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廣西民族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其中包括:招生規模、學習形式和學習年限、選拔方式、博士申請條件、考博申請材料、招生計劃及培養方式等相關內容。
為做好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一步提高選拔質量和招生工作水平,根據教育部、廣西招生考試院相關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培養目標
我校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德智體全面發展,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學習方式及學制
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學制4年,最長修業年限6年。
三、選拔方式
選拔方式分為“申請-考核”制和普通招考兩種,分批次開展、分批次錄取。“申請-考核”制招生計劃未招滿的,轉為普通招考方式招考。
(一)“申請-考核”制
是指我校面向符合條件的申請者,考核選拔具有優秀科研創新能力和學術培養潛質的碩士研究生,以“申請-考核”制選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二)普通招考
面向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進行考試選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四、招生學科、導師與規模
我校2023年擬招收全日制學術型博士生約47人(包含“申請-考核”制及普通招考人數),最終實際招生計劃以當年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二)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的具體招生學科、研究方向、招生導師及招生人數,待申請考核制招生錄取結束后,視招生計劃剩余情況再另行通知。
五、報考條件
(一) “申請-考核”制報考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 學歷、學位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已獲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的人員。
(2) 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2023年9月1日畢業和取得碩士學位)。
注:在國(境)外獲得碩士學位證書的,其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方可報考(遞交申請材料時須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境外碩士未獲得學位證書者不得報考。
3. 科研水平、外語水平,須符合報考學院的要求。
4. 符合招生學院規定的其他報考條件(具體參見各招生學院公布的本單位“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中的規定)。
5. 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及我校的要求。
6. 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現役軍人考生,按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有關規定辦理(下同)。
(二)普通招考報考條件:
1.滿足上述(一)中1、5、6條規定。
2.學歷、學位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
(2)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2023年9月1日畢業和取得碩士學位)。
注:在國(境)外獲得碩士學位證書的,其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方可報考(遞交報名材料時須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境外碩士未獲得學位證書者不得報考。
六、“申請-考核”選拔流程
選拔流程為:申請報名→提交申請材料→資格審核→綜合考核→錄取。
(一)申請報名
符合報考條件的申請者,請提前與報考導師取得聯系,向報考導師提出申請,經導師同意后報名。
1. 網上報名及繳費
2023年1月4日-2月15日
2. 網址
http://yz.chsi.com.cn/bsbm(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考試方式選擇“申請考核”,考試科目請選擇招生專業目錄上相對應的考試科目。
3. 報考費
240元/人(參照桂價費函〔2012〕568號文)。報名費支付成功不予退還,網報時間內未支付報名費視為報名信息無效。
4. 報名注意事項
請考生按照要求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按要求上傳申請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成功的(包括未在規定時間內支付報名費或者未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等),報考信息無效。
報名系統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后反饋校驗結果。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提交相應證明材料。
(二)提交申請材料
1. 提交材料清單
(1) 報考廣西民族大學“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請表原件。
(2) 學歷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及對應的認證報告原件。
① 應屆碩士生提交:
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證明原件以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② 已獲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的人員提交:
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復印件以及對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以及對應的《學位證書認證報告》。
③ 獲得國(境)外學位證書的申請人,提交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以及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
相關認證報告/備案表的最后有效期,應不早于2023年4月30日。
學歷、學位證書認證辦法詳見附件。
(3) 符合申請考核制外語水平要求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4) 符合申請考核制科研水平要求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5) 碩士課程成績單復印件(須加蓋研究生成績管理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6) 碩士學位論文摘要(包括論文題目、摘要和創新性總結等。應屆生可提供碩士學位論文簡介及研究進展)。
(7) 其他可以證明申請人學術能力或外語能力的補充材料復印件(近5年來承擔的科研項目、發表的學術論文、出版的專著或教材、取得的成果獲獎和專利及其他原創性研究成果等的證明材料)。
(8) 各招生學院規定以及考生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請材料。
(9) 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原件(網報系統下載打印)。
(10) 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在A4紙同一面)。
(11) 專家推薦書原件(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出具,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12) 思想政治情況考核表原件。
(13) 科研成果產出承諾書原件。
2. 提交要求
(1)提交方式:EMS郵政特快專遞郵寄,其他方式恕不接收。
(2)郵寄地址:詳見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單位聯系方式。
(3)提交數量:一式兩份。
(4)提交時間:2023年2月15日前。
請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以郵戳為準)和郵寄地址寄送, 并注明廣西民族大學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報考材料及考生姓名、報名號。
(5)裝訂要求:申請材料要求用A4 紙打印或復印,并嚴格按照申請材料清單羅列的順序左側裝訂成冊(需含有封面、目錄頁)。
(6)在網上報名時,須同時將申請材料電子版上傳至報名系統,提交后方可完成報名。
3. 注意事項
(1) 所有申請材料,請務必原件掃描或復印并保證邊框完整、字跡清晰可辨、亮度均勻。
