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四川音樂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其中包括:招生規模、報考條件、報名、考試、錄取、學費及獎助等相關內容。報考四川音樂學院的考生請注意時間安排。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學制
全日制(學制3年)
三、學費
按照川發改價格[2019]357號文以及四川省物價部門許可標準執行。藝術碩士20000元/年.生,藝術學碩士、教育碩士8000元/年.生。
四、院校地址
武侯校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新生路6號,郵編:610021
新都校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蜀龍大道中段620號,郵編:610500
臨空經濟區校區:四川省資陽市資州大道777號,郵編:641300
注:我校招收的美術學院2023級學術學位、專業學位共計13個研究方向的研究生新生就讀四川音樂學院臨空經濟區校區(研究生招生考試期間的考區、考場及時間安排等見研究生官網公示)。
五、招生計劃
我校2023年擬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386名(含推免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預計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43名,未完成的推免生計劃將列入統招計劃使用。擬招生計劃分配僅供參考,最終以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我校將根據國家最后下達的招生計劃,同時結合學校學科分布的實際情況以及學科建設的實際要求,對各學科專業的招生名額進行分配。
六、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髙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2023年9月1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提交相關證明方可報名。
(五)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六)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七、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按規定繳納報考費,并按規定進行網上確認。
(一)網上報名
1.報考點:報考四川音樂學院的全國各省、市、區考生只能選擇“四川音樂學院”考點(武侯考區:成都市武侯區新生路6號;新都考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蜀龍大道中段620號)。
2.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2)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3)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應當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及確認要求將根據有關部門要求另行公告。
1.網上確認時須提供證件: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全國各省、市、區考生均須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出國留學人員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2.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3.考生應當按網上確認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網上確認時應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經核驗后再準予考試。
5.報考點應當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6.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7.同等學力及跨專業報考者須提交報考學業領域的兩位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信,并在復試階段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八、考試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個人網報用戶名、密碼及《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等證件,避免泄露或丟失造成損失。
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
(一)初試統考科目考試時間
2022年12月24日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論
2022年12月24日下午 14:00-17:00 外國語
(二)初試業務課考試時間
2022年12月25日上午 業務課一
2022年12月25日下午 業務課二
2022年12月26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
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其他事項屆時見我校研究生官網http://yzw.sccm.cn公告。
(三)復試
1.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考生可于2023年3月中下旬登陸http://yzw.sccm.cn查詢復試時間、復試名單、復試辦法、綜合成績計算辦法和錄取原則等。
2.以同等學力和跨專業報考的考生,達到國家劃定的復試資格線后,須參加相關科目加試。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及要求以我校官網上公布的為準。
3.調劑工作在復試階段開展,具體要求和程序待初試結束且教育部復試錄取政策確定后由學校另行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的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
(四)復試體檢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要求,考生體檢工作由招生單位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招生單位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九、錄取
(一)根據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規模和錄取分數要求,參照本校各學科專業的招收名額預分方案,依據考生初試和復試的成績,并結合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和專業發展潛能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多方面因素擇優錄取。
(二)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報到時必須持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四)嚴格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含各專項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五)復試階段凡已同意調劑到其他院校錄取的考生,作自愿放棄我校錄取處理,空額同方向優先遞補,若同方向沒有合格生源,可用于遞補其他研究方向的高分考生。
(六)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障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被錄取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學校審查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
(九)因故不能按期報到入學者,應當按規定時限提前向研究生處提交書面請假申請。
十、獎助政策
獎助政策參照招生當年國家相關文件,并結合四川音樂學院相關獎助政策執行。
十一、注意事項
(一)凡報考四川音樂學院學科專業各方向的考生,須隨時關注http://yzw.sccm.cn發布的信息。
(二)考生在考試時禁止攜帶手機、照相機及數碼電子產品,違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文件的相關條款嚴肅處理。
(三)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相關單位應當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五)本章程由四川音樂學院研究生處負責解釋。各學科專業方向考試科目、導師、參考書目等詳見附件或后續公告。
學校代碼:10654
考點代碼:5128
通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新生路6號
郵政編碼:610021
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w.sccm.cn
咨詢電話:028-85430277
專用郵箱:yzw@sc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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