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曲阜師范大學2023年“直博生”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其中包括:申請基本條件、招生類型及專業、申請、復試、錄取程序、學費與獎助學金等相關內容。報考曲阜師范大學的考生請注意時間安排。
為進一步探索和完善博士選拔機制,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學校決定招收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稱“直博生”)。為明確工作要求、規范操作程序、提高選拔質量,現將我校2023年“直博生”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則
以導師和學科之間適度競爭激發生源質量提升的內在動力,堅持質量第一、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招生方式
本方案中招收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是指從國內已獲得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中選拔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學資格的招生方式。
各專業只招收以脫產方式學習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學制為5年。所有擬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三、招生專業及擬招人數
招收“直博生”的專業為我校具有博士學位授權的部分一級學科招生專業,招生人數不超過本學科上一年度招生人數的20%,招生專業詳見附表1。
四、申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申請者為已獲得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三)學習成績優秀,對學術研究有濃厚興趣,具有較強創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校期間曾參加科學研究、全國學術競賽等活動,表現突出者優先考慮。
(四)具有較強的語言能力,外語水平較高,并必須提供相應的英語成績證明(具體要求見個人申請需提交材料的第(6)項)。
(五)體檢合格。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規定執行。
(六)符合招生學院制定的實施細則的申請條件。
五、選拔流程
(一)個人申請
1.提交材料。申請者須于各招生學院規定時間前(以郵戳為準)使用順豐快遞以下材料至各招生學院:
(1)《曲阜師范大學招收優秀應屆本科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2)在讀證明原件或學生證復印件(應含學生個人信息、照片及注冊情況);
(3)課程成績單原件(需加蓋學校成績管理部門公章);
(4)兩位或兩位以上與所申請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書(推薦書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5)提交擬攻讀博士學位的科學研究計劃書(不少于3000字,見申請表);
(6)須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項英語成績證明:
(a)通過國家六級(六級成績達到425分)或國家四級(四級成績達到425分);(b)托福(TOEFL)成績達到75分以上(老TOEFL達到550分);(c)雅思(IELTS)成績達到6分以上;(d)PETS5級合格證;(e)GRE1200分以上(新標準310分以上)。
(7)獲獎證書復印件、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復印件、所獲專利及其他原創性研究成果的證明材料;
(8)三級甲等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9)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10)《曲阜師范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政審表》,由本人及所在學院黨委填寫。
2.網上報名。申請者應根據《曲阜師范大學2023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工作辦法》規定的申請程序,9月28日-10月18日期間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填報招收直博生專業的志愿。此外擬錄取者還應按當年度博士招生工作中規定的時間履行博士生網上報名手續。
(二)學科點資格審查
招生學院在收到申請者的材料后,組織不少于3人對照報考條件進行申請資格審查,并將審查結果對社會公示。
(三)學科初審,確定考核名單
招生學院組成學科專家組根據學科所制定的相關實施細則,對申請者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并對申請者的科研創新能力進行初步評價,進行篩選。學科點結合申請者所報考導師的意向,按一定的差額復試比例,確定進入復試(面試)考核階段的申請者名單。擬進入面試考核階段申請者名單在招生學院網站進行公示。
(四)學科考核
學科點組織專家進行面試考核,具體時間、地點應提前通知考生,并對外公布,考核具體要求如下:
1.考核內容包括外語水平、專業素質和研究潛力三部分,重點考核申請者科研創新能力和是否具備本一級學科博士生培養的潛能和素質等。此外,還應對申請者的思想政治、心理、道德品質等綜合素質進行考核。
2.考核過程中,每位申請者需展示個人簡介、學習成績、課題研究、科研成果、擬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劃等。招生導師可補充介紹相關情況,但在討論打分時須回避。
3.考核過程要規范,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要有現場記錄,成績和評語。考核過程須全程錄像備查,研究生處/紀委認為必要時可派人旁聽。
4.2022年10月18日前,學科點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向學校提交擬錄取名單,并上報相關材料到研招辦(申請材料、考核記錄表及錄音錄像等)。
(五)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申請者的申請材料、學科考核材料及學科點推薦意見等。在各招生專業的直博生招生指標限額以內,審核通過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按要求及時接受待錄取通知。如個別專業直博生招生指標未用完,學校收回后將根據各專業報考情況統籌使用。最終擬錄取名單按教育部招生相關規定公示10個工作日。
六、監督機制
(一)信息公開。“直博生”招生方式,要根據教育部有關信息公開的要求,做到信息采集準確、公開程序規范、內容發布及時。研究生處和各招生學院按照工作分工,主動公開招生政策、招生工作辦法、招生計劃、招生專業目錄、申請者申請資格、申請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招生學院要及時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公布相關實施細則,及招生人數和參加考核的所有申請者的相關信息。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專門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申請者不得錄取。
(二)申請者應如實提供申請材料。如發現申請者提交虛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違紀行為的,依情節嚴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將給予嚴肅處理,由此造成不能錄取或其他相關后果的,由申請者本人承擔。
(三)學科專家組及面試考核專家組成員須遵守學術、職業道德規范。對出現問題的招生學和個人,將視具體情節給予削減招生計劃、暫停招生、撤銷導師資格、通報批評等處理。
(四)研究生處與學校紀委案件管理室設立招生違規舉報電話及郵箱如下:
監督電話:0537-4455668、4455662(紀委)、0537-4455327(研招辦);E-mail:qfnuyzb01@126.com(研招辦)。
七、其他說明
(一)各招生學院應依據本方案制定各學科相關實施細則,要求以本單位文件形式印發并于9月27日前報研究生處備案,并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二)招收“直博生”的博士生導師為通過當年度博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的博導,每位博導原則上每年只招收1名直博生,招生名額列入所在招生專業的年度招生總指標;
(三)“直博生”入學后適用博士研究生的管理規章制度,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同等待遇,履行博士研究生的相關義務。
(四)本方案未盡事宜請遵照當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相關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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