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長春中醫藥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其中包括:招生規模、學習形式和學習年限、選拔方式、博士申請條件、考博申請材料、招生計劃及培養方式等相關內容。
一、培養目標
培養側重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掌握本學科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能力、創新精神和社會責任感,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中醫藥高層次人才。
二、培養類型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類型為學術型和專業型。
1.學術型博士以培養從事基礎理論或應用基礎理論研究人員為目標,側重于學術理論水平和實驗研究能力的培養。
2.專業型博士以培養高層次醫學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側重于從事醫學實踐工作能力的培養。
三、招生計劃
我校2023年擬招收171人,其中全日制151人,非全日制20人,實際招生人數以國家批準下達的計劃為準。
四、學習及就業方式
博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我校全日制只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就業的考生,考生報考時的報考類別即為錄取類別,請考生報考時慎重選擇。
五、學制與學習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礎學制為3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礎學制為4年,“直博生”基礎學制為五年,博士研究生在校最長學習年限為六年。
六、招生方式
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為“直博生”、“申請-審核制”、“普通招考”。
(一)“直博生”
“直博生”招生是指具有推免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學資格的招生方式,具體要求詳見《長春中醫藥大學2023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章程》及《長春中醫藥大學2023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及本科直博生專業目錄》。
(二)“申請-審核制”
“申請-審核制”是指按照學校規定的申請條件,由考生報名并向學校提出申請及遞交證明材料,經招生單位資格審查及考核,擇優錄取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三)“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是指參加由學校統一組織的考試,包含筆試、學科專業面試兩部分,兩部分成績按照一定比例加和為總成績,學校根據總成績擇優錄取的招生方式。
七、報考條件
(一)普通招考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和心理健康,符合教育部規定體檢標準。
2.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2023年9月1日前獲得碩士學位。
3.醫學專業須本科或碩士研究生階段具有醫學學歷。
4.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高級職稱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5.報考專業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須具有中醫類別《醫師資格證書》及《醫師執業證書》。
6.報考中西醫結合臨床專業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須具有中醫或臨床類別《醫師資格證書》及《醫師執業證書》。
7.外單位在職考生報考類別為全日制非定向,且報考前須由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開具“同意報考全脫產學習三年證明”(見附件),并于錄取前將考生完整人事檔案轉至我校。
8.非全日制博士原則上只面向長春中醫藥大學正式在編人員,且提前須經長春中醫藥大學人事處認定、備案。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中醫學院和附屬第三臨床醫院、康復醫學院、中西醫結合學院的教師可報考,要求其必須承擔本科或研究生教學任務,報名表須先經所在單位教務部門“認定”且加蓋公章,再經人事部門“同意”且加蓋公章,最終經大學人事處審定后方可報名。以上人員在填寫報名系統的信息時,“報考類別”選項必須選擇“定向就業”。
(二)“申請-審核制”報考條件
以“申請—審核制”方式報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申請者,須符合下列條件中的第1、2、3項條件或第1、2、4項條件:
1.符合我校當年博士生招生簡章中普通招考的報考條件。
2.外語水平較高,必須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①CET-6通過(或≥425分或提供六級合格證書);
②WSK(PETS 5)考試合格;
③IELTS≥6.0;
④TOEFL成績80分及以上(IBT);
⑤新GRE成績260分及以上。
3.具有較強的科研創新能力,取得一定與專業相關科研成果,近3年,至少以第一作者(如為共同第一作者,只認排名第一位)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1篇,且被CSSCI或SSCI、SCI、EI收錄(應屆生可用正式錄用通知申請,須在入學前提交正式發表的論文);或以第一發明人身份取得發明專利至少1項,發明專利須獲得專利授權書。
