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首都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其中包括:招生規模、報考條件、報名、考試、錄取、學費及獎助等相關內容。報考首都師范大學的考生請注意時間安排。
一、招生人數
我校2023年擬招收各類碩士生2600人左右,專業目錄上各院(系)、各專業所列擬招生人數包含擬接收推薦免試生人數。各專業考試招生人數和推免招生人數僅供參考,錄取階段可能會根據教育部正式下達計劃數、實際接收推免生數、生源情況及考試成績等進行調整。
我校2023年可接收推免生的碩士招生專業及擬接收人數見招生專業目錄。凡被我校接收的2023年校內外碩士推免生入學后均可獲得新生一等獎學金的獎勵。
二、學習方式
我校2023年招收的碩士研究生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暑期集中學習、公共管理碩士半脫產學習。我校2023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學生,定向就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
三、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23年入學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以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復試時必須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在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的相當于大學本科畢業論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學科專業)原件或進修(或就讀)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進修(或就讀)本科課程合格成績單(6門或6門以上)。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注:
①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提供就讀學校同意報考證明,并在錄取前先辦理原就讀學校的退學手續。
②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按軍隊相關部門規定辦理。
5.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1、2、3、4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6.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1、2、3、4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以及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7.報名參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8.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
(1)報考條件:
①符合報考條件1、2、3各項的要求。
②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
(2)招生名額5人。
(3)凡報考我校單獨考試的考生網報時必須選擇“首都師范大學”報考點,選擇其他報考點報名無效。
(4)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標注“可招收單獨考試考生”的專業方可報考單獨考試。
(5)我校單獨考試考生單獨劃定復試分數線,獲得復試資格的單考生和其他統考生一并參加相關專業的復試,學校根據初、復試成績擇優錄取。
(6)網上確認時必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書,否則不予報名確認。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我校2023年擬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6人(以教育部下達計劃為準)。
四、報名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閱讀我校報考條件,確認完全符合后再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信息必須如實、準確。凡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報考資格審核將在復試階段進行。
1.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缺一不可。考生須于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并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每學期均注冊的學生證)、網上報名編號等材料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網上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注意事項:
(1)考生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別等身份信息必須同報考時填報的身份信息(含報考使用學歷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變更的,須按變更后的身份信息填報,并向報考點和我校提供由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報名后,至入學報到之前,考生不得變更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民族、性別等身份信息。
(2)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必須盡早按照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要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學歷(學籍)認證,并務必在網上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證號碼導致的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還須提供由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
2.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文件要求,報考點的選擇規定如下:
(1)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
(2)報考我校單獨考試的考生,應選擇“首都師范大學”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
(3)其他往屆考生(含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
凡擬選擇“首都師范大學”報考點的考生,網上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2022年9月中下旬發布的《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首都師范大學報考點公告》,符合其要求的考生方可選擇“首都師范大學”報考點。因不按公告要求錯選報考點造成不能網上確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考試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從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準考證》,憑《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1.初試
(1)初試時間: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試具體地點由報考點安排。
(2)初試科目詳見專業目錄,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2.復試
(1)復試時間大約安排在2023年3-4月份,具體時間地點屆時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2)復試內容主要包括: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②外語口語、聽力測試;
③專業科目測試(含專業必須的實驗操作、上機操作或專業技法等)、專業面試;
④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在復試時須參加二外聽力及口語的測試;
⑤以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除外】,須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
(3)復試方式、比例和權重:
我校采取專業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差額復試,以進一步考查學生的專業基礎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復試差額比例和初試、復試成績所占權重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狀況在復試前確定。
復試總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調劑
我校按教育部、北京市相關政策確定并公布調劑工作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我校各招生院系可根據本單位生源情況適當接收符合我校復試要求的調劑生;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達到教育部復試分數線及相關要求,未能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申請調劑至其他學校。
七、錄取
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碩士研究生按其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非定向就業碩士生的人事檔案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轉入首都師范大學,戶口可以自愿選擇是否遷入首都師范大學,畢業時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定向就業碩士生的人事檔案、戶口均不遷入首都師范大學,畢業后按定向合同就業。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體檢在入學報到時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有關規定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包括新生學歷(學籍)信息、檔案材料等,對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
八、學費標準、學制和獎助方案
1.學費標準和學制
我校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和學制一般如下表所示,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報到前繳納學費。2023年學費標準如有變化,將另行通知。
2.獎助方案另見學校研究生院網站。
九、其他
1.其他未盡事項,遵照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2]3號)文件執行。
2.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網上公開發布,可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grad.cnu.edu.cn/)查詢。
3.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4.聯系方式:
(1)首都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網址:http://grad.cnu.edu.cn/
咨詢電話:010-68902658,傳真:010-68428574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105號首都師范大學研招辦
郵政編碼:100048
(2)首都師范大學各研究生招生院(系)聯系方式
5.招生簡章內容如有變化以我校研究生院解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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