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浙江中醫藥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其中包括:招生規模、學習形式和學習年限、選拔方式、博士申請條件、考博申請材料、招生計劃及培養方式等相關內容。
我校 2023 年采用優秀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直接攻讀博士學位(以下簡稱直博)、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三種招生方式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研究生招生工作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通過分類選拔、多元考核、綜合評價的方式選拔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有關招生信息可查詢浙江中醫藥大學研究院網站(網址:https://yjsgl.zcmu.edu.cn/)博士研究生招生相關公告。
一、招生專業與人數
2023 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學院、專業、計劃詳見《浙江中醫藥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招生人數包括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直博招生不在本專業目錄內),具體招生人數以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2023年招生計劃數為準。
博士研究生導師的研究領域、方向等相關信息可到浙江中醫藥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查詢導師”欄目查詢。
二、學習方式與學習年限
1.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都為全日制。報考類別有非定向就業(簡稱:非定向)和定向就業(簡稱:定向)兩種。
2.已獲碩士學位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和碩博連讀研究生,自入學起的學習年限為3-6年;本科畢業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自入學起的學習年限為5-8年。
三、直博
我校通過推薦面試方式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有關事項按照《浙江中醫藥大學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實施辦法》另行施行。
四、碩博連讀
碩博連讀是指從已完成規定課程學習且成績優秀、具有較強創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我校在學碩士研究生中,擇優遴選攻讀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具體選拔要求、時間等按照《浙江中醫藥大學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辦法》(浙中醫大發[2022]116號)、《浙江中醫藥大學2023年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推薦工作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
五、申請-考核
(一)報名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浙江中醫藥大學研究生入學體檢要求;
3.報考“申請-考核制”學位要求: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如在國(境)外院校取得碩士學位者,還須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學科交叉專業型博士培養點(105700中醫、以及105709中西醫結合臨床中帶標記的招生導師),其碩士學位的專業可為醫藥類等相關專業;
5.符合報考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流程
1.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的具體時間及要求見浙江中醫藥大學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報名及上傳材料附件。本招生年度內,每名申請人最多可填報同一專業(即同一專業代碼)的我校三個導師志愿。
2.提交報名材料
網上報名材料及上傳附件材料請務必填寫完整。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最高學歷、學位證書的復印件(應屆畢業碩士生提供研究生證復印件);
3)英語水平證明材料復印件;
4)碩士階段成績單;
5)碩士學位論文、發表的學術論文以及其他原創性研究成果概述(字數不超過500字);
6)科學研究計劃書(含對報考學科專業的認識、擬定研究計劃,字數不超過500字);
7)報考專業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考核與評價
1.初審
學校對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初審。對不符合學校基本申請條件者,終止其申請程序。對符合學校基本申請條件者,送導師審核。導師對申請人的科研學術水平進行審核,給出材料審核百分制成績,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不能進入復試。
2.復試
由各個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專家小組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可采用筆試、面試、專業綜合知識答辯、實驗操作、臨床技能操作等方式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及品德、學術素養、外語水平、培養潛質進行考核,綜合評價。評價結果采用百分制,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3.調劑
如一導師志愿未被錄取,且二導師志愿有招生缺額時,則調劑至二導師志愿;按二導師志愿進入初審、復試。如二導師志愿未被錄取,且三導師志愿有招生缺額時,則調劑至三導師志愿,按三導師志愿進入初審、復試。
4.體檢
除本校碩博連讀生外,所有被預錄取的考生都須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有關規定。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錄取
學校對各學院考核程序、招生人數和考核通過的名單等進行全面審查,審查通過的,在浙江中醫藥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
擬錄取申請人須按時提交申報材料的原件紙質稿,學校將組織專家進行核實,如有不符合者,不予錄取。
已錄取的博士研究生,應在入學報到當日將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提供該錄取學院進行核查,無學位證書者不予報到注冊。持國(境)外學位證書者,須同時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供核查。已錄取新生的入學資格只在當學年有效。
六、臨床專博專項計劃
面向臨床定向培養專業型博士研究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臨床專博”),按照《浙江中醫藥大學面向臨床定向培養專業型博士研究生實施辦法》執行,招生導師見《浙江中醫藥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報名方法按《浙江中醫藥大學2023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網上報名通知》進行。
七、學費與獎助學金
(一)學費
我校招收的所有博士研究生都應按照國家和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標準為:學術型10000元/學年,專業型12000元/學年。
(二)獎助學金:
1.學業獎學金,分為一等獎學金15000元,二等獎學金12000元;三等獎學金10000元。
2.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0元。
3.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科學研究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3萬元/年。
八、轉檔與就業派遣
被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應在入學前將人事檔案、戶口轉入學校,入學后學校不再辦理相關手續。人事檔案按規定轉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按國家和學校有關政策享受獎助學金,以及相關就業政策辦理相關派遣手續。
被錄取為定向就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校不接受人事檔案轉入。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學校不提供獎學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費醫療,不負責就業派遣,畢業后回原單位。
九、違規處理
1.申請人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個人信息、其它報考信息以及提交資料等的真實性。凡存在學術不端行為、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問題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取消報考(申請)、錄取等資格。
2.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信息公開與監督
1.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研究生院、學院將通過網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關說明、考核程序、復試名單和擬錄取名單。
2.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與學校有關部門全程監督各學院的研究生招生情況。申請人對院系博士招生環節有異議的,可向學院以書面形式具名提出,學院應當受理并予以答復;申請人對答復有異議的,可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復查。
十一、其他事項
1.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擁有兩個及以上學籍。
2.申請人應及時關注我校及招生學院發布、發送的相關文件、通知,因申請人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擔。
3.未盡事宜,按照上級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4.若上級部門在2023年招生年度出臺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作相應調整,并及時予以公告。
十二、招生咨詢
1.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
咨詢電話:0571-86613539,電子郵件:zzyz607@163.com
監督電話:0571-8661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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