4.具有較強的創新創業能力,近3年(應屆申請應為碩士研究生期間獲得成果),在國家學科競賽中,獲得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國賽金獎的前四名,銀獎的前三名,銅獎的前二名,省賽金獎的第一負責人。獲得“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大賽國賽特等獎的前四名,一等獎的前三名,二等獎的前二名,國賽三等獎、省賽特等獎的第一負責人;在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教育部各學科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舉辦的競賽中,以第一負責人身份獲得一等獎以上榮譽。
5.如申請者有兩項及以上科研創新、創新創業成果達到第3、4項條件的要求,可突破第2項條件,但要求CET-4通過(成績≥425分);如申請者科研創新成果SCI、SSCI文章在索引二區(含)以上發表,或單篇SCI、SSCI文章影響因子在3分(含)以上,可突破第2項條件要求。
6.申請者發表文章以相應檢索報告為準,創新創業成果由相關職能部門認定。申請成果在文件要求之外,學校可組織相關專家論證認定。
(三)“直博生”報考條件
“直博生”考生的報考條件以《長春中醫藥大學2023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章程》》的要求為準。
八、網上報名
(一)報名網址
報考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包括“申請-審核制”考生、“普通招考”考生、不包括“直博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學信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用學信網賬號登記進行網上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我校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要求,報名成功后牢記報名號。
(二)報名時間
“申請-審核制”考生網報時間為2023年1月7、8日
“普通招考”考生網報時間為2023年1月12、13日
(三)注意事項
報考非全日制專業的考生按一級學科(類別):“100800中藥學、100500中醫學(學術型)、105700中醫(專業型)”報考,錄取后再進行二級專業的選擇。
九、現場確認及繳費
考生網報后進行現場確認,確認時提交報考材料,學校審核材料后確認考生的報考資格是否真實有效,確認成功后考生通過手機端繳納報名費180元視為報名成功。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確認,逾期確認不予受理。
(一)確認時間
1.“申請-審核制”確認時間:2023年1月9日
2.“普通招考”確認時間:2023年1月14日
(二)確認地點
具體地點詳見《長春中醫藥大學2023年報考博士研究生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時間、地點明細表》
(三)提交材料
1.“申請-審核制”考生提供
(1)報考博士生登記表(報名系統自動生成,打印后,報考“全日制”博士的考生須本人簽字,由學習或工作單位簽署“同意全脫產報考非定向”意見并蓋章。
(2)《長春中醫藥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制”申請表》。
(3)個人陳述書。內容包括學習及學術研究的簡要經歷、經驗、能力、特別成就及其他原創性研究成果、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本人擬從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設想。
(4)推薦書。須由2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或教授分別簽字出具,其中1名推薦人必須是所報考的導師。
(5)本科畢業證、學位證和碩士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碩士生提交所在學校研究生管理部門出具的在校生證明,本校應屆生可不提供)。
(6)本科及碩士研究生階段成績單。由申請者所在學校本科、研究生檔案管理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非應屆畢業生也可由申請者檔案所在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
(7)外語水平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8)SCI等高水平學術論文(須提供文章收錄檢索證明)、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相關部門須提供證明),以及其他可以證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
(9)思想政治情況表。
請將材料1-9(畢業證書、學位證、外語水平證明、獲獎證書等材料裝訂復印件)按順序裝訂成冊并編制好目錄和頁碼,其中《長春中醫藥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制”申請表》(見附件)入冊裝訂至首頁。材料一經上交,不予返還。
2.“普通招考”考生提供
(1)報考博士生登記表(報名系統生成,打印后,本人簽字。報考全日制博士的考生須學習或工作單位簽署“同意全脫產報考非定向”意見并蓋章,長春中醫藥大學教師報考非全日制博士須人事處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
(2)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兩份專家推薦書;
(3)思想政治情況表;
(4)科研綜合情況表;
(5)本科畢業證書、本科學位證書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碩士畢業證書、碩士學位證書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7)身份證
(8)應屆畢業生需提交培養單位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及碩士研究生學生證復印件,并在錄取前補交學位證書、畢業證書復印件。
(9)同意報考全脫產學習三年證明(報考非全日制的長春中醫藥大學教師無需提供;應屆生無需提供此項,提供“承諾書”即可)。
