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其中包括:考研時間、招生規模、報考條件、報考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條件、考研報名方式和時間等相關內容。報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考生請注意時間安排。
一、招生規模、考試方式及學習方式
(一)招生規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2〕3號)相關規定,我校2023年預計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3000余名(含推薦免試生和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研究生、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研究生等)。各學院(中心)目前公布的2023年各專業擬招生人數詳見《各專業擬招收碩士研究生(非專項計劃)人數匯總表》(附件5),擬招生人數包括推免生,不包括少數民族骨干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專項計劃研究生,僅供報名時參考。接收推免生人數須以當年最終確認錄取的推免生數為準。學校最終招生計劃總數以教育部當年印發的分單位招生計劃文件下達數為準。錄取時學校會根據教育部最終下達的招生計劃,綜合考慮生源狀況和學科發展需求等情況進行調整。
(二)考試方式
我校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方式分為推薦免試、全國統一考試。
我校擬接收推薦免試生1000余名,推免生接收工作預計于2022年9月下旬啟動(具體時間以教育部通知為準),報名、復試、錄取、獎勵措施等具體事宜請關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中“推免生工作”欄目發布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23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章程》等專項工作通知。
我校各專業接收推免生情況將在推免工作結束后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約為10月中旬),請考生在全國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報名結束前及時查閱。
(三)學習方式
根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招生專業目錄中各專業下“研究方向”處注明了“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招生類別。我校非專項計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按“非定向”類別錄取,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按“定向”類別錄取,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按“定向”類別錄取。考生應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學校招生簡章要求及本人實際情況慎重選擇報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我校2023年招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專業和研究方向為: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審計碩士(MAud)、金融專碩(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碩士(法學、非全日制方向)、法律碩士(非法學、非全日制方向)。各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專業的學習方式、修業年限、收費標準等內容詳見相應學院、中心招生簡章(鏈接:http://yzb.zuel.edu.cn/2022/0915/c4640a305976/page.htm)。
二、報考條件
考生負有遵守報考條件的責任。考生報名前務必認真閱讀并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教育部、湖北省考試院各類招生文件和我校《招生章程》中所列的各項報考條件及具體要求。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明確規定“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我校各專業(含少數民族骨干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專項計劃)不接收最后學歷為專科的考生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審計碩士除外)。
(二)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除應符合(一)中的各項條件外,要求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除應符合(一)中的各項條件外,要求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以及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MBA方向)、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除應符合(一)中第1、2、3各項要求外,還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我校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工商管理(EMBA方向)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除應符合(一)中第1、2、3各項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畢業學歷后具有5年以上管理工作經驗。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有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法與經濟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雙碩士教育合作項目報考條件詳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簡章(鏈接:http://yzb.zuel.edu.cn/2022/0915/c4640a305977/page.htm)。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根據湖北省教育考試院工作安排,報名實行網上繳費。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完成網上報名程序。考生應認真閱讀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因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相關要求詳見學校“研究生招生網”9月發布的《考點須知》。
3.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時間一般為11月初。具體時間由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確定和公布,詳見學校“研究生招生網”10月底發布的網上確認公告。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3.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5.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網上確認時須提供在有效期內的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6.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7.應屆考生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的報考點;往屆考生應就近選擇本人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的報考點。
8.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未完成網上報名及繳費、網上確認、資格審查等任何環節的報名均為無效報名。
學校“研究生招生網”預計于10月底發布網上確認公告,相關事宜以公告信息為準。
(三)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前請認真閱讀并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所列的各項報考條件和具體要求,在初復試、錄取檢查等各階段,教育部、學校和學院將對報考資格進行多次復審。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取消報考資格、各階段成績無效,相關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報名時不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原因使學校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調取考生檔案,影響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學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進行處理。
3.網上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網上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4.我校管理科學與工程、社會工作、國際商務等專業下設有不同研究方向,分別隸屬不同學院,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務必正確選擇、完整填寫所報考學院、專業和研究方向。
5.我校非全日制各專業及研究方向只按“定向就業”招生錄取,報考非全日制專業、方向的考生“報考類別”必須選擇“定向就業”,并需準確填寫“定向就業單位所在地碼”“定向就業單位名稱”字段信息。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進入擬錄取階段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經定向就業單位簽字蓋章的《定向培養合同》,否則不予錄取。除“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外,全日制研究生必須按“非定向就業”錄取,擬錄取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將全部人事檔案轉入學校,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6.報名、網上確認、初試成績與初試合格線、復試名單、復試方案、擬錄取手續辦理、擬錄取名單公示等各個階段關鍵信息均將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發布專項工作通知,不另向考生郵寄書面材料,請考生在相應時間內留意學校研招網站通知,相關工作要求均以網頁信息為準。
四、初試
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全部科目由國家統一命題考試的專業:會計、法律(法學)、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審計等專業學位碩士。
我校除上述專業的其他專業由國家統一命題考試的科目: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題。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6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初試地點為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點。
