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考研招生簡章提供了考研報名的相關信息,通過招生簡章,考生可以了解到報名所需要的材料、報名時間、報名方式等關鍵信息,為順利報名提供了指導和參考。以下是2024年青海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考研招生簡章是介紹學校基本情況,是學生了解該學校和進行報考的重要依據,是一種較為可信的院校信息。考研招生簡章中會有學校所招收專業、報考條件,報考流程,獎助政策、聯系方式等信息。這些信息也是眾多考研兒最為關注的焦點之一。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青海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大家可以參考下。
青海大學2024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青海大學2024年預計招收碩士研究生1612人(含推免生),分為學術型和專業型兩種類型,其中學術型碩士研究生500人,專業型碩士研究生1112人,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24人(可接收不超過10%漢族考生),學習形式為全日制,學制3年。2024年最終招生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招生計劃為準,擬招收推免生人數以最后推免服務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歡迎應屆畢業生和符合條件的有志青年踴躍報考。招生專業詳見:https://yzbm.qhu.edu.cn/zsml/sszsml/index/2024。
一、推免生
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信息資料請關注研招網和青海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發布信息。
二、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五)臨床醫學、中醫碩士專業學位報考注意事項:
我校臨床醫學、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對象是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規定專業的應屆或往屆普通本科畢業生。對于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臨床醫學、中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
(六)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1.生源范圍
(1)生源地在內蒙古、廣西、西藏、青海、寧夏、新疆(含兵團)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工作滿3年以上,報名時仍在當地工作的漢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北、湖南(含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等6個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滿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漢族考生。
2.提交材料
①《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
②擬錄取考生與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等主管單位簽訂的三方或四方定向協議書。
關于“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詳細事宜,請關注教育部辦公廳下發的最新文件。
(七)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符合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
1.生源范圍
報考地處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2.提交材料
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為我校一志愿考生且需按照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時間節點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應屆本科畢業生
①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②考生父母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③戶口本復印件1份;
④考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三方就業協議。
(2)在職人員考生
①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②考生父母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③戶口本復印件1份;
④考生現工作單位證明材料原件;
⑤考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八)我校不接收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報考碩士研究生。
三、報名要求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一)網報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報考點以及我校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考生報名時只填我校招生專業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3.推薦免試生須在2023年9月28日-10月20日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4.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考生下載并填寫《報考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經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民教處(或高教處)審核同意后方可報考。考生可憑生源所在省審核同意的《登記表》,按報考點所在省級招辦的有關公告要求領取網上報名校驗碼進行報名。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將省級教育廳審核簽字蓋章后的《報考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通過中國郵政EMS方式寄至青海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逾期未寄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6.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
9.考生報名時不再需要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而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10.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1.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個人網報用戶名、密碼及《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等證件,避免泄露丟失造成損失。
(二)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報考信息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我校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準考考生(即通過網上報名、網上確認和我校資格復審后準予考試的考生)已繳納的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6.我校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
7.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按要求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8.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四、初試
1.在教育部公布時間段內,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2.初試時間: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5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3.初試地點:以《準考證》公布信息為準。
五、復試
1.復試時間:2024年3月中旬至4月下旬,初試分數線由教育部統一劃定公布,對初試達到參加復試要求的考生按不低于120%的比例確定復試名單,進行專業課測試、英語聽力測試、口語測試和面試的考核。
2.復試科目:復試科目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請考生自行關注。
3.復試地點:青海大學相關院系,詳細信息由我校各招生院系在復試前確定并對外公布信息。
六、調劑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7.有關其他調劑政策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
(二)我校接收的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調劑系統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有關復試、調劑具體要求請關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青海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發布信息。
七、錄取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青海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2.被錄取的新生經本人申請和招生單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學資格,最長期限為2年。
3.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4.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各招生單位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5.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八、畢業與就業
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
1.定向就業按定向合同就業。“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畢業后,必須履行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不得違約;在職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單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畢業離校時仍未就業的非在職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學生檔案轉回原工作單位、就業單位或定向省份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
2.非定向就業按所在招生單位推薦、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簽訂就業協議書,由學校提出就業意見并予以推薦,省畢業調配部門負責派遣畢業生到接收單位就業。
九、收費標準及獎助學金
詳見青海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qhu.edu.cn/)了解《青海大學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青海大學國家獎學金實施辦法》、《青海大學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實施辦法》、《青海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實施辦法》、《青海大學研究生“三助”獎學金管理辦法》等信息。
十、有關重要說明
1.有正式工作單位的在職人員考生,在報名前應事先征得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的同意,并在復試報到時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復試報到時未出具其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的考生不準參加復試。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專科和本科結業生),必須達到報考專業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詳見青海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的招生專業目錄“備注”說明)。有關考生請于復試報到時,按所報考專業具體學業要求,向我校有關招生院系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院系審核通過后方可準予參加復試,同時應按教育部要求進行本科主干課程加試考試。加試科目中有一門及以上成績不及格者不能被錄取。
3.擬錄取考生由學校組織在符合條件醫院進行體檢,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及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4.因教育部尚未下達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錄取時將視教育部實際下達計劃數、生源狀況和學校發展需要,對學校招生總數及各學科專業(類別領域)招生數進行適當調整。
5.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其他
未盡事宜按照《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https://yjs.qhu.edu.cn/tzgg1/becd8774b68f47a6a57c6a0618f542b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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