(10)報考專業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還須提供《醫師資格證書》及《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審查,復印件上交)。
3.注意事項
持境外學歷報考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 學籍及學歷證書在線驗證報告獲取網址:https://www.chsi.com.cn/(學信網),如學信網無法做出相關學歷在線驗證,請提供省教育廳相關機構提供的學歷認證書,認證周期較長,請考生提前準備。
請將材料1-10按順序裝訂成冊并編制好目錄和頁碼,材料一經上交,不予返還。
十、審核要求及考試安排
(一)“申請-審核制”審核要求
1.初審:研究生院負責對申請者材料進行初步審查,不符合學校基本申請條件者,終止申請程序。
2.材料復審及面試:各專家小組按下列程序對申請“申請—審核制”入學的申請者材料進行審查,并給出相應成績。
①審核小組根據學生的學習成績、參與各類研究實踐情況、碩士論文、發表文章、獲獎以及提交的科研計劃書等方面,給出材料審查百分制成績(60分及格)。
②審核小組要根據本學科特點和培養要求,把申請者的科研創新能力作為首要評價因素予以突出,對申請者發表的SCI等高水平論文或學術科研創新成果進行全面審查。每個申請者的考核時間不少于20分鐘,給出學術水平百分制成績(60分及格)。
3.學科專業面試,考核時間不少于20分鐘,百分制成績(60分及格)。
4.總成績=材料審查成績+高水平論文或學術科研創新審查成績+學科專業面試成績。
5.“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的擬錄取工作將于2023年1月11日前結束,具體面試時間各招生學院將會電話通知考生,請保持電話通暢。
6.研究生院匯總各招生學院上報的總成績,確定擬錄取結果并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上報教育部審批,審批通過后由學校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
7.擬錄取的“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占用導師當年的博士招生計劃;未被錄取的“申請-審核”制考生,仍可進行當年普通招考的報考。
(二)“普通招考”考試安排
考試包括初試(筆試)和復試(面試)。初試科目見招生專業目錄,外國語參加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統一考試;業務課兩門,每門課初試時間為三小時,卷面分數100分。
1.考試時間
2023年3月18日8:30-11:30、14:00-17:00;
2023年3月19日8:30-11:30
2.考試地點:長春中醫藥大學凈月校區。
3.考試前在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具體日期請關注研究生院網站發布的通知。
4.復試時間
復試將于2023年4-5月進行,屆時各招生學院將會電話通知考生,請保持電話通暢。
5.錄取
根據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等材料,擇優錄取。
十一、學費及獎助學金
(一)學費
我校學術型博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學制內學費每年人民幣10000元;專業型博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學制內學費每年人民幣12000元。
(二)獎助學金
1.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等評定辦法詳見長春中醫藥大學研究生院官網-研工工作-下載專區(網址:https://y.ccucm.edu.cn/)。
2.學校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助研、助教和助管崗位,按崗位工作發放津貼。
十二、監督與申訴
長春中醫藥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管理,規范程序,接受社會監督。
考生對各考核環節和錄取結果有疑問的,可首先向學院提出申訴,申訴人向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申訴書及有關證明材料,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調查、處理。如對學院做出的申訴處理仍有異議,可進一步向研究生院或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提出申訴,由研究生院或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按照教育部及學校相關文件要求進行調查處理。
十三、違規處理
對在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考試、錄取資格或學籍。
十四、其他事項
1.招生專業目錄上公布的招生數為擬招生規模數,具體招生名額以國家實際下達為準;
2.請考生認真完整正確填寫各項報名信息,由于報名信息錯填、漏填而影響考試和錄取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3.我校不提供往年試題、不舉辦輔導班,工作時間內接受咨詢;
4.考生與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及工作單位之間的各類責任關系,由考生本人與之協商處理,出現任何糾紛問題與招生單位無關;
5.以上內容如有與教育部最新政策沖突,按教育部政策執行;
6.報名及考試期間請及時關注研究生院網站相關信息;
7.本簡章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十五、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長春市凈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博碩路1035號
郵政編碼:130117 聯系部門:研究生院
聯系人:李老師 聯系電話:0431-86172607/8617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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