五、復試
復試預計將在2023年4月左右進行(具體時間以學校發布的復試工作通知為準),實行差額復試。
在復試前我校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報名網上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復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知識考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綜合素質與創新能力測試等。復試階段進行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其中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具體復試安排以學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信息為準,復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調劑
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學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
七、擬錄取和錄取
學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各省級教育招生管理機構的補充規定,根據學校招生章程、復試錄取工作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在招生計劃內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碩士研究生須將全部人事檔案轉入學校,或在錄取前簽訂《定向培養合同》。
擬錄取名單經學校審核后上報湖北省招辦和教育部、再經全國錄取聯合檢查通過后才能正式確定錄取。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新生入學后,如在資格復查中發現其在擬錄取、錄取階段存在人事檔案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或不符合國家和學校招生考試錄取之規定等情形,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學制與培養
(一)學制
根據《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培養管理辦法》(中南大研字〔2021〕9號)相關規定,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3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按照國家有關專業碩士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和學校相關規定,基本學制為2年或3年。碩士研究生學習年限最長不得超過基本學制2年。
(二)培養
全日制研究生學習與培養相關規定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的培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鏈接:http://yjsy.zuel.edu.cn/pyydd/list.htm)。非全日制研究生、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等學習與培養相關規定見相關學院、中心、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許可證編號:MOE42ITA02DNR20222299N)的招生簡章及相關文件規定。
學校設置“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通過5大平臺、17類項目鼓勵、支持研究生提升自身的創新能力。充分利用各種資源,推薦優秀研究生進行國內訪學、國際化聯合培養。詳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項目管理辦法》(鏈接:http://yjsy.zuel.edu.cn/2016/1024/c4320a119494/page.htm)。
九、收費和獎助體系
(一)收費
2023年碩士研究生學費收費標準及學制如下:
此收費標準從2023年錄取的碩士研究生開始執行。實際收費標準以學校財務部網站“收費公示”欄目公布的“2023年各專業收費標準與相關收費項目及標準”內容為準。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按其錄取專業的學費標準收取學費。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國際仲裁)研究生培養項目、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涉外律師)研究生培養項目學制信息詳見相關招生簡章(鏈接:http://yzb.zuel.edu.cn/2022/0915/c4640a305980/page.htm)。
(二)獎助體系
學校碩士研究生獎助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科研與實踐獎勵、學年評優、專項獎學金、“三助”酬金和特困補助等。碩士研究生各類獎助學金參評對象參照相應管理辦法執行,評選辦法可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網站查詢(鏈接:http://ygb.zuel.edu.cn/145/list.htm)。
十、碩博連讀及公派留學
(一)碩博連讀接收條件、專業、人數比例以當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為準。碩博連讀生的申請條件、選拔流程等相關規定詳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碩博連讀研究生招生管理辦法(試行)》(鏈接:http://yjsy.zuel.edu.cn/2021/0408/c4303a267831/page.htm)。
(二)我校每年向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推薦優秀研究生(限我校在籍學生)申報國家公派留學項目,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或者進行聯合培養。國家留學基金委為留學人員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
十一、其它
(一)推免生接收工作。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并確認資格的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團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規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二)法與經濟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為雙碩士教育合作項目,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與羅馬第一大學聯合培養,合格者授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學位及羅馬第一大學歐洲學學位,頒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與羅馬一大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許可證編號:MOE42ITA02DNR20222299N,相關信息詳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簡章(鏈接:http://yzb.zuel.edu.cn/2022/0915/c4640a305977/page.htm)。
(三)根據教育部要求,初試自命題各科目不指定參考書目,考生可參考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進行復習。
(四)為避免因學籍或學歷問題影響報考和錄取,所有考生在報考和復試前自行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s://www.chsi.com.cn)上進行學籍或學歷查詢,并將查詢結果打印備查。在復試階段,所有復試考生須出具《教育部學籍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認證報告》,境外學歷考生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交復試學院核驗、存檔。
(五)我校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原則,采取“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的國家政策,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培養”碩士研究生。具體政策請參考國家關于“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培養”的有關文件及學校專門招生簡章。
(六)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具體政策請參考國家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有關文件及學校專門招生簡章。
(七)我校2023年港澳臺碩士研究生招生相關事宜,請見我校另行發布的招生簡章。
(八)碩士考生報考時不確定導師,新生報到入學后由導師組確定培養導師。
(九)我校2023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實行全脫產學習。特殊情況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請,經學校批準后可辦理保留入學資格。詳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修訂)》(鏈接:http://ygb.zuel.edu.cn/145/list.htm)。
(十)學校不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與任何培訓機構合作、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開展考試輔導與培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不提供歷年試卷、不辦理購書。
(十一)若上級部門在2023年招生年度出臺新的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公告,請務必關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相關信息,了解招生考試政策及注意事項,以免影響報考。
十二、聯系方式
我校碩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網上發布,考生可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有關信息公告。我校將嚴格執行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相關文件請查詢教育部網站(http://www.moe.gov.cn)。
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b.zuel.edu.cn。
研招辦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南湖大道182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430073
研招辦電話:(027)88386706。
研招辦E-mail:yjszsb@zuel.edu.cn。
原文鏈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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