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財經大學2023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直博生)預報名通知,其中包括:接收范圍、申請條件、報名考核程序、推免生錄取等相關內容。報考上海財經大學的考生請注意時間安排。
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是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研究生選拔質量,培養拔尖創新人才的重要舉措。為進一步維護公平競爭環境,推動我校科學規范選拔、擇優錄取,現就我校2023年9月接收外校推免生預報名工作的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接收范圍
1.馬克思主義學院、國際文化交流學院、外國語學院的各專業;商學院體育經營管理專業。
2.法學院可通過本次預報名選拔和接收直博生,接收專業詳見下表。申請直博生者在招生系統中填寫報名信息時,須勾選“申請直接攻博”。
3.人文學院、法學院已主要從夏令營中選拔和接收校外推免生,本次僅部分專業接受少量預報名申請,開放報名專業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公布為準。
已參加我校相關學院(所)暑期夏令營活動并獲得推薦免試研究生候選人資格的學生,無需參加本次預報名。
二、申請條件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2023屆畢業生,且具有所在高校的推薦資格。
2.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專業成績或綜合成績在所學專業名列前茅,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4.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學業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5.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6.符合《上海財經大學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2020年9月修訂)》(上財行規﹝2021﹞25號)規定的推免生申請條件及各學院(所)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自定條件。
三、報名考核程序
1.網上注冊報名
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注冊為推薦免試研究生用戶,簽訂個人承諾,在線填寫報名信息,完成網上預報名程序。本次預報名開放時間為9月5日12時至9月15日24時。
2.上傳報名材料
申請人應按要求通過系統上傳以下材料:
(1)上海財經大學2023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申請表PDF掃描件(通過系統打印,簽字并加蓋學院及教務部門公章后掃描);
(2)上海財經大學2023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專家推薦信PDF掃描件2封(通過系統打印后2位副教授(含)以上老師分別簽字掃描);
(3)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證件JPG電子照片(大小200K以內);
(4)本科階段歷年成績單PDF掃描件(由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
(5)個人陳述PDF電子版,打印簽字后掃描;
(6)外語水平證明PDF掃描件,如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等;
(7)有關獲獎證書和學術科研成果PDF掃描件(如發表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等)。
材料上傳的截止日期為9月15日24時,未按要求上傳上述材料者,其網上預報名無效。申請人在網上提交的信息必須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將取消申請資格。
3.選拔考核
相關學院(所)將組織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擇優確定考核名單,并組織復試考核。
四、推免生錄取
所有通過我校推免生復試考核(包括暑期夏令營和本次預報名),獲得我校推免候選人資格的外校推免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教育部全國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報考我校,接收并確認相關學院(所)的“復試通知”及“待錄取通知”。推免服務系統開放時間請關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相關公告。
在規定時間內未確認接受我校發放的“復試通知”及“待錄取通知”,將無法獲得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錄取資格。
五、其他事項
教育部全國推免服務系統開放期間,如我校個別學院(所)尚未完成推免生招生計劃,將繼續在全國推免服務系統組織推免生的接收選拔工作,具體接收專業和開放時間以我校及相關學院(所)后續公告為準。
未獲得所在高校推薦資格或不符合《上海財經大學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2020年9月修訂)》相關規定,即使通過我校暑期夏令營或本次預報名考核,仍無法獲得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錄取資格。
本通知內容與教育主管部門日后下達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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