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對外經貿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其中包括:招生規模、報考條件、報名、考試、錄取、學費及獎助等相關內容。報考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的考生請注意時間安排。
一、培養目標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有社會主義理想和愛國情懷,有較扎實的理論基礎和知識結構,有較強的外語溝通能力,有經貿、管理、金融、法律和人文等多方面綜合素質,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能適應上海及長江三角洲地區開放型經濟社會發展和實際業務需要,學術性和職業性密切結合,具有一定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同時又具備完善的專業知識體系,掌握本專業實踐技能,有較強的語言交流能力的復合型高級應用專門人才。
二、招生專業和名額
2023年我校7個一級學科40個學科專業,13個專業碩士類別的16個領域對外招生,擬招收碩士研究生1593名左右(含推免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因教育部尚未下達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錄取時將視教育部實際下達計劃數、生源狀況和學校發展需要,對學校招生總數及各專業招生數進行適當增加或減少。
2023年除工商管理MBA(全日制、非全日制)、會計MPAcc(非全日制)、金融MF(非全日制)、資產評估MV(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旅游管理MTA(全日制、非全日制)外,其余各招生專業均接收推免生。2023年除非全日制專業之外,全日制各專業接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考生報名,專項報名考生必須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和全日制各專業簡章公布的報考條件和資格。
三、招生類型和基本修業年限
我校碩士研究生按培養類型分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兩種類型;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類型;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錄取后,人事關系與人事檔案不轉入學校,在讀期間不參加上海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學校不安排住宿,畢業時不納入就業計劃;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就業方式均為定向就業,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報考類別須選擇“定向就業”。2023年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專業為: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會計(MPAcc)、旅游管理(MTA)、金融(MF)、資產評估(MV)。我校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基本修業年限為兩年半,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基本修業年限見下表:
四、學費和獎助學金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
1. 經濟、管理、文學、法學類8000元/學年,學費總額2萬元。
2. 馬列類7000元/學年,學費總額1.75萬元。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參見2023年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我校研究生獎助體系由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研究生“三助一輔”、國家助學貸款等項目組成。研究生獎助體系可登陸學校學工部(研工部)網站(https://www.suibe.edu.cn/xsc/pjpyzc/list.htm)查詢。研究生還可參加各學院設立的各類獎學金評選,并通過申請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學生輔導員的“三助一輔”崗位工作獲得資助。
五、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詳見“十、同等學力(高職高專畢業生、本科結業生)報考要求”),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在讀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需提供現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需寫明:知曉該考生情況并同意該生報考研究生)。
(五)報名參加
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至(四)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至(四)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以及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二)(三)和(四)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報名參加非全日制專業招生考試的詳細報考條件參見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六)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截止規定日期前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推免錄取資格。
六、報名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 網上報名日期:2022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招生簡章的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 網上填報信息注意事項
(1)考生只可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初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我校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調劑的相關信息可咨詢各學院聯系人。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須在我校規定時間內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6)英語語言文學和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專業初試的二外語種按照我校招生專業目錄的規定任選一種。
(7)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信息。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確認要求
1. 網上確認時間:由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上海報考組織情況確定和公布。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信息的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2. 考生網上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 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4. 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6. 以下2類證明須于2022年10月20日之前送(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上海市松江區文翔路1900號德政樓109室):(1)在校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在讀生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2)未通過網上學歷校驗考生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未通過網上學籍校驗考生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七、考試
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初試均為筆試。
(一)初試
1. 初試日期:2022年12月24日、25日。2. 初試科目詳見2023年各學院專業目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二)復試(復試方案和安排請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或相關學院網站通知)
1. 復試名單:2023年3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網站發布。
2. 復試時間、地點:2023年3月中旬至4月初,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研究生院網站或相關學院網站公布為準,考生須憑初試準考證參加復試。
3. 復試科目和內容待初試成績公布后詳見2023年各學院專業復試科目和參考書目。
八、錄取
(一)錄取規則根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勿濫,保證質量”的原則,綜合考量考生整體素質。
(二)錄取程序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組審議,公示無異議后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國家教育部批準。
九、體檢
考生在復試時不進行體檢,錄取考生將在入學時進行體檢。體檢時如果查出不適宜學習但又不是國家規定不能入學的疾病,該生可申請保留學籍但須休學一年,一年后經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康復者可申請復學,經學校復查合格,方可復學;體檢時如果查出國家規定不能入學的疾病將取消錄取資格。
十、同等學力(高職高專畢業生、本科結業生)報考要求
(一)通過國家組織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段)8門以上主干課程的考試,還須獲得英語四級(CET-4)證書或英語四級考試成績425分及以上(新題型)。
(二)同等學力考生須準備相關材料(身份證、大專畢業證書或本科結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段)8門以上主干課程的考試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1份、英語四級(CET-4)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等)。2022年9月底關注研究生院網站通知進行資格審查,屆時將公布資格審查的時間及程序。通過資格審查的同等學力考生核發準考證。凡在網報時弄虛作假者,在復試審查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復試資格。
(三)同等學力考生不得跨專業報考。
(四)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2門本科專業主干課程:詳見2023年各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
(五)招收同等學力考生的專業詳見2023年各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
十一、其他
(一)考生應當在考前10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二)請考生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www.suibe.edu.cn/yjsy公布的碩士研究生報考和考點相關信息。
(三)我校不舉辦任何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題和備考書籍。請考生按照參考書目自行購買備考書籍。
(四)報考定向就業的考生,復試報到時須提供就業單位人事部門開具的同意定向就業報考研究生的證明。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五)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解決。若因上述問題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六)非全日制專業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在校期間不轉檔案、不轉戶口、不解決住宿;就業和戶籍等相關事項依據國家和上海市相關政策執行。
(七)對在報名和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甚或取消學籍。
(八)本簡章內容如與教育主管部門日后下達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為準。
(九)有關招生信息請留意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如有變動,以網頁公布的信息為準。
十二、聯系方式及申訴渠道
(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子郵箱:yzb@suibe.edu.cn;聯系電話:021-67701148、021-67703622;網址:https://www.suibe.edu.cn/yjsy/zsxx/list.htm;微信公眾號:SUIBE研究生教育。
(二)考生申訴、監督渠道: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聯系電話:021-67703010;郵箱:jwjc@suib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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