(2) 若上述申請材料無法清晰辨認或不全,或未按規定時間或要求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視為審查不通過,本次報名無效,由此產生的后果完全由考生本人承擔。
(3) 不要擅自改變申請材料順序,可根據實際內容適當增刪。
(三)資格審查
1.報考資格審查
各招生學院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廣西民族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廣西民族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管理辦法(試行)以及本單位“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相關規定,根據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進入材料評議環節。
2. 材料評議
各招生學院組織專家考核導師組,參照本學院制定的材料評議要求和標準,根據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評議。審查合格的考生,按材料評議總成績擇優選拔進入綜合考核的名單。材料評議不合格的考生不得進入綜合考核環節。
2023年3月6日前,招生學院完成對申請人的報考資格審查和材料評議并確定進入綜合考核的考生名單。評議結果在招生學院網站公示3天,無異議后通知申請人參加綜合考核。
(四)綜合考核
1.資格復審
綜合考核前,各學院要安排專人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重點核查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是否與網上報名時填寫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鑒定是否合格等。
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證原件、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提供研究生證原件,獲國(境)外學歷學位者須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原件)、外語水平證書原件、科研水平證明原件等供報考學院查驗。凡未進行資格復審或復審未通過者不能進入綜合考核。根據教育部要求,未通過學歷(學籍)學位審核、不能按期取得學位證的考生不得進入綜合考核。
2.綜合考核
綜合考核時間:2023年3月11、12日。
綜合考核由各招生學院組織專家考核組按照修訂后的《廣西民族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管理辦法(試行)》和各招生學院實施申請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實施細則,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和內容,由各招生學院確定并提前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同時通知考生參加考核。
(五)擬錄取
2023年3月13日前,各招生學院依據錄取規則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在招生學院網站公示3天,研究生院統一公示10個工作日。
七、普通招考選拔流程
普通招考具體招生學科(研究方向)、導師及招生人數,待“申請-考核”制招生錄取結束后,再另行通知。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者,報考前請與報考學院與導師取得聯系,及時了解招生計劃。
(一)網上報名及繳費
1.時間:
2023年3月20日-4月9日
2.網址
http://yz.chsi.com.cn/bsbm(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3.報考費
240元(參照桂價費函〔2012〕568號文)。報名費支付成功不予退還,網報時間內未支付報名費視為報名信息無效。
4.注意事項
請各考生按照要求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按要求上傳報名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成功的(包括未在規定時間內支付報名費或者未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等),報考信息無效。
報名系統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后反饋校驗結果。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提交相應證明材料。
(二)提交報名材料
1. 提交材料清單
(1) 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原件(網報系統下載打印)。
(2) 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以及相關認證報告原件。
① 應屆碩士生須提交:
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證明原件以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②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須提供:
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復印件以及對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以及對應的《學位證書認證報告》。
③ 獲得國(境)外學位證書的,提交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碩士學位證書以及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
相關認證報告/備案表的最后有效期,應不早于2023年4月30日。
學歷、學位證書認證辦法詳見附件。
(3) 碩士課程成績單復印件(須加蓋研究生成績管理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 碩士學位論文摘要(包括論文題目、摘要和創新性總結等。應屆生可提供碩士學位論文簡介及研究進展)。
(5) 證明報考人學術能力或外語能力的材料(考生本人近5年來發表的學術論文、出版的著作或教材、承擔的科研項目、取得的科研成果獲獎和專利等證明材料。論文附封面、版權頁、目錄、正文,著作、教材附封面、版權頁、目錄,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獲獎、專利附立項文件、證書等相關證明)。
(6)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在A4紙同一面)。
(7) 專家推薦書原件(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出具,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8) 思想政治情況考核表原件。
(9) 在職人員報考廣西民族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表。
2. 提交要求
(1)提交方式:EMS郵政特快專遞郵寄, 其他方式恕不接收。
(2)郵寄地址:詳見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單位聯系方式。
(3)提交數量:一式兩份。
(4)提交時間:2023年4月9日前。
請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以郵戳為準)和郵寄地址寄送, 并注明廣西民族大學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報考材料及考生姓名、報名號。
(5)裝訂要求:報名材料要求用A4 紙打印或復印,并嚴格按照報名材料清單羅列的順序左側裝訂成冊(需含有封面、目錄頁)。
(6)在網上報名時,須同時將報名材料電子版上傳至報名系統,提交后方可完成報名。
3. 注意事項
(1) 所有報名材料,請務必原件掃描或復印并保證邊框完整、字跡清晰可辨、亮度均勻。
(2) 若上述材料無法清晰辨認或不全,或未按規定時間或要求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視為審查不通過,本次報名無效,由此產生的后果完全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
普通招考考生的報考材料由研究生院和招生學院共同審核。研究生院負責對考生提交的報考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各招生學院按照《廣西民族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各招生學院實施細則,負責對考生報考資格和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對于未能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輪考試。
2023年4月19日前,招生學院完成對考生的報考資格和材料審查。
(四)入學考試
“普通招考”方式博士生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考生憑《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請于2023年5月3日后,登錄博士網報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1. 資格復審
