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湖南大學2023年擬錄取博士研究生政審、調檔和錄取通知書發放有關事項的通知,預計7月下旬開始寄發錄取通知書,為及時準確收到錄取通知書,所有擬錄取考生2023年7月11日—7月16日需登錄網上報名系確認郵寄地址和手機號碼。
各位擬錄取考生:
為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政審、調檔和錄取通知書發放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審
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需填報并提交《湖南大學擬錄取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現審查表》(以下簡稱政審表,詳見附件)。政審表須由考生現所在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檔案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所在基層黨組織如街道辦、居/村委會等部門)負責人對擬錄取學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做出全面鑒定,手寫或打印均可,負責人簽名后并加蓋黨委或人事部門公章,于2023年7月24日前交(寄)給擬錄取學院。未按時提交政審表的,錄取通知書暫緩發放。
二、檔案調取
調檔函由擬錄取學院發放給考生,請考生將調檔函交給學習工作單位,辦理檔案調取手續。(檔案請直接郵寄至擬錄取學院,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不接收學生檔案。)
(一)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
于2023年7月24日前將全部檔案和工資關系調入我校;畢業時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二)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
1.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考生:于2023年7月24日前將定向協議書(協議書必須雙面打印,并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加蓋公章、考生本人簽名)交至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非在職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考生應按照調檔函的要求將檔案調入擬錄取學院。
2.其他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2023年7月24日前將本人及所在用人單位簽字蓋章的定向就業三方協議書(一式四份)交給擬錄取學院,不再將檔案和工資關系調入我校。
三、錄取通知書發放
1.發放時間
經公示無異議,且政審通過的擬錄取考生名單報教育部批準后,預計7月下旬開始寄發錄取通知書,具體時間請考生關注“湖南大學研究生院”官方網站。
2.確認通知書郵寄地址
為及時準確收到錄取通知書,2023年7月11日—7月16日,所有擬錄取考生需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在“通訊地址修改”模塊確認錄取通知書的郵寄地址和手機號碼。考生所填寫的通訊地址、聯系方式應詳細、準確、有效,以確保錄取通知書能順利寄達本人。
若不需郵寄,可在系統通訊地址中填“自取”,并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院憑本人身份證領取。
未按時登錄系統進行確認的,錄取通知書將按照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寫的通信地址郵寄。
四、注意事項
1.請勿將人事檔案、政審表、協議書(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協議書除外)寄送到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以免影響錄取通知書的發放。
2.未按時提交政審表的,錄取通知書暫緩發放。政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發放錄取通知書。
3.所有新生入校后,經我校復查合格方可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不予注冊學籍,人事檔案等材料退還原單位。
4.歡迎各位考生關注湖南大學研究生院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以便及時獲知有關錄取通知書發放、入學須知、住宿申請等信息。
原文鏈接:http://gra.hnu.edu.cn/info/1075/91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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