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浙江師范大學2023年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其中包括:招生規模、學習形式和學習年限、選拔方式、博士申請條件、考博申請材料、招生計劃及培養方式等相關內容。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計劃
2023年招生人數為擬計劃招生數,正式招生計劃將根據教育部下達的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國家需求、學校發展、導師和生源情況等確定,復試前由招生學院公布。
2023年我校為對口支援伊犁師范大學等高校定向培養博士學位研究生,具體招生人數由教育部下達。此計劃招生人數在博士招生專業目錄外單列。報考專業和導師由受援高校和我校共同商定,報考人員由受援高校選送。報考條件、考試內容、報名和考核程序、學費等與普通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完全一致。此計劃完成學業后必須回原單位工作。
三、招生方式
2023年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類型有直接攻博、碩博連讀和普通招考,3種類型全面實行“申請-考核”方式招生,其中直接攻博招生錄取工作已于10月份結束。
四、學制
基本學制為4年,普通招考最長學習年限為7年,碩博連讀和本科直博最長學習年限為8年。
五、申請條件
(一)申請普通招考的考生,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素質和心理健康狀況良好。
3.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較強的科研潛質,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4.英語水平應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CET-6≥425;
(2)TOEFL≥80分或IELTS≥5.5;
(3)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PETS 5)考試合格;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級及以上期刊上發表過英文學術論文(期刊定級標準參照我校最新文件規定);
(5)通過我校統一組織的英語水平資格考試。
5.應屆生須在入學前獲得碩士學位;往屆考生須獲碩士學位。在國外或境外大學、高等教育機構獲得碩士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符合招生學院規定的其他報考條件,其中學術條件應采用近三至五年的成果。
(二)申請碩博連讀的考生,應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普通招考申請條件第1-4條。
2.我校在讀二年級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
3.已完成碩士研究生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學習,學位課成績優良,且所修碩士學位專業與攻讀博士學位的專業相同或相近。
4.符合招生學院規定的其他報考條件。
六、報名
(一)時間及網址
1.報名、材料寄送時間:2022年12月20日-2023年3月10日
2.報名網址:http://yjszs.zjnu.edu.cn/bsbmxt/
(二)繳費
1.繳費時間:2023年3月13日-3月17日
2.報名結束后進行網上繳費。根據《浙江師范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報名繳費須知》(詳見附件)進行操作,完成繳費。一旦繳費成功,無論考生是否參加考試,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沒有在規定時間內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資格不符。
(三)注意事項
1.網上報名時必須按要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的電子照片(照片要求:150*200像素,大小9-10k,jpg格式)。
2.報名信息填寫請參照附件《博士網上報名系統填寫說明》(詳見附件)。
3.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和定向兩種。報考非定向的考生在入學前將檔案轉入我校,報考定向的考生必須在擬錄取公示結束前上交定向就業協議書。
4.考生應按要求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錄取或學籍注冊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提交材料
報考材料清單及提交(寄送)方式見《浙江師范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辦法》、各學院“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細則。
七、考核程序
各學院根據本招生簡章和《浙江師范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辦法》,制定本單位“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實施細則并組織考核。
(一)資格審核
學院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學生證、擬報考導師書面審核意見、英語水平資格、科研成果等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核,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進入下一環節考核。
碩博連讀資格審核合格考生直接進入綜合考核環節。
(二)材料審核
1.學院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評分。材料審核成績滿分為100分,計入總成績。
2.學院根據材料審核成績和英語水平考核結果,按不低于1:2的差額復試比例確定進入綜合考核人員名單(生源不足的專業除外)。
(三)綜合考核
1.綜合考核初定于2023年4-5月進行。
2.綜合考核內容包括專業基礎考核、專業外語水平考核、綜合面試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心理測試等,其中專業基礎考核可采取筆試或面試方式。綜合考核具體方式、各部分權重等詳見學院“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實施細則。
八、錄取
(一)學院根據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考生總成績等,在招生計劃內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開展錄取工作。
(二)總成績計算辦法詳見各學院“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實施細則。
(三)普通招考、碩博連讀考生分別排序錄取。
(四)錄取的定向生比例不超過各學位點招生計劃的20%。錄取為非定向的考生入學后不能轉為定向培養。
九、體檢
考生擬錄取后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十、學費與獎助
(一)學費標準
1萬元/年·生
(二)學校建立多元獎助體系,設有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出國(境)訪學“啟航計劃”獎學金和其它各類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三助”津貼、專項幫困補助等制度,激勵研究生潛心科研,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
(三)各類獎助學金申請資格、資助額度和發放辦法以學校最新公布文件為準。
十一、畢業及就業
修滿學分、通過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并符合學校授予博士學位要求的,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后,頒發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授予博士學位。
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按國家和學校有關就業政策辦理相關派遣手續。
十二、監督機制
(一)實行信息公開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學校招生章程、“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辦法、各學院實施細則、擬錄取名單等信息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w.zjnu.edu.cn/)進行公開和公示,請考生及時關注。
(二)申訴和聯系方式:
1.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579-82283026;電子信箱:yzb@zjnu.cn
2.學校紀委監察處
電話:0579-82282319;電子信箱:jwb@zjnu.cn
十三、其他事項
(一)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讀期間必須全脫產學習。
(二)若考生因個人原因造成不能考試、錄取、報到、注冊、就讀等后果,或因考生提交信息有誤、報考材料寄送超期、報考費支付超期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變化,我校將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和屬地管控政策,對本簡章涉及內容作出相應調整,確保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四)本簡章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如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符,以上級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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