考生考試報到時,各學院要安排專人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重點核查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是否與網上報名時填寫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鑒定是否合格等。
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證原件、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提供研究生證原件,獲國(境)外學歷學位者須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原件)、科研成果原件等供報考學院查驗。凡未進行資格復審或復審未通過者,不能進入考試。根據教育部要求,未通過學位(學籍)審核、不能按期取得學位證的考生不得進入考試環節。
2. 初試
初試時間:2023年5月6日至7日。地點為相思湖校區(南寧市大學東路188號)。初試均為筆試,考試時間3小時,滿分100分。初試科目為外國語和兩門業務課。具體科目詳見《廣西民族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3. 復試
復試時間:2023年5月8日至9日。采用差額方式。
復試由各招生學院組織專家組,按照國家招生文件、學校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辦法和各招生學院實施細則,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全面考查考生學科背景、學業水平、專業素養、科研經歷、科研能力、操作技能、外語水平、創新潛質、綜合素質、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等。具體時間、地點和內容,由各招生學院確定并提前在本學院網站公布。
專業碩士學位畢業考生在復試時需要加試的,加試時間、地點請咨詢所報考學院,加試科目見《廣西民族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八、體檢
體檢時間為2023年5月9日至10日,考生須自行到我校指定的醫院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不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錄取
(一)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綜合成績排名、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二)復試、體檢、政審、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任一項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考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考生錄取類別上報教育部后將無法變更。
錄取為定向就業的,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且須在復試時或擬錄取名單公布后一周內向學院提交定向就業協議,按定向協議就業;戶口、人事關系、檔案等不轉入我校;
(四)應屆碩士畢業生考生,至2023年9月1日未取得國家承認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證和碩士學位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十、入學
秋季入學,入學時間以入學須知為準。
錄取新生須于錄取當年入學,不能保留入學資格。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入學報到者,須以書面形式向學院請假說明。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新生報到后,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學費
博士研究生學費每年10000元,最終學費標準以當年廣西物價部門核定為準。
十二、獎助
我校錄取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可根據學校相關文件規定享受或申請下列獎學金、助學金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得資助。
(一)助學金。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以及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非在職研究生,其人事檔案已轉入廣西民族大學且無固定工資收入的,可享受國家助學金。
(二)學業獎學金。根據研究生學業成績、科研成果、社會服務等因素進行評選,用于獎勵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
(三)國家獎學金。學校根據相關制度組織開展評選和推薦。
(四)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根據學校文件規定,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不享受獎助學金待遇。
十三、違規處理
(一)對于任何階段被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等情況或隱瞞重要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考核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或學歷學位。
(二)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我校將對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 請考生在報名前認真閱讀我校招生章程以及報名條件,仔細核對,自審合格后再進行網上報名。
(二) 考生提供的所有報考材料均應屬實、準確,如不滿足相關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或者以往學術活動中存在學術不端行為或通過弄虛作假、作弊等手段取得或幫助他人取得復試(綜合考核)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將隨時視情況取消其考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或學歷學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由相關考生本人承擔。
(三) 凡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或網上繳費或網上提交相關材料的,均視為本人自動放棄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事宜。
(四) 我院實行校院兩級管理,考生在報名過程中的相關問題可與我校招生辦公室聯系咨詢;關于報考專業、研究方向、授課方式、報考導師、招生計劃以及在復試、錄取過程中的相關問題可直接與報考的招生學院聯系咨詢。有關“申請-考核制”的詳細信息參見各招生學院的“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詳見各招生學院網站),細則由所在招生學院負責發布和解釋。
(五) 請考生報考前務必與所報考學院聯系,向學院咨詢招生專業的名額分配情況,確認報考導師當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以及攻讀博士學位的相關要求。
(六) 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時錄取,須將有關情況在5月20日前告知我校,否則在上報教育部時發現被重復錄取,后果由考生負責。
(七) 我校會將招生有關的各類信息及時、詳盡地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予以公布,請考生在各階段應及時留意我校研究生院官網和報考學院的網頁,了解相關招生信息及實施細則等情況。
(八) 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題及復習資料,也未委托任何其他機構進行研究生招生工作;報考期間,我校除了收取考試報名費用,不會有任何其他形式的費用產生,請不要向其他機構和個人打款,謹防上當。
(九) 本章程中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相沖突,按最新政策執行。
十五、聯系方式
(一) 各學院(研究院)聯系方式
詳見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單位聯系方式。
(二) 研招辦
網址:https://yjs.gxmzu.edu.cn/
Email:yzb@gxmzu.edu.cn
地址:廣西南寧市大學東路188號科技樓404室
郵編:530006
電話:0771-3262606
本章程解釋權歸廣西民族大學研究生院。考生應在報考前認真閱讀本章程相關內容,通過網上報名提交信息后,即表示考生已充分閱讀、理解并接受本招生章程全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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