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研究生考試的備考過程中,部分同學可能會存在這樣的問題,比如:北方工業大學2024招生簡章是怎樣的?別擔心,為了幫大家解決疑這些問題,小編收集資料并整理了相關的內容,一起來了解下吧~
一、培養目標
(一)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目標
熱愛祖國,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
(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目標
熱愛祖國,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學科(專業)與招生指標
(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2024年我校面向全國招生,18個碩士一級學科、18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預計招生1158名,其中學術學位預計招生414名,專業學位預計招生744名,專業學位招生人數中預計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16名。以上招生人數僅供參考,最終以國家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以及各學科(專業)上線生源情況對各學科(專業)招生人數進行微調。
(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2024年我校面向全國招生,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預計招生57名。以上招生人數僅供參考,最終以國家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9月底)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5.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二)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三)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四)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MBA)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我校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碩士(MBA)以外的我校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六)擬報考我校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科(080500)、材料工程專業(085601)、建筑學學科(081300)、建筑專業(085100)及法學學科(030100)的考生,須按照我校2024年碩士生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備注要求進行報名(參見《北方工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學科(專業)目錄》, http://yjsy.ncut.edu.cn/zsgz/zsjz.htm)。
四、推免生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在規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我校除工商管理碩士(MBA)以外的其他學科(專業)均可接收推免生。擬招收推免生人數以最后教育部推免生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
五、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所有考生均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填報網上報名信息,并按照所選報考點公告要求進行網上確認。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因地制宜、合理確定)。考生戶籍所在地應做好考生報名兜底服務保障。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我校的一個學科(專業)。
4.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擬報考我校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科(080500)、材料工程專業(085601)及法學學科(030100)的同等學力考生報考前應與擬報考學科(專業)所在學院聯系,確認符合報名條件后,再進行網上報名。
5.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于網上確認階段工作開始前,通過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完成學歷認證,并在網上確認時上傳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7.符合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第五十二條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
符合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第六十二條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
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我校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進行復核。
9.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2.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3.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14.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二)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網上確認時應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六、打印準考證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七、考生資格審查
學校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我校作為報考點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我校在復試前采取人證識別及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享受照顧(含加分)政策的資格審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三)初試時間及科目
1.初試時間
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5日進行(起始時間8:3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2.初試科目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4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4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月25日上午 業務課二(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
(四)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
(五)報考我校的考生初試成績預計于2024年2月中下旬在北方工業大學校園網研究生院主頁可進行查詢并自行下載打印,我校將不再寄發紙版成績單。
(六)復試
1.我校全部復試工作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請各位考生屆時關注我校有關通知。
2.對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專業碩士除外),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復試時,加試兩門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3.報考“定向就業”類別的考生、擬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應在復試階段主動與相關學院聯系進行確認。
4.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5.外國語聽力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6.國家按照分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我校屬于一區。我校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復試比例等情況,確定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分學科門類或專業的總成績、單科成績要求,下同)及其他學術要求。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分專業自主確定并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該計劃接受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7.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我校自主確定復試差額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8.我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9.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當年規定執行。
報考(含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九、調劑
學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制定調劑工作辦法,詳細說明接受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初試科目、初試成績要求等,其中初試成績含加分)、工作程序、復試辦法(含考生進入復試的遴選規則)、咨詢渠道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研究生院及相關學院網站公布。
考生申請調劑前,應充分了解我校及相關學院的調劑工作辦法。
十、體檢
學校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考生進行體格檢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學校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學校在復試階段組織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十二、錄取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全校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北京市的補充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一志愿上線復試合格考生優先錄取,調劑復試合格考生單獨排序錄取。
所有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學科(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初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調劑考生按復試批次依次錄取。同一復試批次所有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按學科(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復試面試成績排序錄取。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報考非定向就業研究生錄取為定向就業的,我校嚴格審核定向就業合同,從嚴掌握。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對于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在復試階段申請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我校當年的招生計劃管理。
十三、畢業生就業
非定向就業研究生,檔案須轉入學校,戶口可自愿選擇是否轉入我校,畢業時,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定向就業研究生,在學期間仍屬原單位員工,人事檔案、戶口關系等不轉入我校。
十四、學制、學習方式、學費標準、獎助辦法、住宿情況及培養所在校區。
(一)學制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一般學科(專業)(含法律(法學))碩士生的學制為3年;工商管理碩士(MBA)、會計碩士學制為2年。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MBA)學制為2年。
(二)學習方式
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我校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我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我校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我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三)學費標準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學術學位碩士 (元/生/學年) | 專業學位碩士 (元/生/學年) | ||
一般 學科 | 設計 學科 | 一般 專業 | 工商管理碩士 |
7000 | 8000 | 7000 | 34000 |
注: 設計學科錄取類別為定向的學生,學費為10000元/生/學年。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MBA)為44000元/年。
(四)獎助辦法
有關研究生獎學金的評選對象、覆蓋范圍、等級、具體標準和評定辦法依據國家、北京市及北方工業大學關于獎學金評定的相關辦法執行。考生可登錄北方工業大學學生工作部(處)網站(http://xsgzb.ncut.edu.cn)查詢有關信息,咨詢電話010-88803216。
(五)住宿情況
我校僅統一安排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生住宿。
(六)培養所在校區
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辦學地點均為北方工業大學校本部。
十五、其他說明
(一)2024年我校沒有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專項碩士研究生的招生計劃。
(二)有關我校研究生招生解釋權歸北方工業大學研究生院。
(三)考務咨詢:有關報考學科(專業)、考試科目設置及參考書目等事宜可咨詢相關學院,聯系方式見《北方工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學院、學科(專業)聯系方式》,網址: http://yjsy.ncut.edu.cn/zsgz/zsjz.htm。
(四)請廣大考生務必記住自己的報名號、密碼及所填報信息、聯系電話準確、通信地址填寫規范(□□省□□市□□區□□街道□□路□□號□□單位)。報名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和我們聯系。
北方工業大學研招辦的服務宗旨是“一切為了考生”。考生如有事詢問,請直接來函來電聯系。
本招生章程如與國家政策不符,以國家政策為準。
學校名稱: 北方工業大學
單位代碼: 10009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區晉元莊路5號
電 話: 010-88803523
傳 真: 010-88803523
郵政編碼: 100144
電子郵件: yjs@ncut.edu.cn
北方工業大學網址: http://www.ncut.edu.cn
原文鏈接:http://yjsy.ncut.edu.cn/info/1185/31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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