
5.復試命題、評卷等工作嚴格按照學校統一要求執行。
(1)命題工作原則上由復試小組完成,每一科試題需兩名以上老師命制,其中一人為該科目命題小組長,且每人只能參加一科試題的命制。可采用命制多套試題、安排考生隨機抽取等方式,確保復試試題的安全保密。通過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盡可能使用綜合性、開放性能力測試試題,突出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的考查,促進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
(2)選拔的復試命題人員要遵紀守法,信守承諾,保守秘密,不得參與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活動,不得參與任何與考研內容有關的咨詢活動,不得參與任何與考研有關的復習資料編寫、出版等活動。命題人員不得命制近三年出現過的初試、復試考題,不得保留試題副本,不得保留與試題有關的草稿紙(含電子文本)等材料。命制的試題要以國家機密文件妥善保管。所有命題人員均需簽訂《四川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命題涉密人員涉密責任書》,如有過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為的人須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3)復試評卷必須指定在有監控的場所進行,評卷過程中不允許任何人隨意開拆試卷密封線簽,不允許任何人串崗干涉他人閱卷,不得私自將試卷帶出評卷場地。評卷場地為機密場所,無關人員不得入內。同一考生同一答卷需2名以上閱卷人員評閱。評卷小組應先進行集體試評,認真研究確定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評分標準。評卷時應做到標準統一,對于有靈活答案或有爭議的問題要與評卷組長、學術分委員會共同協商處理,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評卷過程中,評卷教師在“簽名欄”認真簽署全名。評卷人員如發現錯評需修改成績,應報評卷組長審核,經本單位學術分委員會和督查小組同意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通過后,方可執行。一旦答卷拆封后將不允許隨意修改成績。答卷收發、保管由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指定2名及以上人員共同負責。
6.認真核查復試成績,盡量做到無差錯。嚴格規范考生申請復核成績的流程,做到公平公正。
(1)復試評卷結束后,成績公布前,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可對已評閱的答卷(拆封前)進行抽查,若發現問題,培養單位應按規范立即糾正。成績復核工作一般由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指定2名及以上工作人員在有監控的場所進行。復核工作內容主要針對以下情況:每小題是否評分(有無標記和得分);大題得分是否等于各小題得分之和;總得分是否等于各大題得分之和;是否在大題得分欄填寫分數和簽上全名。若發現錯漏,應交由評閱本人在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監督下更正,并在更正處簽上評閱人和督查小組成員的全名,在錯誤之處加蓋“校對章”,做好記錄,同時上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復試結束三天內,培養單位將全部復試試卷密封后交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妥善留存三年。
(2)考生若對本人復試成績有異議,應于成績公布后兩天內(具體時間以實際公布的為準)向所報考的培養單位提出成績復查書面申請。培養單位接收申請后,負責將考生申請復查科目信息錄入查分登記庫并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時完成復試科目的成績復查工作,并按規定將復查結果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所有復試科目的成績復查工作均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在有監控的場所進行。成績復查工作由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組組織專人進行,不對考生查卷。對復查發現的問題經培養單位招生工作小組、督查小組、學術分委員會認定是否更正。若需更正,學校紀委工作人員、評卷老師、評卷小組長、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學術分委員會等所有參與人員都需在成績更改處簽上全名,并做好記錄備存三年。更正結果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省教育考試院,經審核通過后,由培養單位負責將成績復查結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對復查結果仍有質疑,可在培養單位公布復查結果后5個工作日以內向所報考的培養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再次復查,逾期不再受理。對申請再次復查的科目,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培養單位招生工作小組、督查小組、學術分委員會進行核實,并做出認定結論,裁定結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書面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7.面試(含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綜合能力面試)時間一般為20-30分鐘。
8.復試工作現場關閉通訊工具,全程錄音錄像,保存視頻資料一年以備查;復試小組成員不得在任何環節以任何方式透露本人信息;各復試小組成員僅根據考生作答情況現場獨立評分;復試結束三天內,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記錄等全部材料密封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9.完善落實復試場地公共區域日常衛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復試場所換氣和清潔消毒,擺放公共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七、擬錄取原則及公示等
(一)擬錄取原則
1.我校已經接收的各類型推薦免試生,需向培養單位報到。如有放棄者,需提交書面申請。
2.一志愿報考我校考生和調劑考生復試合格后,根據所在學科(專業)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計劃分別按“考生總成績”排名順序擬錄取,總成績出現并列,則按照復試成績再排名;如復試成績仍并列,則以復試專業成績排名;如復試專業成績還并列,則以初試業務科成績排名。如以上排名后均并列,則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排名并列,若有必要可進行加試后再排名。
3.不同專業的士兵計劃考生復試合格后,按換算成百分制的初試成績排名,依次錄取。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體檢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錄取之后取消錄取資格)。
(2)同等學力加試課程任意一科低于60分者。
(3)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的(包括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填寫錯誤引起的)。
(4)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在中國研招網審查未通過者,規定時間內未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材料的考生。
(5)復試成績不合格者。
(6)存在任何學術不端行為,或考試誠信問題者。
(二)擬錄取公示
復試結束后培養單位及時公布各專業考生成績(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報考專業或方向、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等)。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公示全校擬錄取名單,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擬錄取考生經公示、思想考核、資格審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錄取檢查合格后正式錄取,約7月初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擬錄取考生履行手續
1.所有擬錄取考生
(1)4月26日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四川師范大學博士、碩士研究生思想考核表》(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5629021032286250),將工作或學習單位的現實表現填寫完善蓋章簽字后寄達報考培養單位黨委。
(2)考生可就近選擇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或校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須按教育部統一要求進行,擬錄取后將體檢表(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7234885743196153)提交各自培養單位。
2.定向考生(含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下載:
(1)《四川師范大學博士、碩士定向培養協議書》(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5629021785098750)4月26日前,將與工作單位簽好的定向培養協議寄達培養單位,逾期不再受理。
(2)《四川師范大學擬錄取碩士研究生檔案審查意見表》(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6897359128710545)4月26日前,填寫完善簽字蓋章后寄達報考培養單位黨委,逾期不再受理。
3.非定向考生,登錄202.115.196.157/dagl/下載pdf格式的調檔函(準確填報“檔案所在單位”和“檔案所在單位地址”——彩色打印后——及時提交檔案所在單位——走機要通道寄送檔案)或下載《四川師范大學擬錄取研究生檔案審查意見表》(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6897359128710545)。4月26日前(應屆本科畢業生在畢業之前)將本人全部人事檔案或《四川師范大學擬錄取研究生檔案審查意見表》寄達報考培養單位黨委。
八、其他事項
(一)咨詢監督舉報電話或地址:學校紀委辦公室028-84760624;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28-84760693,四川成都錦江區靜安路5號,郵編610068,電子郵箱2563408015@qq.com。
(二)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如有調整,本辦法當作相應調整,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https://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8472375779287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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