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海洋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其中包括:招生規模、學習形式和學習年限、選拔方式、博士申請條件、考博申請材料、招生計劃及培養方式等相關內容。
一、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正確的政治立場、嚴謹的治學態度、求實的創新精神和較高的專業素養,適應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有競爭力和創造力的、忠于科學和真理、具有獨立工作能力和科研帶頭潛力、具有強烈的民族及科學責任感的高層次專門人才。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2023年我校暫定招收博士生100人,目前公布的招生人數僅供參考,最終招生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招生計劃的文件為準。
招生專業詳見《上海海洋大學2023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三、學習形式及學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均采用全日制學習形式,基本學制:四年。
四、招生方式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申請-考核”制、碩博連讀兩種。
1.申請-考核
(1)網上報名
2022年12月16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考生可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臺(網址:http://yz.shou.edu.cn/xscx/)進行網上注冊、報名,報名時須在“考試方式”中選擇申請考核,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確認填寫信息無誤,按要求上傳電子版(pdf文件)報名材料并提交,提交后的考生須在2023年1月16日-2023年2月10日期間完成博士報名費繳納(報名費:250元,不接收郵寄),具體繳費方式另行通知,完成繳費后,則視為報名成功,逾期未完成報名信息提交或未繳費者,則視為自愿放棄報名。
(2)材料提交
申請人需按照學院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細則要求,在2023年2月10日-2023年3月1日期間,將申請紙質材料裝袋,通過EMS快遞或順豐快遞郵寄至上海海洋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寄送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臨港新城滬城環路999號行政樓329室,研招辦收,電話021-61900053,郵編:201306),未在規定時間內郵寄紙質材料者,不予進入“申請-考核”的后續程序。
(3)報考資格初審
2023年2月10日起,對申請人提交的紙質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對于符合申請條件且已繳納報名費者,予以審核通過(申請者報名系統—網報信息審核狀態顯示:審核通過);對于不符合申請條件者或者未繳納報名費者,終止其申請程序(申請者報名系統頁面—網報信息審核狀態顯示:審核未通過)。
(4)報考類別
報考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考生必須準確填寫報考類別,一經確認,不得更改。
1)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
入學前須將全部人事檔案和人事關系轉入我校,該類學生可參加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助學金和先進個人的評定,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在學期間納入上海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畢業時可自主擇業,并納入學校就業方案,按照學校研究生就業工作實施辦法執行。
2)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
入學前須與我校和所在單位簽訂三方定向培養協議。在學期間,人事關系和檔案保留在原單位,畢業后仍回原單位工作。該類學生不參加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助學金和先進個人的評定,不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在學期間不納入上海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且就讀期間不能轉變為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
2.碩博連讀
(1)網上報名
2022年12月16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考生可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臺(網址:http://yz.shou.edu.cn/xscx/)進行網上注冊、報名,報名時須在“考試方式”中選擇碩博連讀,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確認填寫信息無誤,按要求上傳電子版(pdf文件)報名材料并提交,逾期未完成報名信息提交者,則視為自愿放棄報名。
(2)材料提交
申請人需按照學院博士研究生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實施細則要求,在2023年2月10日—3月1日期間,將紙質申請材料交至專業所在學院,逾期未提交紙質材料者,不予進入碩博連讀的后續程序。
(3)申請資格初審
2023年3月1日起,對申請人提交的紙質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對于符合申請條件者,予以審核通過(申請者報名系統—網報信息審核狀態顯示:審核通過);對于不符合申請條件者,終止其申請程序(申請者報名系統頁面—網報信息審核狀態顯示:審核未通過)。
(4)報考類別
碩博連讀報考類別均為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申請者須準確填寫。
五、錄取
1.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品德、心理情況,任一項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以應屆碩士畢業生身份報考的考生,最遲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4.新生入學時均須進行體檢,未達到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者,取消入學資格。
六、聯合培養情況
我校與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采取前期的學位課程學習在上海海洋大學完成,后期的學位論文工作在聯合培養單位進行的培養方式。完成學業的博士研究生由上海海洋大學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七、違規處理
1.入學前有嚴重政治問題或刑事問題者,取消錄取或入學資格。
2.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取消申請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八、其它
1.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人數為擬招生人數,錄取時,各學院、專業的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正式下達指標數和實際生源情況作相應調整。
2.學校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辦法、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辦法詳見研究生院官網—招生信息。
3.學院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細則、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實施細則詳見各學院官網。
4.無論是否錄取,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請材料一律不退還。
5.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當年最新文件為準。
6.有關招生信息請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網:https://yjs.shou.edu.cn/。
九、咨詢方式
聯系人: 郭老師 陳老師
咨詢電話:021-61900053
電子郵箱:yjsb@shou.edu.cn
辦學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臨港新片區滬城環路999號
郵政編碼:2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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